利益和契约精神发生冲突的时候(西方思想整理个人)

(特注:本文所有的英文涵义全部取自The New Oxford Dictionary of English,1998;同时,本文所说的‘西方’主要指美英为代表的‘典型西方’),下面我们就来说一说关于利益和契约精神发生冲突的时候?我们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这个问题吧!

利益和契约精神发生冲突的时候(西方思想整理个人)

利益和契约精神发生冲突的时候

(特注:本文所有的英文涵义全部取自The New Oxford Dictionary of English,1998;同时,本文所说的‘西方’主要指美英为代表的‘典型西方’)

西方哲学历史悠久、体系庞大。不过,对这些形形色色的概念、流派进行一番清理归类之后,明向行远发现,看似纷繁复杂、流派众多的西方思想(哲学),其根本核心却始终只有两个:“自我”与“利益”。以此二者为基点,西方思想又形成了两大根本理念:个人至上、利益为本。

一,个人至上

中华传统思想(儒家代表)以“天下”为怀,故以“集体”视角观人生、观世界。在中华传统人生观、世界观里,“集体”(家、国、天下)既是出发点、也是落脚点;“个人”既是“家庭一员”,也是“某某集体一员”。与此相关,中华传统的士阶层普遍认为“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其中佼佼者则会胸怀“不为良相、便为良医”的家国使命感。

与之相对,西方社会以“个人”为核心,也自然会以“自我”眼光看世界、看人生。早在西方哲学诞生之前[西方普遍认为泰勒斯(前624年-公元前546年)是希腊哲学第一人],作为西方最为著名的古代文学,《荷马史诗》的思想定位便以“个人”为中心;它的主角都是“个性十足”的“英雄”好汉,如《伊利亚特》的阿喀琉斯、《奥德赛》的奥德修斯。

(一),“个人”的哲学

英文philosophy来自希腊语philosophia,字面含义是“热爱(philo)”+“智慧(sophia)”,因为希腊人认为,“哲学”就是出于个人爱好而进行的一种思想的探索或旅行。所以,希腊的“哲学”一开始也是以“自我”为中心,从“个人”出发的。然后,再借助“逻辑”、“思辨”等形式,达到为世界和人生画像的最终目的。在整个过程中,“个人”还可获得“自圆其说”(也叫‘自洽’)的无穷乐趣。

普罗泰戈拉(约前480年—前410年;西方实用主义‘鼻祖’)有一句名言,“人是万物的尺度;既是存在物的尺度,也是不存在物的尺度”。这样的视角便完全是“个人”的;其根本的态度就是,“我认为什么样,宇宙就是什么样”。总之,“人(实为‘我’)就是宇宙”。

苏格拉底的哲学同样站在“个人”的角度,因为他也有一句名言,“未经检验的生活不值得一过”。由谁来“检验”生活呢?当然是“自我”,是“人自己”。所以,苏老的“言外之意”就是,“我不认可的生活不值得一过”。“以我为主”的态度同样一目了然。

更为重要的是,苏格拉底这种对“生活”进行“个人”“检验”的思想还深刻影响了其后的希腊哲学。在“个人为中心”的思维方式作用下,之后的多个哲学流派都带有或多或少的“个人主义”倾向。如伊壁鸠鲁(前 341年—前 270年)派便主张“个人”应该尽情享乐、彻底放飞“自我”;犬儒主义(创始人为狄奥根尼前404—前323)则强调“个人”要放弃一切物质追求,去享受真正的“逍遥自在”。二者尽管互不认同,甚至相互对立,但都以“个人”、“自我”的感受与满足为起点和归宿。(直到近现代,伊壁鸠鲁的思想仍能影响西方世界、并激发出个人享乐主义、超前消费主义等等思维和理念。)

当然,苏格拉底最重著名的弟子和继承人还是柏拉图。柏拉图虽是西方古典理性主义的奠基人,但他的政治哲学却具有明确无误的“个人至上”色彩。以其著名的“理想国”为例,其大小不能超过“(个人)站在高处目之所及之地”;因此人口应以5040最佳。如果再大,便非哲学家“个人”的能力可控、智慧可及。(至于中华儒家“治国”、“平天下”的理想,恐怕是苏格拉底师徒做梦都难以想象的境界。)

中世纪的西方哲学比较特殊。在罗马教会的威逼利诱下,人们都在惶恐不安地准备迎接“世界末日”,自然也就顾不上、也不敢考虑所谓的“自我”和“个人”。所以,中世纪的哲学被称为“经院哲学”;也有人说它是神学的“婢女”(就是宗教的‘通房丫头’)。彼时的西方哲学界,尽管曾经也有所谓的“大家”(也叫‘圣者’,如奥古斯丁、托马斯•阿奎那等)出世,但他们存在的意义基本一致,就是挖空心思证明上帝的“万能”和“无所不在”。同时,为了求得当世的平安,这些“圣者”还必须各显神通、去讨好专横的罗马教廷。

