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养老保险金待遇领取资格认证(西峰区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公告)

西峰区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公告,下面我们就来说一说关于定州养老保险金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我们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这个问题吧!

定州养老保险金待遇领取资格认证(西峰区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公告)

定州养老保险金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西峰区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公告

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以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

根据部省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相关规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每年必须认证两次,上半年(1-6月份)一次,下半年(7-12月份)一次。

通过“甘肃省人社生物识别身份认证系统”进行数据比对,截止目前仍有部分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尚未完成2022年度下半年资格认证。为了保证养老待遇正常发放,避免发生待遇多领或暂停现象,现就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以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2022年度下半年资格认证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凡未完成2022年度下半年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所有人员,请务必于12月31日之前完成资格认证。逾期未认证人员,将从2023年1月起暂停发放养老保险待遇。

二、所有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可通过“甘肃人社”APP认证和“西峰社保”“西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微信公众号自助认证。手机认证不受时间和地点限制,并可多人多次认证。

三、因特殊原因不能自助认证人员,请及时与街道(社区)网格员、乡镇(村组)或与区社保中心稽核股(0934-8230873)和区城居保局稽核股(0934-8219651)联系,我们将派专人协助完成认证工作。

四、因死亡、失踪等原因丧失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的人员,其亲属第一时间要向街道(社区)、乡镇(村组)或区社保中心(0934-8230873)以及区城居保局(0934-8219651)主动报告备案,并按规定及时领取个人账户余额和一次性丧葬抚恤金。

五、逾期不及时报备或者故意隐瞒实情的,属于《社会保险法》规定的骗取养老金违法行为,除过将被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外,还会被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西峰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西峰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2022年9月26日


来源:西峰区社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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