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哲学思维训练(康德赫拉克里特)
康德美学(《判断力批判》)是康德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探讨了美的问题(自然美、艺术美)。在康德看来,美的事物的性质很特殊,需要运用特殊的思想方法才能揭示真相。这是康德美学辨证法的来源。
在西方文化中,辨证思维不是主流,西方主流思想方法是逻辑思维(又叫理性思维),或叫亚里斯多德的三段论式思维。
亚里斯多德在《逻辑学》中,提出一个著名例证:所有的人都是会死的,苏格拉底是人,所以苏格拉底也是会死的。
三段论逻辑思维的基本要求是,必须遵循“前后一致”的原则,从大前提(所有的人都是会死的)、小前提(苏格拉底是人)出发,最后推出结论(苏格拉底也是会死的)。这是逻辑思维的不矛盾律或同一律。
所谓不矛盾律或同一律是指,一个人在运用理性时,应保持前后一致,不能自相矛盾或前后否定,一旦出现这种情形,将违背理性思维的基本规律,此人表达的思想,别人也无法理解。
比如,亚里斯多德根据大前提和小前提推出的结论——苏格拉底是会死的,只能是这一种结论,不能同时出现另一相反结论——苏格拉底是不会死的。这是理性思维的规则和限制。
换言之,根据逻辑推理原则,苏格拉底的处境只能两者选一:要么会死,要么活着,不可能两者并存。所以,逻辑思维的基本规范是,彼此对立的因素(思想概念)不能同时出现在同一思想过程中。这是逻辑理性的排他性。
在康德看来,世上有一种现象比较特殊——美,对于美的理解或解释,必须采用另一种思维——矛盾思维(辩证法),唯有矛盾思维才能揭示美的性质。
康德在《判断力批判》中提出的“审美判断力”概念即包含这种矛盾思维:两种对立因素之综合统一,学者们又称之为“二律背反”。
所谓“二律背反”是指两个相互对立或排斥的观念同时出现在同一思想过程中,这是康德美学提出的矛盾性思维。
比如关于“美的分析”的第一组二律背反:美的经验不包含功利性,但能够给人带来快感。
在康德看来,“快感”概念和“实用功利”观念有关,两者同属于理性认识过程。如吃饭的快感是因为满足口腹之欲;逛街购物的快感是因为买到心仪之物。所以从认识方式上看,快感和“功利”概念相关,两者不能分开。
康德指出,美的经验比较特殊:
一,美的经验包含快感,因为每个人在审美过程中都会感受到快感,如欣赏自然美景的快感、聆听音乐的快感、观看电影的快感等等。二,美的快感不含功利性,和实用目的无关。如人们观看画展时不会有占有欲;观看电影时不会把电影当成真实;阅读小说时只专注于情感体验等。审美经验不包含功利性,这是康德美学的看法。
康德指出,快感和“功利性”概念结合,这属于正常的理性认识;快感和“无功利性”观念相结合属于思维的矛盾律,这基于审美经验的特殊性(只能用矛盾思维解释审美经验)。
从思想方法上说,这构成了第一组二律背反:两个对立的概念(快感和无功利性),彼此组合在一起,形成一种矛盾思维。
第二组二律背反:美的经验带有主观性,却具有普遍有效性。
康德认为,“普遍有效性”和“主观性”是两个彼此对立的概念,不应出现在同一个思想过程中,但“美的经验”例外。换言之,在解释“美的经验”时,需要借助矛盾思维——把这两个对立概念结合起来(主观性和普遍性),这又是一种二律背反。
人的审美经验具有主观性,这个道理很好理解。人们常说,罗卜白菜各有所爱,世上唯有审美趣味最为丰富多样,千差万别,各人的审美趣味最难统一。
比如有人喜欢中国古诗词,有人喜欢西方现代小说;有人喜欢现代流行音乐,有人喜欢中国戏曲。就自然美而言,有人喜欢泰山,有人喜欢黄山;有人喜欢张家界,有人喜欢九寨沟。用西方美学的话说,这叫“趣味无可争辩”。