进入文艺复兴与启蒙时代,“昏睡千年”的西方世界一朝醒来,“自我意识”得以全面复苏。从那时起,“个人意识”不仅在西方社会卷土重来,还牢牢占据了西方思想的中心位置,并正式发展成为体系牢固的“个人主义”。

“个人主义”(Individualism)既是西方传统的“个人至上”意识的自然演变,也是“文艺复兴”、“人性解放”的直接成果。“个人主义”认为,“个人”的终极追求就是成就“自我”,社会的终极价值则是满足“个人”。所以,它高度重视个人自由、个人价值,广泛强调“自我的”支配力、控制力和无拘无束。“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裴多菲•山陀尔)——西方诗人的笔下,“个人”的自由才是最高的,其他的东西“皆可抛”。

在近代以来的西方,“个人主义”不仅规定了个人的人生观,而且还发展成逻辑成熟、体系发达的政治和社会哲学。作为西方的“近代哲学之父”,笛卡尔最为响亮的口号便是“我思故我在”,换言之,“世界因我的思考而存在”。以他为标志,西方的“理性主义”与“个人主义”实现完全“胜利会师”,西方哲学由此进入“个人+理性”的崭新时代。

而“个人主义”向前再迈一步,便成为“利己主义”。在今天的西方社会,许多表面自称“个人主义”的现象和实践,下面其实是“利己主义”的内容。因为二者本来就在伯仲之间,常人极难把握。

尼采理想中的“超人”,则是极端“个人主义”的产物。尽管曾被他刻画得超凡脱俗且神秘十足,但以历史的眼光回望,“超人”最终展示的就是极端个人主义的狰狞面目。请看,尼采死后三十多年,作为他的忠实粉丝,阿道夫▪希特勒不仅一手缔造了“第三帝国”,而且发动了规模空前、改变人类历史的世界大战,并以此成为名副其实的现实版“超人”。

[明向行远评‘超人’:许多人认为尼采与‘元首’没有什么关系,并坚决否定‘超人’对‘元首’的负面影响,生怕败坏了这位哲学怪才的‘一世英名’。事实上,尼采的‘超人’就是西方特产的哲学‘核武器’,它的配方是‘极端+个人’;其最终目的就是杀人,而且目标直指弱者(尼采称之为‘奴隶’)。即使希特勒不用,也会有另一个‘阿道夫’要当‘超人’。总之,‘超人’是西方‘个人主义’发展的结果;而希特勒则是‘个人主义’基因变异的恶果。没有‘个人主义’的母体,就不会长出‘超人’这样的怪胎,也不会产生‘元首’这样的‘魔王’]

此外,作为西方近代思想的标志性理念,“人文主义”( humanism)的“人”,指的仍然是“个人”,而不是“集体”,更非“人民”。

那么,按照西方思维,合格的“自我”又是什么样呢?答案是,争作“强者”,或者“力强”、或者“智强”。

(二),“强者”“个人”

早期的地中海文明,不仅原始,而且很野蛮;这样的现实背景下生成的“自然法则”,当然只承认“弱肉强食”,也只看重争抢能力,而将战争视为常态。既然西方文明以地中海文化为基础,西方思自然不可避免地把“竞争”作为生存之道,同时将争强好胜、争作“强者”视为“个人”的“本分”。(详见明向行远前文《西方文明,狮兽天性》)

《荷马史诗》讲述的年代就属于希腊文明的早期,被称为“英雄时代”(也叫‘古风时代’)。虽然处于文明初期,但西方思维独有的“个人”特质已然隐约可见。所谓的“英雄时代”,严格地说,应该是“个人英雄”的时代;因为其间的主角基本都是“个人”,或是单枪匹马的“勇士”,或是文武双全的“枭雄”。例如《荷马史诗▪奥德赛》的主人公奥德修斯,就是一位标准的“英雄”;他不仅冷酷勇猛,而且足智多谋,甚至不乏狡诈阴险。

进入古希腊时代,代表社会主流思想的“智者”阶层(sophist,俗称‘诡辩士’;注意与‘哲学之智’不同)便认为,“正义”只能属于“强者”。斯巴达便是当年希腊世界的“强者”代表;它的生存之道就是先把自身打造成真正的“狮兽”城邦,再去奴役弱者,享受“强者”的生活。因此,在斯巴达,男女公民人人都是刚强而无情的职业“勇士”,一切劳动生产则由奴隶完成。作为古希腊哲学(包括整个西方哲学)的“灵魂人物”,柏拉图就极为欣赏斯巴达的生活方式;并以斯巴达为原型,创作而成后人皆知的“理想国”。

稍早的另一位希腊哲人赫拉克利特也曾说过,“战争乃万物之父、万物之王”;因为没有变化与战争,世界就无法保持平衡与和谐。

而要想达到“个人”“强者”的最高境界(成为君王),则必须“既像狮子一般凶猛、又像狐狸一样狡猾”(见马基雅维利《君主论》)。古希腊社会的生活百态,被伊索植入动物世界、写成脍炙人口的《伊索寓言》,而得以生动再现;其中的两大主角便是“狮子”和“狐狸”,分别出场29次、35次之多。

