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生育合法谁提的(法定结婚年龄18岁)
面对出生人口数断崖式的下跌,政府也是很着急,四川刚宣布放开未婚生育上户口的政策,紧接着又有专家建议,将法定婚龄降至18岁。
这些搞法到底有没有用?现在还不好说。先说第一个已经出台的政策吧,未婚生育也可以登记,更多的理解是为二奶正名,反对者多为女性吧。
且不说这个奇葩政策是否有效,就单论对于正妻的财产保护来说,又是一个严重的考验,这背后牵涉了一系列财产保护问题。私生子该不该分家产?如果该分,又该怎么分?这又衍生出一系列家庭财产分割的问题?
当然,如果家贫,就没有这么多烦恼。可现实是家贫的,连婆娘都娶不上,更不可能有女人愿意为他生孩子,只能说这些政策就是针对富人的。那么问题就来了,作为正妻,按照目前的一夫一妻制,法理上并不支持私生子享有同等的继承权。
然而,在实际的生活中,二奶却享受了正妻法律予以保护范围内的财产与男人,正妻是否愿意?显然,大多数正妻是不愿意的,否则也不会频繁出现打小三的事件。作为半边天的妇女不支持,那么这项政策的可行性就要打上一个问号。
当然,这项政策的初心,我们也可以理解为紧跟西方的人权路径,作出适当的调整,也无可厚非,但是无可否认的是,在这样一个出生人口急剧下滑的节点上推出,不得不让人多作联想。
无论这个政策出不出台,包二奶的依然会包二奶,能搞七奶八奶的还是会搞七奶八奶,完全跟这项政策无关,实际只与MONEY有关。
显然,我们的专家也认识到这一点,于是就换了一个思路出奇招,建议把法定婚龄调低,这样生育期就会拉长,为三胎、四胎,甚至五六七八胎腾出空间。
在纯逻辑上并没有什么毛病,可是这又是一个没有触及核心要素的半调子法,不得行。目前,晚婚晚育已形成共识,大学毕业都已二十三四了,正好与目前法定婚龄接近,完全不必多此一举。
早婚的目的是什么?完全为了国家造孩子?那跟机器有什么区别?说到底,是人不是机器,为国家任务造孩子,理论上不可行,实践上更不可行。牛羊尚且需要快乐生长,何况是感情丰富的人类。
回归到生育的核心要素,那就是钱,政府不敢提,专家也不敢提,因为这是一个无法解决的深水炸弹,但又是不得不直面的核心问题,舍此其他方法都是脱了裤子放屁。
于是乎,一些专家假装不知道,一天换一个主意,尽不干人事,当然也干不了人事,天天瞎嚷嚷赚点眼球与流量,也许这才是他们最真实的目的,而不是真的想解决问题。
自由生育是天赋人权,早已是人类的共识,任何强加之上的方法,都是对公民权利的侵蚀与骚扰,更是恶心人的无效方法。唯有钱与欢愉才是最终的解决方案,舍此无它,但是敢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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