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欧野蛮人的复仇故事(北欧人女神大尺度复仇)
终于上线了!投资9000万美元。妮可·基德曼、伊桑·霍克等巨星加盟。影评人口碑爆棚。比《瞬息全宇宙》还高那么一丢丢。超级爆款?不,观众觉得……受骗了?
遇到过很多“见光死”的所谓“口碑佳作”。
但没见过这样的,你即使看完也不敢贸然爆粗口的“大片”——
The Northman导演罗伯特·艾格斯,神秘恐怖主义的行家。
《女巫》《灯塔》,资深影迷估计没几个没看过。
冷峻色调,宗教民俗,恐怖奇观是他的标签。
剧本原型取自12世纪成书的《史莱瑟伦斯编年史》。
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原型,王子复仇的老前辈了。
冰原辽阔,北欧史诗,维京传奇。
随便几个镜头就是顶级的视听享受。只是——另一个词也出现了。剧情老套。一千年前的故事……老套吗?不急,Sir和你们一起探路。
01
旧瓶新酒公元859年,北欧冰原,赫拉夫西王国。说是“王国”,其实也就三四十个院落。
这是北欧大航海时代,是开拓的年代。公元八到十一世纪,分布在丹麦、瑞典等地的维京人开始凭借着出色的航海技术,疯狂劫掠欧洲各个沿海地区,还发现了冰岛和格陵兰岛,群雄割据。此时,小王子阿姆莱斯正站在城墙头翘首以盼,随后跑回宫找王后汇报。
今天是个大日子。国王老奥(伊桑·霍克饰),渡鸦战神,打了胜仗,班师回朝。
勇敢伴随着野蛮,权力混合着鲜血。
在这个武力至上的野蛮年代,对负伤的国王来说,在外打仗危险,回来更不安全。
夫妻关系,表面和谐实则疏离。
嘶,这王后(妮可·基德曼 饰)把喝过的酒杯递给了国王弟弟老菲(克拉斯·邦 饰),老奥绿云压顶,还得轻轻放下。
兄弟关系,平常的暗流涌动变成了今日的剑拔弩张。
狼子野心的老菲,还借给哥哥祝酒之名直接抢C位,把老奥挤到了阴影里。
只有一脸天真的阿姆莱斯看不出,还配合叔叔笑嘻嘻举杯。然而——小王子的成长往往只要一瞬间。
和老爸在奥丁神庙祭祖一晚上,早上刚出来,一支锋利的箭擦着他的脸,直直射入老爸胸口。
躲在石头后的阿姆莱斯眼睁睁看着老爸被打成筛子,又被一剑砍头。
回到城里,叔叔的军队正在屠戮旧臣,他只能看着尖叫的母亲被叔叔抱紧怀里。他能怎么办?
阿姆莱斯比哈姆雷特还惨,目前他没能力、没势力,没其他亲戚。只能逃,逃得越远越好。
大海上,输出只能靠吼:父亲 我会为你复仇母亲 我会救你菲约尔 我要杀了你
△ 记下,之后要考初尝宫廷权力斗争的血腥,野蛮的暴力刺激着他,也催熟着他。
乍看,这是北欧维京时代的《哈姆雷特》。可再看,这是亚瑟王版的海盗史诗,是一场升级打怪的旅程。加入他人团队,打点小boss,武力值get。伪装成奴隶爬上了运奴的船,混入老菲现在统治的王国。跟随预言中的狐狸来到山洞,打怪,获得命运中的掉落物器。
名剑德拉古尔get。同船的女奴奥尔加(安雅·泰勒-乔伊 饰),一路照顾他到下船。
美丽聪明如她,不仅刚烈地拒绝老菲的求欢,和阿姆莱斯结合后,还发现了致幻蘑菇。
一切都如此顺理成章,仿佛马上就要开大来到决斗复仇环节。等等,还少了关键的一步,救老妈。再见时,王后美貌依旧,她还和老菲又生了两个孩子,根本没认出阿姆莱斯。
得知原配儿子要来“拯救”自己,王后噗嗤一下乐了。摸了摸儿子的头,抖出了一个惊天大瓜——他是个假装成国王的懦夫只是一个自负又贪婪的奴隶禽兽把我们抢去当新娘
你是你母亲被强迫怀下种你叔叔对我的过去了如指掌但他仍然爱我
是我跪下来求菲约尔他才同意杀奥凡迪尔Sir给翻译翻译:我家被你爸侵略了,我成了奴隶,被你爸强暴下生的你;我跟你叔叔才是真爱,是我挑唆他杀了你爸。
这位深藏不露的王后才是初代复仇冠军。Sir似乎看到了导演身后扑闪着的恶魔翅膀。
你以为他讲的是英雄旅程,复仇史诗?新瓶里,他想讲的是用现代的眼光,我们可以如何看待这个老故事。暴力为何会轮回,而暴力的基因,是如何延续的。
02
暴力轮回人类为何会频繁使用暴力?这个问题答起来,似乎要长篇大论,从黑猩猩掠食时代说起了。简单点,几个词:安全、荣誉、利益。
因为别人让我产生了不安全感,所以会动手。因为别人损害了我的尊严,所以会动手。因为别人夺取了我的食物,所以会动手。由此,暴力产生,同时又引发了复仇,互为因果,无穷无尽。在《北欧人》的故事里,阿姆莱斯三者都有。王位被夺,父亲被杀,还不敢公开自己的身份,十几年来,一直生活复仇的焦虑中。除了吃喝拉撒,就是训练自己。
于是,阿姆莱斯的成长,伴随着无休止的杀戮。一个长镜头,成年后的阿姆莱斯爬过高高的城墙,用斧子在无辜的村民头上砸出一个个血窟窿。十几年前看着族人被屠戮的阿姆莱斯,十几年后成为了侵略别人的刽子手。不复仇行不行?提出这个问题的,大概都是不太了解那个时代。
有一本畅销书,叫《人性中的善良天使》,各种举例说明随着时代的发展,暴力是越来越减少了。
为什么?因为文明的进程,压抑了暴力的基因。
但你反推回去,在大航海时代,那还谈什么文明呢?