后来的罗马时代,对于“强者”推崇同样有过之而无不及;西塞罗从小就把来自《荷马史诗》的一句格言奉为座右铭:争作最强者,超过所有人。

在漫长的中世纪,西方思想基本被“万能的上帝”垄断。在此背景下,以“个人”眼睛看天下的西方哲学只好转入“半梦半醒”状态,偶尔以论证“上帝的万能”来打发时光。

到了近代,随着“文艺复兴”及“人性大解放”,“个人”不再是听命领主的“子民”,更不愿做罗马教廷手中的“罪人”,而是要再次力争做“强者”、为“胜者”。“个人”“强者”再次迎来大展身手的黄金岁月。

与此同时,随着“个人”的“强者”意识全面复苏,“民族”意识也在觉醒;“国家”不再是封建君主的私有领地,而是变成了具有“自我意志”的民族实体。西方世界原有的“个人强者”意识开始向“国家强者”转换。

黑格尔表面上把国家置于个人之上,但他的“国家”不是简单的人类集合,也不是百姓的家园,而是“个人”“绝对精神”的载体或平台。他认为,从道德上讲,战争比和平更为优越(合理),因为没有战争人类就会“颓废、虚弱”。因此,残暴的、军国主义的普鲁士便成为黑格尔眼中的“理想国家”;黑格尔哲学也成为普鲁士的“国家哲学”。

与黑格尔类似,稍后的弗里德里希•尼采(1844年—1900年)也坚信,道德只有两种——“主人道德”和“奴隶道德”;并且强调,只有“主人”(实为‘强者’)的道德才值得追求,而“奴隶”(‘弱者’)的道德必须唾弃。

同时,在西方世界,不仅“力强者”可以为王,“智高者”也可以为君。古希腊哲学一开始就认为,只有依靠“智慧”,人类才能破解世间的困局,才能参透宇宙的奥秘。因此,与“哲学”被称为“爱智之学”类似,希腊的“哲学家”也叫“爱智之士”。作为“希腊三贤”之首,苏格拉底便坚信“知识即美德”,无知便是恶。其弟子柏拉图更进一步,在他的“理想国”里,“爱智之士”(哲学家)直接被推上王座、成为“哲人王”(philosopher kings),亲自治理“美丽城”。

进一步分析,我们还会发现,西方社会之所以推崇“强者”、争作“智者”,是因为在西方世界,只有“强者、智者”才能成为“赢家”;而“赢家”则可以“通吃”天下。

(三),“赢家(胜者)通吃”

西方社会的“赢家通吃”法则,是“个人至上”文化与“弱肉强食”思维相结合的自然结果,因此也成为西方世界普遍的价值共识。

在古希腊罗马时代,“赢家”就是当时的“强者”贵族和奴隶主。所以作为“输家”的奴隶,不光要为奴隶主辛苦劳动,必要时还得相互残杀,为“赢家”助兴为乐。

到了近代,西方社会的早期“赢家”仍旧是“强者”担当;后者基本都是与各国王室过从甚密的江洋大盗。他们先从君主手里搞到独家授权,然后组建特许公司(如英法荷各自组建的“东印度公司”),再去“通吃”(抢夺)某个地区、甚至某个大陆的商业利益。之后不久,西方思想界又把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与“赢家通吃”文化相嫁接,演绎出冰冷残酷的“社会达尔文主义”,为西方社会的商界新贵呐喊助威。

进入列宁所说的“垄断资本”时期,少数商场厮杀的“幸存者”成为西方社会的“赢家”。在把对手一个个打垮或打服以后,这些资本“赢家”们会随即组建“托拉斯”、“卡特尔”、“辛迪加”等不同形式的垄断集团,来享受属于“强者”的超额垄断利润。到后来,由于垄断资本过度嚣张,搞得整个西方世界处处狼烟四起、民不聊生,各国政府不得不要求各大行业的“大王”“寡头”们拆解分立,华丽转身为各大公司的大股东(往往兼任董事)。

[明向行远注:老洛克菲勒曾是美国石油业的绝对寡头(垄断本国九成以上市场份额),也是闻名世界的财富传奇。不过,当今世人大多不知道的是,为了打击竞争对手,这位商界“精英”就曾经动用大炮轰击过对手的油井;而由于深受其害,宾夕法尼亚油田附近的居民也曾把这位“石油大王”做成木偶并将其‘绞死’,以泄对他的仇恨。]

时至今日,新生代的西方财富“赢家”变成了各大跨国公司(尤其金融、科技公司)高管为代表的商界“精英”(属于‘智力强者’);他们往往通过把持大企业的核心业务,迫使公司股东(包括传统的资本家)向其支付天文数字的“合理”报酬。

