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标志使用改革试点(广东省地理标志条例征求意见)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何颖思)3月7日,记者从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官网获悉,该局正对外征求《广东省地理标志条例(征求意见稿)》(下称“《条例》(征求意见稿)”)意见,时间截至4月4日《条例》(征求意见稿)统一囊括地理标志产品、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及证明商标、农产品地理标志三种保护类型,成体系地加强地理标志保护,将是全国首部综合性的地理标志地方性法规,具有开创性意义《条例》(征求意见稿)共9章47条,包括总则、地理标志资源维护和注册申请、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使用、地理标志保护和监管等据介绍,《条例》(征求意见稿)从地理标志的培育、使用等各方面,全方位全链条提供地理标志法律保障,下面我们就来说一说关于地理标志使用改革试点?我们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这个问题吧!
地理标志使用改革试点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何颖思)3月7日,记者从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官网获悉,该局正对外征求《广东省地理标志条例(征求意见稿)》(下称“《条例》(征求意见稿)”)意见,时间截至4月4日。《条例》(征求意见稿)统一囊括地理标志产品、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及证明商标、农产品地理标志三种保护类型,成体系地加强地理标志保护,将是全国首部综合性的地理标志地方性法规,具有开创性意义。《条例》(征求意见稿)共9章47条,包括总则、地理标志资源维护和注册申请、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使用、地理标志保护和监管等。据介绍,《条例》(征求意见稿)从地理标志的培育、使用等各方面,全方位全链条提供地理标志法律保障。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2年4月4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邮寄至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363号1114室,邮编:510630。
二、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gdsjj_ipbh@gd.gov.cn。
三、通过来电,联系人:孙娟,刘金华,020-87683860、020-38835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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