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到无能为力才能说顺其自然(知其不可而为之的爱)

子曰师说丨曹雅欣

枉凝眉

一个是阆苑仙葩,

一个是美玉无暇。

若说没奇缘,

今生偏又遇着他;

若说有奇缘,

如何心事终虚化?

一个枉自嗟呀,

一个空劳牵挂。

一个是水中月,

一个是镜中花。

想眼中能有多少泪珠儿,

怎禁得秋流到冬尽,春流到夏!

(一)有缘无分

《枉凝眉》,这是一首关于宝玉与黛玉的叹歌。“枉凝眉”,这三个字就写出了他们两人共同的生命形态:是黛玉枉自蹙眉嗟叹的无果,是宝玉枉费才下眉头、却上心头的牵挂,是宝黛爱情的攒眉千度、情缘也无路。

爱到无能为力才能说顺其自然(知其不可而为之的爱)(1)

宝黛-鲁金林(绘),1961年生于江苏省东台,师从顾青蛟先生,其作品题材多样。工笔画作,清新脱俗,格调高雅,惟妙惟肖。写意作品,行神兼备,气韵生动,意境深邃。多次应邀海外举办展览。出版著作有中国画名家技法丛书《水禽》技法全解,中国画技法示范,白描,工笔,写意。《雁,鸭,鹅》等多种著作。现为民间职业画家。

黛玉与宝玉的眉目,曹雪芹在《红楼梦》第三回林黛玉初进贾府时就有过特别描写:看黛玉,是“两湾似蹙非蹙罥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瞧宝玉,是“眉如墨画……目若秋波,虽怒时而若笑,即嗔视而有情”,——眉目含情,是他们两人共有的特征。

这是我们读到这里第一次打量到了宝玉和黛玉的面目,也是宝玉和黛玉两人第一次互相凝视对方的眉目,他们心里都在说:何等眼熟!何等似曾相识!他们,都是为情而生的眉眼。

眉之所以会“枉凝”,是因为情不得、意难平,所以总是不可展眉。

其实“枉凝眉”这三个字,同时也是他们的爱情观:就算凝眉枉费,也要拼尽眉心愁,苦也生受。

《红楼梦》第一回就名言,黛玉的前世是一棵绛珠仙草,她本是花木之身,所以歌里称她为“一个是阆苑仙葩”,“葩”就是花;而宝玉是下凡到人间的神瑛侍者,“瑛”就是美玉,也就是歌里唱的“一个是美玉无瑕”。前世的他们,在西方灵河岸上三生石畔,一个浇灌过另一个的生命、一个因此要偿还那一个的恩情,这样一段“木石前盟”,是早在他们落入红尘成人之前、就缔结了的缘,是在上一世就形成的、彼此相对的盟约。

所以今生得遇,正是这份奇缘眷顾。但最后的心事成虚,没能终成眷属,似乎又是奇缘不足。歌里唱“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这个问题在三生石畔的灵河岸上没写答案,当初他们只顾相逢,当神瑛侍者把手中的甘露浇给绛珠草的时候,未及思索想要灌溉出一个什么样的结果。导致今生两人“一个枉自嗟呀,一个空劳牵挂”,只能是嗟也枉然,叹也枉然。

那么,这份纠纠缠缠、使人叹息的缘分,究竟是在关照他们还是在戏弄他们呢?

不能责怪缘分。缘分,只是解释命运巧合 的一种托词:

一巧再巧,才叫良缘奇遇;

一巧无续,便叫做有缘无分。

有“缘”开启,也要有“分”来续接,才是花好月圆。有缘无分,只能花开无果。

就像《枉凝眉》里唱,他们两人“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花”,说到底,宝玉和黛玉下凡到人间,只是一段虚无的旅程、只是一份虚拟的形象,看似是月亮般高洁出尘的姑娘、看似是花儿般英俊美好的少年,实则都是水中月、镜中花,他们的根基不在人间,他们的来处不在尘世,他们的终结也不在红尘,所以留恋人世里的情缘、姻缘,必定会“心事终虚化”,连人都是虚化的,何况是尘缘呢?