[明向行远评“赢家通吃”:无论以东方传统文化(以义取利)来对照,还是按“多劳多得”的“普世价值”去推断,今天西方“金领”们的收入都可谓“惊世骇俗”。此外,这些“精英”们动辄普通员工成百上千倍的收入并不完全是所谓“市场化”的结果,而是他们利用自身在行业内或企业内的独特地位、自己为自己设计的“岗位红利”。况且,“精英”们的实际收入也并不始终与企业效益挂钩。例如,2008年的金融危机曾使许多美国家庭破产破财、各大金融机构损失惨重,但华尔街的“精英”收入照样大幅上涨。

然而,在“赢家通吃”的大背景中,在“精致利己主义”的循循善诱下,西方社会却视如此巨额的“报酬”为“理所当然”,“智力强者”们自然也拿得“理直气壮”。

更有甚者,某些中国的大国企高管,他们既非“市场化”人才,更不是“资本”的经理人,却堂而皇之地使自己的“劳动收入”与“国际惯例”接轨。]

当然,西方社会的“赢家通吃”文化绝不会止步于经济领域或商业世界,而是从古希腊起,“赢家”们就借道“民主选举”,全面支配着政治生活的方方面面。(详细内容见下文‘资本的政治’)

接下来,不仅追求“通吃天下”,西方的“强者”还要力争占有“真理”,作思想的“胜者”、精神的“赢家”。

(四),“我”即“真理”

“真理”是西方文化的古老概念。尽管历史上有过不同的称谓(美、善、正义等等),但追求“真理”始终是西方思想引以为傲的悠久传统。然而,纵观西方哲学史我们不难发现,西方的“真理”从未有过固定的标准,而是随着“自我”或“个人”的理念、甚至偏好不断演变。

首先,在古希腊时代,关于“真理”的论证就没有明确的结论。苏格拉底称,“知识即美德”。由于这里的“美德”等同“真理”,因此也可以说,苏格拉底的“真理”就是“知识”。而与他同时代的“智者”(即‘诡辩士’)阶层却主张,“正义”(即真理)就是“强者的优势”(见柏拉图的《理想国》、《法律篇》等)。此外,当时的普通雅典民众则相信,“神意”才是天然的“真理”。事实上,正是由于违逆“神意”,才导致了苏格拉底之死。

到了中世纪,西方世界终于迎来了统一的“真理”:耶稣的信徒送来了“唯一的”、“万能的”上帝。西方社会出现了难得的(也是空前绝后的)大一统局面。不过,罗马社会很快便发现,“仁慈的”耶和华不仅喜欢搞垄断,规定民众“独尊一神”;而且还心胸狭窄(波兰特▪罗素说他‘爱嫉妒’),动不动就拿“地狱”诅咒不听话的教民和“异教徒”(罗马教会还曾为此设立了臭名昭著的‘宗教裁判所’)。

“启蒙运动”之后,随着科学的进步,西方世界逐渐发现,《圣经》里的许多“真理”,如“七天创世”、“地心说”、“人类历史五千年”等等,都水分极大;往往在“经验”和“理性”的阳光下刚一晾晒,便原形毕露、惨不忍睹。于是,西方社会才踏上“自我”寻找“上帝真理”的道路;轰轰烈烈的“宗教改革”就此展开。

也是从那时起,西方思想便进入了百家争“理”的新时代。“唯心主义”坚信,“真理”就在“我”心里;“唯物主义”则坚持“耳听为虚、眼见为实”。“理性主义”声称,“真理”就在几何与数学里;“经验主义”却说,“实践出真理”。“自由主义”强调,市场就是“真理”;而“国家主义”宣扬政府应当“大有作为”。这边功利主义强调,“真理”就是“多数人的幸福快乐”;那边实用主义高呼“有用才是真理”,等等。可以说,西方社会成了一个“我的真理我作主”的世界。当然,从逻辑角度看,这也是“个人”+“真理”的直接后果。

然而,在一片繁荣热闹的外表之下,西方“真理”也蕴含着巨大的理论与现实危机。首先,“真理”的原始定义(英文Truth,本意为“真实的”、“真相”)本身就代表一种主观色彩浓重、“非真即假”的“是非观”。用这种简单化的、只分“真”与“假”的二维眼光看待丰富多彩、错综复杂的人类社会,往往会出现选择性失明,并最终形成一种看似“信心十足”,实则与“一神教”信仰类似的认知模式(中国话叫‘认死理’)。

事实上,即使围绕同一个“上帝”,西方世界也会爆发激烈的“真理”之战。历史上,由于各种各样(主要是经济利益)的原因,拥护共同“基督”的西方世界便分裂形成许多流派、分支(大的教派有三、小的分支无法统计);而且每一派别都坚持“我”为“正宗”,坚信“真理”在“我”。宗教“改革”之后,为争夺共同的“上帝”、捍卫自己的“真理”,“理性”的西方更是开战无数,令无数基督徒早早“进了天堂”。[与其对照,中国的佛教尽管也出现过不少派别(大的就有八宗);但很少为争“佛祖”、抢“真义”斗得不可开交,更不会为此大动干戈]