与此同时,美的经验还有另一特点:美的事物不同于其他东西(像财产、爱情),美的经验可以分享,美的感受具有普遍有效性,这也是美的重要特性。
如桂林山水、黄山云雾、峨眉秀雅、华山险峻,只要游览过上述景点,一般人都会有相同或相近的感受,这是审美经验的普遍性。
就艺术美而论,如《红楼梦》,只要深入细读,一般人都能感受得到《红楼梦》的精妙之处:细致入微的心理描写,精致巧妙的艺术构思、含蓄蕴藉的语言表述、精深博大的文化思想等。这是艺术审美经验的普遍有效性。
还有另一种情况更加常见,人们每看到一处自然美景,或欣赏一部优秀作品,总是想到和别人分享,这是审美心理的分享性特点。
例如近期热播的电影《哪吒之魔童降世》,很多人看过之后都感觉不错,于是互相介绍、推荐,口口相传,这部电影才显得如此火爆。这是艺术经验的可分享性。
据此,康德认为,美的经验虽具有主观性,却具有普遍有效性,两个彼此排斥的观念结合起来,便构成了第二组二律背反。
除上述两组二律背反外,康德又分别从“情态”和“关系”层面分析了审美认识的矛盾性。
比如从“情态”方面说,美的经验虽然不依赖“概念”,却具有必然性——美的事物必然引起人们的快感。康德认为,这源于“人同此心,心同此理”。这是主观唯心主义的看法。
从“关系”层面看,美的经验不包含具体“目的”,却又合乎“目的性”,即“无目的的合目的性”。这一命题同样包含矛盾思维:因为“无目的”与“合目的性”是两个含义相对的概念。
综合康德美学思想方法,可以看出,康德提出的矛盾思维,揭示了人类理性认识的局限性,即逻辑思维具有排他性,不能容纳彼此对立的观念元素,这既是理性认识的长处(明确、清晰、可靠),又是理性认识的短处(排除了矛盾对立成分)。
康德最后指出,理性认识(纯粹理性)仅限于知识现象界,不包括审美界,对于“美的经验”认识必须采用矛盾性思维(对立统一、相反相成),这是康德美学认识论的辩证法。
在西方思想史上,康德并非第一个提出辨证思维的思想家;早在古希腊时代,哲学家赫拉克里特就已提出“对立统一”的认识方法。
赫拉克里特生活于公元前5世纪左右,出身希腊贵族,是古希腊最重要哲学家之一。赫拉克里特被西方公认为“辩证法”大师,他的思想方法和中国道家思想非常接近,两者有异曲同工之妙。
赫拉克里特有一句名言:上坡路和下坡路是同一条路。这句话可以概括赫拉克里特的辩证法精神:事物性质的“对立”出自人心的“构造”,两种对立元素综合起来,便是事物的真实本性。
在一般人思想中,上坡路和下坡路不是一条路。赫拉克里特认为,上坡和下坡只是同一条路的不同方向,本质还是指向同一条路。
换言之,对于一条带有坡度的道路而言,道路本身无所谓上坡或下坡,仅仅因为“人”的介入(从下往上走,或从上往下走),路的性质才有了方向和区分——要么上坡,要么下坡(道路的对立性质出于人的认识)。
再就道路的“本性”(自身本体)而言,其存在原貌应当包含两种元素——兼具上坡和下坡,缺一不可。
赫拉克里特思想方法的总原则是:仅就人的认识而言,事物存在“区别”和“对立”;再就事物本体而言,万物并无“区分”和“对立”。
赫拉克里特指出,人的认识局限性源于认识的“视角”,即人的所有认识皆包含特定视角,没有“无视角”的大一统认识。这种观点已得到现代量子力学认识论的证明:人类的所有认知都和“观察者”(人)有关,世上没有绝对客观的认识。
除了西方的康德、赫拉克里特外,中国哲学家老子、庄子同样提出了辨证认知模式。
和西方思想相比较,中国道家最擅长辨证思维——对立统一、相反相成,这充分体现出中国人的聪明才智和中国文化特色,值得我们自豪。
比如《道德经》。
在《道德经》中,老子提出的核心问题是:“道”是何物——“道”的存在及其性质是什么?
