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丢失三年后负债200万(只因丢了身份证)
来源:平安无锡
市民王女士遇到一件“怪事”
银行发来短信通知
告知自己的信用卡欠款数万元
王女士一头雾水
自己从未办理过信用卡业务
又怎么会有这么多信用卡债务呢?
去年7月,王女士来到梁溪分局黄巷派出所报案,她表示可能有人冒用她的身份办理多张信用卡并恶意透支。梁溪经侦大队和黄巷派出所调查发现,王某名下办理了5张不同银行的信用卡,总计拖欠本金8万余元,但这五张银行卡的开卡信息,包括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均与王某没有关联。
梁溪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熊杰表示:“王某向公安机关提供了一条重要线索,她的身份证多年前曾经遗失过一次,我们认为她极有可能被冒用身份办理了信用卡。”
经深挖细查,梁溪警方很快锁定了嫌疑人孟某,孟某到案后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她通过他人购买了王某遗失的一张身份证,并办理了五张信用卡用于日常消费,直至信用卡欠款人民币8万元。
孟某因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犯罪
被梁溪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
警方提醒
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出租出借居民身份证均属违法行为,使用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更是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广大市民要谨慎保管和使用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丢失身份证要及时到公安机关挂失补办,发现被冒用,应保留相关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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