其次,近代以来,随着西方文明成为世界性的强势文明,西方世界往往会沿着“我即真理”的思维定式、不自觉地走上中世纪罗马教会的独断老路,把自己的信仰当成“唯一的”“真理”,而将与己不合的观点看作“异端”、“邪说”。直到今日,西方还在把自己的文化和价值观包装成普遍“真理”(‘普世价值’)四处推广,同时要求其他文化向其靠拢(选边站)。

不止于此,与中世纪罗马的“宗教裁判所”类似,当今的西方大国(美英为首)也经常会产生铲除“异端”的“信仰”冲动。它们不仅给许多看不顺眼的国家、政府贴上“独裁”、“专制”等侮辱性标签,更会时不时敲打一下所谓的“无赖国家”、“邪恶政权”(萨达姆政权则被小布什、布莱尔直接除掉)。

最后,明向行远还要提醒大家:近代以来西方创造的许多“文明成就”、“文化成果”不仅往往是“个人至上”、“个人主义”的变种或伪装;而且这些“果实”基本不属于全人类,而是西方世界的“私有”遗产。

以法国人的“自由、平等、博爱”(法兰西的国家‘价值观’,并以‘三色旗’代表)为例。我相信,任何一个正常人,听到如此包容的“泛爱”口号,都会热血沸腾,并心向往之。然而冰冷的历史告诉我们,这些香味扑鼻的“人道”成果,不过是法国人为“自我”酿造的“精神香水”,与其他人、其他民族没有丝毫关系。请看历史:“大革命”胜利不久,法国人便一边高喊“自由、平等”、一边手拿枪炮,跟着拿破仑到处争抢不停,不仅“远征”埃及,还去屠杀西班牙。而半个世纪后,自称“博爱”的高卢鸡(伙同另一传统大盗不列颠),更不远万里闯到北京,大肆抢劫并纵火焚烧“万园之园”圆明园。

再看“山姆大叔”的“人人平等”。早在1776年,初生不久的“合众国”便以“史无前例”的《独立宣言》向世人宣示,“人人生而平等!”。现实却是,近九十年后(1861年爆发南北战争),“山巅之国”的“天选之民”(某些美国人根据《马太福音》自封而得)竟为争夺奴隶打得头破血流;又一个九十年过去后,“民主灯塔”下的黑奴后代还在为争取在公交车上能与白人“平起平坐”而冒死抗争(1957年蒙哥马利市黑人反抗巴士歧视,后来演变成所谓的‘民权运动’)。

总之,对于一切来自西方世界、并贴有“文明”标签的舶来品,每一个地球人都应保持一份清醒和审慎。因为,无论西方的“成果”也好、“成就”也罢,它们首先是“个人的”,其次则是“西方个人的”;其他人种对此最好不要想入非非。当年的拿破仑、今天的美国警察,都可以作证。

二,利益为本

中华文明源于农耕,中华传统以生命为本;西方文明以商业起家,西方文化自然就以“利益”为本。当然,这里既包括物质利益的争夺与占有,也包含精神利益的扩张和最大化。

《荷马史诗》其实是《圣经》之前西方世界的“第一文学”。作为西方世界人所共知的古代“经典”,《荷马史诗》具有鲜明的思想内涵和清晰的价值导向,并对西方社会产生巨大的心理和文化影响。它的主题虽有两个,一是“战争”(特洛伊战争),二是“女人”(以宙斯的私生女海伦为主);但其诉求却只有一个,那就是“利益”。只不过“战争”的目标是物质的“利益”(千万不要相信荷马的‘神话’,说什么‘英雄’们发起特洛伊战争是激于‘义愤’、等等),而“女人”则是精神的“利益”(‘欲望的’诉求)。

[明向行远注:今天的“好莱坞文化”,主题也是两个,“暴力”和“性”;与“荷马文化”一脉相承。]

进入以商业为主要生路的希腊罗马时代,“利益”更成为地中海世界当仁不让的“核心价值”。为了争夺“利益”(地中海贸易霸权),“共和”的罗马不惜对迦太基发动长达百年的“布匿战争”(前264~前146年),直至将对手赶尽杀绝、把迦太基城夷为平地。

而从近现代至今,西方世界早已成为“资本”(商业资本与产业资本)的天下,“利益为本”也获得全社会的普遍认同。它的直接体现就是“拜金主义”。

(一)拜金的文化

向往和追求财富是人类社会的普遍现象。但是大多数人并不知道,作为一种“把金钱当作信仰”的夸张现象,“拜金主义”确实是西方社会的一大发明。我有英文词汇为证。英文gold不仅指“黄金”,还可表示“宝物”;而golden(形容词)也不只代表“金色、金制”,更能表示“高贵”、“富贵”,甚至“成功”、“美好”等满含情感、想象丰富的概念。此外,围绕“黄金”,英语还衍生出众多寓意美好的表达形式,略举如下:

