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完车后补签购车合同(签好的购车合同)
前一段时间,保定市民蒋志平买了辆车,明明已经谈好了价格并签订了合同,可当提车的时候,对方却变卦了,想要把车开走,没那么简单。
蒋志平说,他们是今年6月份跟广汽传祺保定祺云汇汽贸有限公司签订的购车合同,落地价233000元,当时用的是他儿子的名字。让他没想到的是,两个多月过去了,在正式提车的前天晚上被告知,提车还要再加4000块钱。对此,销售方给出的解释竟然是原合同没公章,无效。
蒋志平说,如果合同有问题的话,他还有销售人员的聊天记录,这些也能证明233000元是全部的提车价。而4S店的工作人员说,在双方签订购车合同时,有一笔待申请的补贴款没有算到车价内,如果最终这笔补贴无法申请下来,就需要购车人去承担。虽然它没有在购车合同上体现,但这是他们的工作人员跟蒋志平的儿子协商好的。
在补贴款问题上,双方各持一词。而对于购车合同为何一直没加盖公章以及这样做是否是在为后面的加钱提车做准备等问题,4S店的工作人员没有正面回复。
经过协商,双方都各退一步,达成了解决方案。这事也提醒消费者,不要相信口头承诺,要把相关的内容写进合同中,而且还要看仔细了,这合同有没有效。作为4S店做事应该更加严谨,要想让大家不去上纲上线解读公章的问题,自己按规矩做事才是关键。河北广播电视台经济生活频道《今日资讯》记者张雷涛、邓金澳、杨少辉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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