他们两个也都是彼此眼中的“水中月”、“镜中花”,能欣赏而不能拥有。

有缘相知,无分相守,有缘熟悉,无分亲密。

(二)告别前缘

宝玉与黛玉的缘,其实,主体是发生在前世,而不是在今朝:

当曾经的神瑛侍者日日对着绛珠仙草灌注爱意的时候,当灵河旁那棵仙草日日向着神瑛侍者生长出神彩的时候,他们之间的缘,就已经在深刻地进行了,而且那已经是他们之间最为亲密的相对。

爱到无能为力才能说顺其自然(知其不可而为之的爱)(2)

黛玉-鲁金林(绘)

可以说,到绛珠仙草经受滋养而脱却草胎木质、修成女体、游离于离恨天外,不需要再做一株等待雨露才能存活的弱草时,他们二者的缘就已经趋于结束了,他们已经完成了朝夕相对的需要。后来,绛珠草只因尚未酬报灌溉之德、五内郁结着一段缠绵不尽之意,才追随神瑛侍者下凡投胎,希望以眼泪来偿还他的甘露。 其实绛珠草所做的,只是为上一段缘进行一个收尾。

所以宝、黛 今世的缘,是以结束为目的,而不是以开始为目的。

这才是一种真正的有缘无分,注定了这辈子,黛玉只偿还、而再无后债,他二人只遇见、而再无牵扯。

黛玉到人间,说到底是来向宝玉做一场认真的告别。所以宝玉再多的拳拳挽留,也只能是换来一个到最后看着黛玉独自归去的背影。

由此,我们也知道了:

有些人,虽然相遇,但他们的缘分在上辈子就已经完成了 今生的交会,不过是前世缘一个小小的余音和收尾。有些相逢,只为了断前因,而非开启后缘 只为终止前情,而非结出后果。

就像宝玉与黛玉的缘:

在仙界,而不在人间;

在前世,而不在今生;

在过去,而不在未来。

《红楼梦》第一回里说绛珠草修成女体后“饥则食蜜青果为膳,渴则饮灌愁海水为汤”,这也是一种隐喻。“蜜青果”,既甜蜜又青涩,这就是黛玉和宝玉的初恋,那就如同人类注定要初尝禁果的过程一样,是禁不住的向往、又是免不了的吞咽苦果。这蜜青的初恋,酿成他们灌入愁肠般、苦海无涯的愁汤。然而绛珠草在前缘里吃过的蜜青果、饮过的灌愁海水就预言般地注定了, 他们之间的情是彼此无果的初恋,诱惑下品尝、酸涩里告别,这份“枉凝眉”的神伤,将从最初进行到最后。

绛珠草在下凡之前说“但把我一生所有的眼泪还他”,一生所有的眼泪,那该有多少呢?没有重量衡量,却有长度的计量,就是《枉凝眉》歌里唱的“想眼中能有多少泪珠儿,怎禁得秋流到冬尽,春流到夏!”四季流泪为一人,一生流泪为一人,这样的爱情,怎能不苦,怎能善终!确实,黛玉为宝玉的淌泪,从第一次见面就开始了,宝玉初见黛玉,看着神仙似的妹妹也没有玉,便把自己胎里带来的玉摔了,惹得全家不宁,让黛玉自责得独自坐在床沿流泪不睡。——看, 从他们这一世为人后的首次相逢起,他们夙缘里的因果便正式启动开上了轨道,黛玉的眼泪要偿还一世,“枉凝眉”的伤怀将是他们终身之势。

因此,“枉凝眉”,这是他们爱情里与生俱来的一个姿态。

(三)此缘非良

宝玉上一世的仙缘是黛玉,而宝玉这辈子的姻缘,是要着落在宝钗身上的,即使宝玉不情愿,也得认这个缘。

爱到无能为力才能说顺其自然(知其不可而为之的爱)(3)

黛玉-鲁金林(绘)

因此,书中那个神秘的癞头和尚,才把与宝玉生来所衔之玉上文字正好匹配的八个字送与宝钗,并叫必须錾在金器上,以促成他们“金玉良姻”的好事。这便是第八回里宝钗的丫鬟莺儿说的“是个癞头和尚送的,他说必须錾在金器上……”;也是第三十四回里宝钗的哥哥薛蟠透露出的“你这金要拣有玉的才可正配,你留了心,见宝玉有那捞什骨子,你自然如今行动护着他”;连宝玉看了宝钗的金锁,自己也说“姐姐这八个字倒真与我的是一对”。——可见, 冥冥中,宝玉和宝钗是今生命定的姻缘。宝玉的玉上镌有“莫失莫忘,仙寿恒昌”八个字,宝钗的金锁上錾着“不离不弃,芳龄永继”,这两句话工整之极,几乎可看做是一幅对联,横批便是“金玉良姻”。