你或许会看过《权力的游戏》,它的原型英国金雀花王朝比《北欧人》的时间离我们还要近。对于阿姆莱斯来说,他的复仇也是必然的。细究下来。他身上的三条枷锁,使得他不得不去这么做。第一条,父权的控制。第二条,宗教的加持。两者缠绕,足够让阿姆莱斯窒息。一个场景便可以解释这一切,那便是全片的第一场仪式,王子加冕。
老奥回归当晚,拉着儿子去了奥丁神庙。在智者面前,脱下华服的国王和王子,像两条野狗一样在神庙的地宫里围着火堆狂吠。宗教意义上。他第一次看到了生生不息的国王树,这是权力网的实体。从此,他便背负起王权与神权的重担。家族意义上。
老奥在庙里说:如果我死在敌人剑下,你必当为我复仇,或者永远活在羞愧中。
在这双重枷锁之下。阿姆莱斯不能恐惧,不能软弱,不能逃离既定的命运。他唯有复仇这一条路可走。但有意思的是,电影给阿姆莱斯创造了一次逃离的机会。而这个机会是来自于一个女性,女奴奥尔加。梦里,奥尔加化身女武神。
用意非常明显,也就是只有女性才能把他从这种“阳刚”的男性焦虑里拯救出来。于是阿姆莱斯也打算放下仇恨,和奥尔加回到故乡。我从前只知道仇恨
但是我希望自己能放下它选择权在你我们一起去寻找未来吧可惜。第三条枷锁死死地捆着他,也捆着所有伟大的英雄。这条枷锁是宿命,是预言。
03
英雄末路什么是宿命?Sir想起很多故事里,往往用宿命来衬托主角的悲剧。
最出名的便是俄狄浦斯王。预言说要弑父娶母,结果,阴差阳错真的实现了。但,如果诉诸现实,这样的宿命论真的会成立吗?一个简单的例子。当你遇到困难想放弃的时候,会不会哀叹一声“命该如此”呢?当你怎么挣扎都摆脱不了的时候,是不是也会听天由命呢?
还是说,有时候,宿命只是一种安慰,或者借口?《北欧人》里。女巫告诉阿姆莱斯,他将重返故土寻找仇人,并跟随一只狐狸找到一把长剑,而后在地狱门与仇人决一死战。
阿姆莱斯也一一照做,跟随着狐狸找到了装备,做了各种准备进行复仇。
只是,如前面所说的那样,奥尔加出现了。奥尔加的拯救,让他的想法一度“偏离正轨”,甚至摆脱出了预言的既定命运。但为什么最后又去火山口应战了?宿命的解释是——
他在触摸奥尔加的时候,看见了传说中的生命之树生出了新枝丫,枝丫上有他的一双儿女,再次和女巫预言遥相呼应:在你灰烬之路的尽头,是一位少女国王旅程的起点。也就是他选择为家庭而战了。但是——这真的是他选择的理由吗?我们知道,阿姆莱斯偏爱战争之神奥丁,抗拒生育之神弗雷。
这意味着:在宗教加持下的父权影响早已深入拉姆莱斯的骨髓。在他的眼里,真正荣耀的是战斗和死亡,而不是爱情和家庭。△ 而老菲却在念祝酒词时以弗雷(生育之神)为尊
是的,导演在这里其实是有所保留的。阿姆莱斯并不是无从选择。他或许是在借对命运的遵从,来削弱自己的恐惧。同时也否认了责任。这是对命运这个词的消解。
也是对父权虚荣性的一种质疑。其实如果你对导演有所了解的话,可能此时也已经有所察觉。这个问题,在艾格斯的两部前作已有揭示了。
《女巫》,一个是在父权压迫下被指控为女巫的女孩,自证清白而不得,最终选择成为女巫,感到无比的畅快淋漓;《灯塔》,一个是被焦虑的阳刚之气折磨的男人,最后彻底堕入疯狂。这都是对父权的质疑。《北欧人》里也是如此。
它在说——预言,以及遵循预言的行为,都是以崇高之名开始的。但最终,都会逐步落入泥潭。就像阿姆莱斯最后来到地狱——火山口。
原型来自于冰岛真实的火山赫克拉(Hekla)。名字在当地语言中,意为“通向地狱之门”,“Gate of Hell”在本片也是一个很重要的意象,通向地狱之门,也是复仇者和被复仇之人的死亡之地。叔侄两人的打斗,一个完整时空的长镜头。两人在背光中是两道剪影,并没有多么明显的区分。
剑拔弩张之间,只闻野兽般吼叫与喘息——他的剑砍了他的头,他的剑插入了他的心脏。没有赢家。电影的最后一个镜头。阿姆莱斯弥留之际,他在梦中看到了美丽动人的奥尔加,抱着一双婴孩。他顺从了预言,保障了她们的安全。
真的吗?想想之前女武神的梦。这种幻想式的自我感动,已经不是第一次在他的梦里出现了。所以,回到开头那个话题。
这还是一个重述着复仇宿命的老套故事吗?外壳或许如此。内核早已改变。它以现代的眼光审视着一个王子变成野兽的经过。顺带提出疑惑:有时候我们所谓的身不由己。会不会只是一种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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