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寡老人有哪些问题(对如何解决社会孤寡老人问题的思考)
序言
定义'孤寡老人'的內涵,对于把服务孤寡老人事业做大做强,非常重要!
在笔者看来,孤寡老人,应该是①60周岁以上、②丧偶(或未婚)、③独居、④无子女、⑤子女因各种原因(子女在国外、省域外、市域外等等客观原因)照顾不来的男性老人,或女性老人。
这5个孤寡老人內涵里,前4个是硬杠杠,最后一个是具有弹性的软杠杠。如果老人独居,子女在老人居住地附近居住。严格地说,这位老人也不是孤寡老人!
对于和子女同城而居的孤寡老人,也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一刀切!
因此,在定性老人是否孤寡老人,是要一番调研的!
(一)对社会孤寡老人的分类
(1)按年龄分类,可分为
①低龄(60岁至70岁)孤寡老人
②高龄(70岁以上)孤寡老人
(2)按健康状态分类,可分为
①健康的孤寡老人
②有疾患(含不治之症)的孤寡老人
(3)按经济情况分类,可分为
①有高退休金的孤寡老人
②有中低档退休金(有儿女赡养金)的孤寡老人
③有低保(无社会保障)的孤寡老人
(二)区别对待,区别解决
按以上三类情况(3种因素),区别对待,区别解决孤寡老人问题。
①低龄孤寡老人 健康 有高退休金
笔者建议:(1)居家养老。(2)再婚。(3)雇住家保姆。(4)进高档养老院。(5)定期体检。
②低龄孤寡老人 健康 有中低档退休金(有儿女赡养金)
笔者建议:(1)居家养老。(2)再婚。
(3)雇住家保姆。(4)进中低档养老院。(5)定期体检。
③低龄孤寡老人 健康 有低保(含无社会保障)
笔者建议:(1)农村低龄孤寡老人 健康 有低保(含无社会保障)进敬老院。(2)城市低龄孤寡老人 健康 有低保(无社会保障)进城市公办福利院。
笔者建议:(1)让这类特困的城市低龄孤寡老人进入政府主办的城市社会福利院。(2)让这类特困的农村低龄孤寡老人进入农村敬老院。
城市社会福利院名额有限,农村敬老院名额也有限。这是解决问题的难点。如何在我国养老制度(模式)创新中有序稳步解决这个难点,成为当今各方面临的艰巨任务!
④高龄孤寡老人 健康 高退休金
笔者建议:进高档养老院。
⑤高龄孤寡老人 健康 中低档退休金(有儿女赡养金)
笔者建议:进中低档养老院。
⑥高龄孤寡老人 健康 有低保(含无社会保障)
笔者建议:进城市社会福利院,或进农村敬老院。
(7)低龄孤寡老人 有疾患(含不治之症) 高退休金
笔者建议:(1)居家治病。(2)雇住家保姆)。(3)进专收有疾患老人的收费高档养老院(临終关怀医院)。
⑧低龄孤寡老人 有疾患(含不治之症) 中低退休金(有儿女赡养金)
笔者建议:进专收有疾患老人的收费中低档养老院(临終关怀医院)。
(9)低龄孤寡老人 有疾患(含不治之症) 有低保(含无社会保障)
笔者建议:进公办的专收有疾患老人的社会福利院
(10)高龄孤寡老人 有疾患(含不治之症) 高退休金
笔者建议:进专收有疾患老人的收费高档养老院(临終关怀医院)。
(11)高龄孤寡老人 有疾患(含不治之症) 中低退休金(有儿女赡养金)
笔者建议:进专收疾患老人的收费中低档养老院(临終关怀医院)。
(12)高龄孤寡老人 有疾患 有低保(含无社会保障)
笔者建议:进公办的专收有疾患老人的社会福利院。
(三)整合社会各方力量,为解决社会孤寡老人问题奉献爱心,尽心尽力,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
①政府加大民政投入,增加为健康的低龄孤寡老人、健康的高龄孤寡老人服务的公办社会福利院数量。
②在立法(《民政法》)方面,对公办社会福利院的准入资格,进行明确规定,杜绝那些进公办社会福利院的滥竽充数者!
③为健康的低龄孤寡老人、健康的高龄孤寡老人进入公办社会福利院开绿灯!以前在这个方面,做得非常不到位!
④政府投资,建成一批专收有疾患低龄孤寡老人、高龄孤寡老人的专属社会福利院,以区别于专收健康低龄孤寡老人、健康高龄孤寡老人的社会福利院。
⑤政府投资,建成一批为低龄孤寡老人、高龄孤寡老人服务的专属邻終关怀医院。
⑥政府投资与社会投资相结合,建成一批专收有疾患低龄孤寡老人、有疾患高龄孤寡老人的收费养老院。
(7)政府投资与社会投资相结合,建成一批专收有疾患低龄孤寡老人、有疾患高龄孤寡老人的收费临終关怀医院。
⑧整合全社会的各方力量,为社会孤寡老人安全有序幸福度过晚年!当然,政府(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民政管理部门)理该主导,而那些爱心个人、爱心企业的参与,也是不可或缺的,乃至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9)欢迎国外的个人、企业参与到国内孤寡老人的服务事业中来!在哈尔滨的养老院企业里,就有台湾、日本的企业家的参与,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10)在全社会孤寡老人服务领域內,放手创新,开辟新的思路,把孤寡老人服务事业作为一项新的朝阳产业来对待。这样的理念转变是非常重要的!
允许各级私办养老院(或临終关怀医院)以个人姓名、企业名称命名。它们足见孤寡老人服务事业在开放之路上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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