可惜,虽然注定了是姻缘,却规定不了能否是“良姻”。宝玉用这辈子和宝钗走进婚姻,他的情却用在了上辈子的灵河边,而遗留不到人间。

宝玉与黛玉,是前世的情缘;

宝玉与宝钗,是今世的姻缘

——这就是他们三个人之间的一种宿命。

所以在第五回里,宝玉于太虚幻境听到的《红楼梦曲》第二支曲子《终身误》中,黛玉与宝钗是被放到这同一首歌里所共同演唱的。 曹雪芹想要表达的黛玉和宝钗,并不简单是世俗理解的情敌的敌对关系,而是,她们代表了人生的一体两面。她们二人相对的关系,不是敌意,而是遗憾。

我们读者对于《红楼梦》最重要的这两位女主角,宝钗和黛玉,总是鲜明形成非此即彼的拥护或反感的两派意见,尤其,她们二人在宝玉身边又似乎天然就是情感对立的关系。但其实, 曹雪芹借这迥然不同的两位美好女性,是想表达一种相互补充和彼此遗憾。社会需要每一种角色,而每个人自己个体的生命却无法全面,只能呈现出一种形态,就难免会有各自形态里的所得和所失。 人生既然不能“兼美”逃不脱各自的悲哀

而宝钗和黛玉的身边人,也是遗憾着她们二人处于性格两端的各自美好。如她们两人共同所在的曲子《终身误》中所唱:“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叹人间,美中不足今方信。纵然是齐眉举案,到底意难平。”

终身误,误的是宝钗、是黛玉、更是左右落埋怨的宝玉。遗憾黛玉和宝钗,不能“兼美”而合为一体,不能合成一份完整。

宝钗其实是个非常出色的女孩子,若是其他任何一个男子娶了她,都是家门之幸。对内,她有能力治理家园井井有条;对外,她有头脑辅佐夫婿平步青云。 既有经济家的理智,又不失文艺者的才情,无论在哪个时代,这样的女性都是优秀典范。配一个风花雪月的贾宝玉,宝钗自己都未免心有不甘。

事实也确是如此。宝钗随母上京,本意是来待选入宫的。以她的眼光和心气,也只有天下最尊的那个地方,才是此身的好去处。在一向端庄娴静的微笑背后,隐藏的是她不甘平凡的心性。所以在第七十回大观园的诗社咏柳絮词时,她就看不惯姐妹们的柔弱落笔,忍不住写出了柳絮的豪情:“几曾随逝水?岂必委芳尘?……好风频借力,送我上青云!”青云直上,步步高升,这才是宝钗真正的追求。

宝钗入宫落选,在书中没有明言交待。但是凭猜想,她的落选,未尝不是贾史王薛四大家族权威太盛帝王决心要削弱其势的前兆。不管怎样,对于当时落选的宝钗来讲,她退而求其次的婚配对象,便只剩一个身佩有玉的贾宝玉是首选了。这也是遵从了癞头和尚从前给的指示,第二十八回里提到了宝钗的母亲就曾说过“金锁是个和尚给的,等日后有玉的方可结为婚姻。”

宝玉和宝钗都是好儿女,错只错在了二人不能志同道合。我们如果拿宝玉、黛玉、宝钗这三人比较,可以说:

宝钗是儒家思想的代表,积极入世,努力进取,遵从礼仪,拥护主流;

黛玉是道家做派的人物,高洁出世,超凡脱俗,只遵从心意,不与世苟同;

而宝玉在很大程度上近乎于佛家的情怀,他体恤众生,悲悯万物,关怀生命,与世无争。但同时,少年人的蓬勃心性,又使他的个性还比较张扬,与看不惯的事物格格不入。这就造成了在思想的层面,只有黛玉才能和他彼此共通、相互欣赏,而在其余人的眼里,看待宝玉、黛玉这二人,未免都感觉有些乖张而不合礼法。

可悲的是,宝钗没能及早认识到“道不同不相为谋”的道理,她在最后大概还是抱着试图改造宝玉回归主流的想法而嫁给了他。——是“金玉良姻”的说法给了她误导, 让她错把一生托付给了一个心里早在上辈子就住下了别人的男子。

宝钗之于宝玉,缺少一份来自仙界的似曾相识、缺少一份关乎性灵的情缘。他们两个之间所有的,只是发生在人间些微不得不尽的情分。

(四)枉亦不悔

宝玉与宝钗既然并非良配,那么,为何众人又都要极力促成二人的秦晋之好?为何连那个本该知晓一切底细的癞头僧,也一直在用“金玉之说”来暗示两人的姻缘呢?