英文词 字面意思 实际含义

Gold disc, “金蝶” 畅销唱片

Gold dust, “金粉” 贵重之物

Gold mine, “金矿” 宝库、宝藏

Golden age, “金色岁月” 美好时代

Golden days, “金色时光” 难忘时光

Golden opportunity, “金色机会” 百年不遇之机

Golden boy、golden girl,“金男、金女” 成功男女

Golden handcuffs, “金色手铐” 优厚岗位福利

Golden handshake, “金色握手” 高额遣散费

Golden hour, “黄金钟点” 生死攸关时间

Golden mean, “黄金平均” 中庸之道

Golden oldie, “黄色旧物” 经典老歌,老当益壮

Golden parachute, “金色降落伞” (企业高管离职的)高额补偿

Golden rule, “黄金规则” 至理名言

Golden section, “黄金部分” 最佳比例

Golden wedding, “金色婚礼” 五十年婚庆

Gold-plated, “镀金的” 稳赚不赔的

其实在西方,不只凡夫俗子们广泛信仰拜金主义,“精神世界”的“神”同样对金钱爱不释手。从始至终,《旧约》里的耶和华就在不停地要信徒为他献祭或献供,不是要羊就是吃牛,而且牛羊不能有残疾、不能超过一岁,最好是“头生的”。至于金银珠宝,更是多多益善。整个中世纪,罗马教会主要在忙两件事,一是与世俗君王争权夺势,二是挖空心思与民谋利。事实上,激怒马丁路德、并促使其点燃宗教改革燎原大火的,正是罗马教皇大肆贩卖的“赎罪券”(据说只要肯花钱,便可‘赎罪’并升入天堂)。

进入近代,罗马天主教虽然被新教势力赶出多半个西方世界,但黄金的“成色”丝毫未减。银行业起家、十五世纪崛起于佛罗伦萨的美第奇家族(House of Medici),不仅凭借富可敌国的财富将佛罗伦萨“共和国”变成事实上的家族“王朝”,还靠金钱铺路、两度把自家人推上教皇宝座(利奥十世、克莱门特七世)。

关于西方世界的“拜金文化”,四百年前的莎士比亚(在《雅典的泰门》中)曾有过经典一叹,“只要一点(金子),就能让黑的变成白的,丑的变成美的,错的变成对的,低贱变高贵,老的变成少的,怂货变成勇士!”。

如今的世界,西方文化所到之处,拜金主义无不攻城略地、势如破竹。曾经以“重义轻利”为荣的神州大地,同样变得无事不言“利”、处处都算账了。

(二),“理性的”利益

理性主义是西方思想的主流,不仅历史悠久,而且体系发达。在古希腊时代,柏拉图便以几何为灵魂,奠定了古典理性的深厚基础。到了近代,以数理逻辑为核心,笛卡尔又为西方思想构建起一座理性主义的现代大厦。至此,西方理性主义的核心得以形成:从尽可能简单而可靠的“起点”出发,依托清晰的“逻辑”、缜密的推理,努力探求事物(以自然世界为主)的原理与本源(或称‘真理’)。也是在笛卡尔理性主义启发下,不列颠产生了更重实践的“经验主义”(以弗兰西斯•培根Francis Bacon为代表)。

因此可以说,引导西方知识界真正走上“科学+理性”思想之路的,正是诞生于不列颠的“经验主义”和起源于法兰西的“理性主义”。包括牛顿、爱因斯坦等一大批近现代科学巨人,都是这一伟大转折的受益者。

同时我们也要看到,一旦走入现实社会,并与“个人主义”传统相结合,西方“理性”便会不由自主地与“利益”拉起手来。“理性”的原始含义也可证明这一点。意大利语的“理性”(ragione),英语的“理性”(rational)和“理性主义”(rationalism),都来自拉丁语词根ratio,字面都包含“计算”、“权衡”、“思考”等意。因此,从源头上讲,西方“理性”与“理性主义”所谓的“理”,既不是“道理”,也不是“真理”,更不是中华思想之“天理”;而是“经过的计算”之后的“理”(其实就是‘利’)。

与此相关,在不列颠,笛卡尔的“理性主义”不仅催生了“经验主义”,也为后来的“功利主义”点燃了香火( 以杰瑞米•边沁Jeremy Bentham为代表)。而“功利主义”的任务,正是为社会“计算”“最大的幸福(即利益)”。

总之,近代以来西方“理性主义”主要取得了两大成就。其一,使西方世界摆脱了罗马教会长达千年的精神桎梏。“启蒙运动”以来,西方思想界虽然嘴上有时候还挂着“上帝”,但此“上帝”已非《圣经》版的彼“上帝”,而成为代表整个宇宙(唯物)与“精神”(唯心)的“根本实在”或“终极意志”。无论笛卡尔、斯宾诺莎(1632年—1677年)的“上帝”,还是爱因斯坦的“造物主”,或者黑格尔的“绝对理念”,都与《圣经》里的耶和华没有什么联系。与此类似,“百科全书派”大师伏尔泰(1694—1778)就曾不无调侃地说过,“如果上帝不存在,也应该创造出来”;德国的尼采则干脆宣布“上帝已死”。

