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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喜迎二十大这条主线,以“听党话 跟党走”为主题,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丰富未成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县委宣传部、县教体局、团县委、县妇联、县文联决定在全县开展2022年肥东县优秀童谣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弘扬主旋律,突出思想道德内涵,注重陶冶情操,丰富党史学习教育、“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做新时代好少年”等主题实践活动内容,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情感,牢固树立心向党、有梦想,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的价值追求和远大志向,让红色基因、革命薪火代代相传。
二、评选标准
(一)作品主题
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讴歌肥东社会发展和文明新风尚为主线,展示地方特色元素和优秀传统文化,体现新时代好少年爱党、爱国、孝老爱亲、助人为乐、勤学善思、创新创造、自强自立、热爱劳动、热心公益、保护环境、志愿服务等向上向善新风貌的优秀童谣作品。
(二)作品要求
1.主题鲜明,内容健康,散发正能量。
2.篇幅简短、语言活泼,音韵明快、朗朗上口,健康向上、通俗易懂,富有童心童趣、体现时代气息。
3.本次征集为文字作品,按作者年龄分为成年人组和未成年人组,年满十八周岁及以上的为成年人组;不满十八周岁的为未成年人组。
4.必须是新近创作的原创作品,作者对作品享有完整版权。已在往届县级以上优秀童谣评选活动中报送过的作品,无论是否获得奖项均不再推报。
三、评选程序
(一)宣传发动。9月26日至10月9日,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广泛开展征集评选活动的宣传,通过文件、会议等形式,明确评选工作的主题和标准要求,利用新闻媒体和网络,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同时建立2022年肥东县优秀童谣征集评选活动评委库。
(二)征集作品。10月10日至10月25日为征集初选阶段。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结合自身工作,积极开展优秀童谣征集活动。发挥教育部门、文艺系统等作用,组织儿童文学创作人员精心创作,鼓励少年儿童参与创作,对征集的原创作品按照作品质量进行初选,确定候选童谣作品参加优秀童谣评选。
(三)集中评选。10月底,从2022年肥东县优秀童谣征集评选活动评委库中随机抽选5位专家评委,对候选童谣作品分成年人组和未成年人组进行集中评审,评选出肥东县2022年优秀童谣作品100首(其中成年人组50首,未成年人组50首),并择优推荐参评市级以上优秀童谣征集评选活动。
四、表彰奖励
(一)奖励形式
印发通报和荣誉证书,并给予创作者一定的物质奖励。
(二)奖项设置
1.一等奖:成年人组1首、未成年人组1首;
2.二等奖:成年人组3首、未成年人组3首;
3.三等奖:成年人组6首、未成年人组6首;
4.优秀奖:成年人组40首、未成年人组40首。
五、评选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优秀童谣征集评选活动,是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丰富少年儿童精神文化生活的重要举措。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优秀童谣征集推广活动作为当前重要工作加以安排,推动优秀童谣征集推广活动扎实开展。
(二)做好统一推荐。相关部门要积极协作,密切配合,统一部署,周密安排,认真落实征集童谣的发动、宣传和报送任务。组织专业作家和学校师生及乡村文艺人才等,创作一批既符合主题要求、又广受少年儿童喜爱的优秀童谣作品。要做好优秀童谣征集评选活动的宣传,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三)规范提交作品。原则上只征集本县作者创作的作品,报送作品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学校、年级或单位(所在地)、联系电话。
(四)落实查重工作。各推荐单位要确定专人对拟推荐作品进行网上查重,重复率超过30%的作品不得推荐参评,对抄袭、剽窃他人作品的,一律取消参赛资格,对监督不力的推荐单位视情给予通报。
请将推荐的童谣作品并附推荐表(见附件)加盖公章后,于10月25日前报送至县委宣传部未成年人工作科。
地址:店埠镇塘杨路与公园路交口星光国际7号楼9楼。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2801468134@qq.com。
►信息来源:中共肥东县委宣传部、县教体局、团县委、县妇联、县文联
►投稿邮箱:wxxffd@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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