老子的解释很抽象,他说: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他还说: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等等。
老子的思想含混晦涩,不易理解,在不少人看来,《道德经》讲了那么多高深道理,但“道”之本性依然讳莫如深,难以捉摸,犹如神龙一般,见首不见尾。
比如前面引用的话,老子的意思是说,真正的“常道”不可言说,“常道”没有名字;但“常道”又永恒存在,先天地而生,“道”的特点如“大”“逝”“反”“远”等。
在老子看来,要想解开“道”之谜团,必须打破思维常规,另辟蹊径,寻求新的认识方法,这种新的思想方法便是矛盾性思维,又叫辨证思维,如对立互补、相反相成、多元综合。
老子认为,唯有这种矛盾性思维才能接近“道”的本体,才能认识“道”的本性。这是《道德经》思想方法的核心与精华。
何为对立统一、相反相成?老子说:道既无名,又有名;既是有,又是无;既是刚,又是柔;既是动,又是静,等等。总之,老子把所有逻辑对立的概念综合在一起,努力向人们描绘“道”的本性。这种看似勉为其难的思想方法就是道家的辩证法。
如果与康德美学或赫拉克里特哲学联系起来,便可以很好地理解老子的“道”体辩证法。
老子说,“道”的属性包含彼此对立的两面,如有无、动静、刚柔等,这种思想方法不就是康德的“二律背反”思维吗,不就是赫拉克里特的“上下坡”之分吗?
在康德看来,彼此对立的两面组合起来构成审美认识的矛盾律(辩证法);赫拉克里特说,上坡和下坡之分源自人的认识,两者综合构成道路的本性。老子的“道”蕴含同样的思想方法。
根据老子的解释,“道”体本身没有属性(如路的方向),没有名字(上下坡之分),“道”的区分和界限源于“人”的认识(大、逝、远、反),“道”体本身并无区分。所以老子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换言之,“道”的本体是纯粹的“一”,不可分割,“道”体没有差异和界限(无名),这是《道德经》辩证思维的要义所在。
另一道家思想家庄子又进一步阐发了老子的辨证法。
庄子在《齐物论》中讲过一个著名故事:庄周梦蝴蝶。有一天庄子做了个梦,醒来后他问学生:是庄周变成了蝴蝶,还是蝴蝶变成了庄周?
这个故事寓意丰富,耐人寻味,可以有多种解读。其中的一种解读是:此故事隐含道家思想辩证法(也包括量子力学认识论原理)。
这个故事的主题可概括为:如何认识庄周做梦时的存在状态?
从认识角度言,如果单从庄子在梦中的视角看,梦中的庄子,没有庄子,只有蝴蝶,因庄子只能意识到蝴蝶,无法认识自己的存在(庄子此时在睡觉)。只有庄子清醒过来后,才能转换视角,认识到自己作为庄子的存在;因梦醒以后,蝴蝶消失,此刻只有庄子。
所以,综合庄子的做梦和庄子的清醒,其中包含两种认识视角——梦中的视角(蝴蝶)、庄子的视角(庄子清醒后或旁观者)。
据此,若要真实呈现庄子做梦时的存在状态,办法只有一个:把两种视角综合起来(梦中的蝴蝶视角和清醒的庄子视角);从思想方法上说,唯有把两种对立视角结合起来,才能呈现庄子做梦时的存在状态:做梦时的庄子既是蝴蝶又是庄子,两者合而为一,不可分割,其中道理类似于赫拉克里特对“上下坡”之路的分析。
另外,庄子的辩证法思想还表现为他提出的相对主义认识论。
在庄子看来,世间万物本无绝对大小之分,一切区分皆源于人心的“建构”(思想认识);所以,所谓是非、美丑、善恶,皆源自人心的观念,如水中之月,镜中之花(近于佛家的梦幻泡影之说),既无法持久,也无法依靠(《逍遥游》《齐物论》)。所以庄子发出感叹: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以有限的生命去追求无限的相对知识,到头来是徒劳一场。
庄子的认识论辩证法是老子思想的继承、发展,他们的思想方法一并构成了道家哲学的认识论。
综上所述,康德提出的辨证认识论思想,既解释了审美经验的特殊性,又阐明了逻辑理性的局限性与不足。更重要的是,康德的辨证思维并非孤独一家,他的思想既和古希腊哲学有关,又呼应了中国道家思想。这或许体现出人类认识方式的重要规律之一——不约而同、殊途同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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