其二,理性思想将西方思想带回了希腊哲学传统的思辨推理模式,并为西方世界指出了一条探索自然的正确道理(数理逻辑,也叫形式逻辑)。从此,西方文明便插上了独有的双翅,现代的科学与技术,并一举超越悠久的中华文明。

[明向行远小结“理性”:首先,作为西方世界的思想支柱,“理性主义”不仅为西方,也为整个人类,开拓了一条认识自然、把握“物理”的科学之路。同时也必须指出,虽然在探索自然的知识王国里“理性主义”显得游刃有余,但在分析人类、指引人生的天地中,它却明显力不从心。这是因为,虽然数理逻辑成功揭示了自然的万有引力和广义相对性,“理性”的逻辑也许能预见“利益驱动”的人类行为,但纯粹的“理性”却难以解释“情感左右”的现实生活和更为复杂的人类历史。事实上,“理性”的形式逻辑至今都无法解释一粒种子为什么会发芽生长,也不能推算某种病毒将如何变异。

此外,社会哲学如果将“理性”过度发挥,还会带来难以预料的后果。例如,笛卡尔就从“理性主义”出发,将有关社会与历史的一切知识排除在“科学”的门外,因为用“理性”的逻辑无法得到“可靠的”历史规律和结论。与“理性主义”关系密切的“实用主义”,则对西方社会造成极大冲击,培育出不少类似“不择手段”(英文The end justifies the means)这样的可怕信条。]

(三),利益的“契约”

西方世界不仅是理性的社会,也是契约的社会;并且二者密切相关。同时,契约精神本质上也是商业精神。因为“利益最大化”是商业的本能,而维护“契约”(即‘合同’)则是保障“利益”的基础。

在西方,商业活动历史悠久,最早可追溯到“克里特文明”时期。然而,早期地中海的所谓“商业文明”不仅粗糙,而且野蛮;那时的“交易”既有买卖,也有抢劫(事实上晚至近代,西方世界都还以‘海盗文化’为荣)。因此,直到希腊罗马时代,西方都谈不上什么“契约精神”。

实际上,西方最早的“契约精神”出现在“神的世界”。在《旧约圣经》里,耶和华就反复与犹太人(主要通过摩西)“立约”。同时也可看到,即使在“精神的世界”,“契约”也以“利益为本”,体现的是彻底的“利益”交换:耶和华答应为信徒提供人间“幸福”和“天堂”便利;信徒则保证只忠于耶和华“一神”,并向其敬奉牛羊珠宝。总之,是犹太人通过《圣经》,为西方社会培养了“契约精神”。

近代以来,“契约精神”不仅逐步成为西方商业的核心文化,而且还大步迈进西方政治,形成影响广泛的“社会契约论”。

当然,“契约精神”之所以能由商业文明演变为政治文化,根本上是由西方的历史和传统决定的。“无道昏君”自古便充斥着西方历史,远的有荒淫任性的宙斯三代天王,近者如中世纪贪婪成性的罗马教会,以及“只知有己、不知有民”的世俗君主。因此,西方社会很早就形成了根深蒂固的“无君无父”传统,也产生了“官民对立”的习惯思维。

正因如此,近代的西方世界,便以保护“个体利益”为宗旨,以“契约精神”为指导,逐步形成了以“权力制衡”为核心“社会契约”理论。具体而言,“社会契约”规定,从权力的搭建到运行,再到权力的能效评估,都必须围绕“利益博弈”而展开。保护“个人利益”、保持官民“权利平衡”,就是“国家”存在的全部意义。因此,近代以来,西方的“国家”还有另一个称号,common wealth(字面意:共同的财富),可译为“利益共同体”。

到今天为止,以common wealth自称的国家和国家联盟有澳大利亚、英联邦,以及美国的一些州。由此也可以看出,在西方世界,国与国间的合作与联合同样以“利益”为根本。所以,为了“利益”(税收),当年的北美殖民地会与自己的“母国”大英帝国“母子反目”,并大动干戈,最终实现另立门户。同样为了“利益”, 大英帝国先于上世纪六十年代自愿加入欧共体,六十年后又闹着退出了欧盟。一句话,在信守“契约”的西方,“利益”面前既无“君父”、更无友谊。

至此,“契约精神”完成对西方宗教、经济、政治的“三位一体”大整合,“利益为本”成为西方社会的理性核心。

(四),资本的政治

由于开创了人类“民主政治”的先河,古希腊被西方奉为人类政治文明的“楷模”。近代以来,西方不仅自己继承希腊的“民主”传统,还将其作为全人类唯一“正统”的“真理”,向全世界推销;誓言要把“民主”大旗遍插全球。

然而,可能连西方人自己都意识不到,西方文明与生俱来的“商业”属性,加上西方思想“利益为本”的价值取向,一开始便从基础上决定了西方政治的最终走向:无论如何发展、怎样演变,西方政治只能是“金钱意志”的“权力体现”。与此相应,西方的“民主”程序也注定只是“财富”赞助下的的“民意展览”。