爱到无能为力才能说顺其自然(知其不可而为之的爱)(4)

黛玉-鲁金林(绘)

只能说,旁观者的意见再多,也毕竟是外人,只能是凭借看起来的郎才女貌、门当户对来点鸳鸯谱。然而婚姻就像鞋,合眼不如合适;感情就像菜,好吃不如爱吃。宝钗,偏偏就不是宝玉眼里的那盘秀色可餐。

其实,明丽可人的宝钗之于宝玉,也不是完全没有吸引力。第二十八回里,宝玉闹着要看宝钗戴的红麝串,看到了她手臂的肌肤丰泽,一时醉倒,书中就写宝玉“忽然想起‘金玉’一事来,再看看宝钗形容,只见脸若银盆,眼似水杏,唇不点而红,眉不画而翠,比林黛玉另具一种妩媚风流,不觉就呆了”。 也就是说,在宝玉的潜意识里,金玉之说,并非完全没有产生过影响,他也隐隐感觉到宝钗可能会与他有未来的交集。

但纵然如此,宝玉作为一个不愿被世俗礼教裹挟、只愿听从内心声音的、怀有傲世之心的人,他即使在睡梦中,也在深深固守着自己情感性灵上的真实意见,第三十六回宝玉就说梦话道:“和尚道士的话如何信得!什么是金玉姻缘,我偏说是木石姻缘!”而宝钗正好从旁听到这句梦话,不觉得怔住了。

对于宝钗来讲,她虽有金玉为媒、虽是处处都好,却始终都能深刻感觉到自己被隔离在宝玉、黛玉的默契之外,这如何不是她的困惑与无助。

但黛玉的困惑与无助更无人能解。黛玉和宝玉多次惶惶不安地闹脾气都是因为宝钗有金锁、湘云有金麒麟,她们的随身物件都或多或少和宝玉佩戴的玉有着暧昧的匹配暗示,偏偏只黛玉什么信物都没有,这如何不是上天的警示与预兆的不详? 黛玉和宝玉再惺惺相惜,偏偏就是他们之间是没有信物相连、没有姻缘之分的,怎样尽人力,都不可回天,怎样情深意重,都是一场枉然!

至于癞头僧给宝钗赠字,是用今世的姻缘、分散了前世的因果,用避不开的注定、干预着不放手的枉然。他未尝不是在用一段明知不合的缔结,点化着宝玉、宝钗、黛玉,还有那块青埂峰下的顽石,以及芸芸众生:

有些心机是枉费的;

有些追寻是枉然的;

有些心血是枉耗的;

有些眉头是枉凝的。

然而人生就是避免不了枉然:

只要还有坚持有失意,只要不甘有怅然,处处都有避不开的矛盾。 ——既然如此,那么,知其不可而为之,也就成了人生必要的一部分。

这便是宝玉和黛玉飞蛾扑火般的相恋。纵然枉凝眉,也要走一回。为心中所爱而付出,痛也不悔。

作者介绍:

爱到无能为力才能说顺其自然(知其不可而为之的爱)(5)

曹雅欣,中国文化网络传播研究会副秘书长,“子曰师说”微信号、“学习经典”微信号创始人。

青年文化学者。独立撰稿人、文化主持人、国艺解说者。

光明网“醉中国”专栏作者。在光明网开设“国学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专题版面。其“国学与时政”系列文章,分别被全国上百家主流网站广为转载。

策划并撰写了“琴梦中国”系列作品,包括《琴梦红楼》《琴颂诗经》等。

“国艺解说”是曹雅欣首创的一种讲与演并重的、多种艺术形式结合的文化传播方式。在“琴梦红楼”、“琴颂诗经”琴歌艺术音乐会中,担任每场音乐会的文化主持。

始终致力于中国传统文化的当代传播,把国学、国艺做时代性解读。

画家简介

爱到无能为力才能说顺其自然(知其不可而为之的爱)(6)

鲁金林,1961年生于江苏省东台,师从顾青蛟先生,其作品题材多样。工笔画作,清新脱俗,格调高雅,惟妙惟肖。写意作品,行神兼备,气韵生动,意境深邃。多次应邀海外举办展览。出版著作有中国画名家技法丛书《水禽》技法全解,中国画技法示范,白描,工笔,写意。《雁,鸭,鹅》等多种著作。现为民间职业画家。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

    分享
    投诉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