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中有关于产检假的规定吗(新劳动法的产检假怎么规定)

新劳动法的产检假怎么规定?

《新劳动法》规定:

怀孕第1—6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申请生育指标,以及生产培训等。

怀孕第6和第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

怀孕第8个月,可享受2天假期。怀孕9个月以上,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劳动法中有关于产检假的规定吗(新劳动法的产检假怎么规定)(1)


产检假的计算:

我国对于女职工的劳动制定了特别的保护规定:产检假,用于保障妇女的正当权益,因此,孕妇们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上诉国家规定的范围内,去医院进行正常的产检。《新劳动法》规定:怀孕第1—6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申请生育指标,以及生产培训等。怀孕第6和第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怀孕第8个月,可享受2天假期。怀孕9个月以上,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关于产检假的次数,没有统一规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请假。

《劳动合同法》

第42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第45条规定:怀孕女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温馨提示您,定期做好产检,能更好地了解孕妇和胎儿的身体变化和发育情况。此外,孕妇在怀孕期间要注意饮食和休息,进行适当的活动,为能产下一个健康的宝宝做好基础!

产检假要开证明吗

产检假在法律上没有规定是否要开证明的条例,不同公司不同地区有不一样的处理方法。有些公司是让提供每次产检预约时间的复印件,也就是产检预约单,有些公司需要提供产检记录,或者医生开具的诊断证明等。总之,大家去产检就把各种资料都留下来,有个说法总比没有的好。

产检假有次数规定吗

国家并没有统一规定产检假的次数。国家只是在2012年4月14日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因此国家并没有统一规定产检假的次数和天数,但根据这条实践中认为只要是正常必要的产检,都应该计入劳动时间。不能按病假、事假、产假、旷工等来算。产检假是按医嘱来进行,只要是医生认为有必须检查那就必须检查,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相关的便利条件。所以你可以持你在医院建档的卡拿去请假,那上边会注明你下次产假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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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法定的产检假能连休吗?

  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该规定并未对孕期检查的时间和次数作出规定,只要是正常必要的产检,都应该计入劳动时间。

  何为正常必要的检查?不同的国家根据自己的国情、医疗技术的发展水平制定出了相应的产前检查方案,我国妇女孕前检查的方案为:初查:孕12周之前;复查:12周后每4周一次,28周后每2周一次,36周后每周一次。检查中发现异常应根据医生意见,增加检查次数,按时检查以防止发生意外。

  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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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产检假申请怎么写?

   对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安排生育的女职工,其产假按下列情况分别确定:

1、正常分娩者,给予产假九十天,其中产前要求安排适当天数休息的,休息天数计算在九十天产假之内。

2、提前分娩或超期分娩的,均按九十天计算,难产或双生以上的,增加产假十五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条 单位应当根据怀孕女职工的具体情况核减其劳动定额。怀孕女职工依照医务部门的要求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按出勤对待。

产检假申请:

xx(单位)办公室/领导:

本人于今年XX月份怀孕,属计划内合法生育,并属晚婚、晚育。因每月需要孕期检查,现申请产检假。恳请领导根据关产假规定予以审批。 

特此请假,恳望批准!

  xx(单位)

  xx(部门)xx(姓名)

  年  月  日

产假申请:

xx(单位)办公室:

  因本人即将临产,根据国家规定产假为90天,自即日起向办公室请产假。

  特此请假,恳望批准!

  xx(单位)

  xx(部门)xx(姓名)

  写产检假条需要注意下述事项:

  1、时间上:提前写 要请假,提前写请假条几乎是所有企业对员工请假的明文(或默认)要求;当然,如有特殊情况,临时请假等,在事后补写请假条也是许多企业允许的,但大多企业会对这个“事后”又有一个时间限制,多为员工恢复上班的当天,或者1~2个工作日内。

  2、格式上:请假条(居中)受理请假的人或主管部门(称谓,如王经理或人力资源部,注意顶格) 我因(请假原因:事因、病因等原因,简单陈述即可),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请假起止时间),请假____天(请假具体时间),请批准(请假辞)。 请假人:XXX(请假人签名) ____年____月____日(请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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