以古希腊的“古典民主”为例,它就不是我们想象的“一人一票”,而是按照财产多少设计的“财富等级”竞赛。据史料记载,即使在“梭伦改革”(前594年)后的雅典,有投票权的公民人数也仅为人口总数的十分之一(无论贫富,妇女均不得参政);而在有投票权的公民之中,真正有资格参选的又是人数更少的贵族阶层,年收入200麦斗以下者则没有任何竞选资格。

到了罗马时代,政治主题由“民主”变成“共和”,罗马公民的政治权利似乎有了极大提高。但是,西塞罗的跌宕人生告诉我们,财富仍是“共和”社会的指挥棒;罗马政坛更是权贵“精英”的角斗场。那些经过“民主”竞争的高级官僚们(执政官、大祭司、大法官、保民官)往往在位时穷奢极欲,甚至把钱财挥霍一空;等到下台后,再去(被‘外派’)各个行省、殖民地担任“一方诸侯”,大捞一把。

进入近代,在“理性主义”引领下,西方思想干脆丢弃一切不合“理性”的伦理道德,直接把“利益”摆上政治的台面,并美其名曰“社会契约论”,用商业世界畅行无阻的“契约精神”来为“个人”与“政府”划定各自的“利益”界限。从此,在西方世界,议会成了代表“资本”的“董事会”;政府成了“经济共同体”(西方‘国家’的别称;见上文)的“职业经理人”;总统或首相则是对“董事会”负责的“总裁”或“董事长”(在美国,president 既是‘总裁’、‘董事长’,也是‘总统’)。

这样,政府和个人、国家与人民之间,便只有“理性的”、“利益的”联系,再无“感性的”、“情感的”瓜葛。

其实,语言文字的历史演变,也为我们揭示了西方社会“政治”与“利益”由来已久的深厚渊源。例如,在西方语言里,“政治”一词就包含着对“利益”的某种掌控与拿捏。英文的“政治”为politics,“机智”、“精明”则是politic;前者与后者只差一个字母。两者都来自希腊语的“城邦”(polis),而希腊的“城邦”大多就是“殖民地”(colony)。历史上希腊世界的所谓“殖民地”,本质上都是以共同“利益”为基础的经济单元(据考证,希腊‘城邦’的平均规模只有三千人左右)。所以历史上,common wealth(经济共同体)最早指得就是希腊“城邦”。

此外,在西方语言里,“资本”一词同样不同凡响。英文capital来源于拉丁语caput,代表“头”、“首”或“脑袋”。在此基础上,近代以来,capital不仅指“资本”、“资方”、“首都”、“大写字”,而且还可代表“权势”、“影响”。所以,不仅近代的西方是“资本”的(资本主义)社会,而且“资本”还成为政坛的主角。

有关学者统计,仅在Capital(英文‘首都’;与‘资本’共用一词)华盛顿一地,围绕“美国国会大厦”(英文为Capitol,也代表美国参众两院;与‘资本’capital仅有一字母之差),美国各大“资本”(还是capital)集团每年的“公关”、“游说”开支就达数十亿美元。因此有人便说,这些“游说集团”是华盛顿的“第四权力中心”。实际上,这样的评价明显是对“资本”的 “贬低”;因为,躲在这些“游说团体”背后的“利益集团”不是“第四”,而是美国政治的“第一”中心。

[明向行远评“民主”:首先,“民主”只是一种思路或思想,“民主选举”也只是一种工具;其目的都是鼓励或方便民众直接参与政治。既然是“一种”思路或工具,那就说明还有(也应该有)别的思路和工具。与“民主”相并列,至少还应有“集中”和“君主”的思路或思想。同时,“民主”与“民主选举”既然只是“思路”或“工具”,那它们就应该是中性的,而不能是绝对“好的”或绝对“坏的”。根据以上分析可得结论:“民主”不是“真理”,因为“思路”和“工具”不能成为“真理”;政治的“真理”只有一个,那就是“使人民幸福”(中华思想称之为‘国泰民安’),而不是“让人民参政”。

其次,作为一种思路或者工具,“民主”与“民主选举”的成功运用是有“前提”的。第一,参与“民主”的“民众”必须真正理解所有备选的政治纲领、政策主张,或者对竞争人选足够了解。否则,“民主政治”就会成为一场“民主闹剧”;登台的将主要不是“能者”、“贤人”,而是“小丑”、“赌徒”。第二,必须将“金钱”或“资本”与“民主”流程从制度上隔断。否则,“民主竞选”就会变成“商业竞争”,“民主政治”也将沦为“财主政治”。基于以上两点判断,当今世界九成以上的国家和地区不具备“民主政治”的“参赛”资格;包括“民主”嗓门最大的“山姆大叔”——上面说到的华盛顿‘游说’实质上就是一种‘公开合法’的权钱交易]

本文结语:西方世界历来便思想江河奔腾不息,哲学精灵任性翱翔。然而,我却看到,这些江河无论流淌多远,那些精灵不管飞得多高,它们的最后目的地、或终极降落点,都只有两个地方,一是“个人”,一是“利益”。其他的都是给人的假象,或世人的幻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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