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大圣大闹农户家(大圣被困农家六年)
猴哥猴哥
你真了不得
五行大山压不住你
蹦出个孙行者
……
近日,大理州鹤庆县公安局自然资源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某客栈私自养了一只猴子,请民警前去处理。
接报后,民警立即前往调查,经查这只猴子为客栈老板胡某于2013年前在山上捡到,据胡某称,“当时猴子还是幼猴,身上还有伤,因民间流传饲养猴子会带来好运,因此发现后就带回家一直饲养至今”。
经鉴定,这只被胡某圈养在笼子里饲养的猴子为猕猴,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由于长期的人工饲养,这只猕猴已经丧失了野外生存的能力。
目前,该猕猴已被送往云南省野生动植物救护繁育中心进行饲养。
蜀黍提醒:
保护野生动物
人人有责
私自饲养或出售
有可能触犯法律
审 核:李增华
责任编辑:庄成龙
编 辑:李唯萌
供 稿:@鹤庆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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