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天窗探头被撞(小孩鬼探头被撞家长罚其面壁)
极目新闻评论员 屈旌
9月12日,河南一4岁女孩和3岁弟弟“鬼探头”式横穿马路。结果弟弟被车撞倒,所幸未受伤。妈妈王女士称,车主很热心下车询问,自己没责怪车主,而是很自责没有教育好孩子。回家后让两个孩子面壁思过1小时。(据9月14日江苏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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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探头”是民间通俗的说法,指的是因为非机动车或者行人不遵守交通规则,突然从司机的视觉盲区中闯出,彼此都没有反应与躲避的时间与空间,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情况。
《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这种交通事故责任的规定很清晰,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损失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法律规定体现了法律对于弱者的倾向性保护,也让很多司机压力山大。如果事故造成严重后果,赔偿是肯定跑不了,就算因为对方先违法不赔偿,致人死伤的心理阴影面积也无法衡量。所以,开车上路的人,没有不怕“鬼探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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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由于对交通规则不够了解,天性好动,又是最容易乱跑,最容易“鬼探头”的群体之一。看到监控视频里,4岁的女孩,3岁的男孩一起“鬼探头”式横穿马路,真的是为车主捏了把汗。而车主能及时停车,虽然撞到了孩子但没有什么伤害,也说明车的确开得不快,安全驾驶意识还是到位的。
在交通参与者中,行人往往被视为“弱者”,所以发生交通事故时,即便是“鬼探头”这样的原因,也常常会有人有“我弱我有理”的心态,无理闹三分,趁机讹一把的事儿,也不罕见。如果是孩子被撞倒了,碰到不讲理的家长,就算责任清晰,司机恐怕都得“脱一层皮”。
所以,这一新闻中家长的做法,赢得了网友的称赞,不但没有怪罪车主,而且还勇于自我反省,教导孩子要自己承担责任。虽然说,他们也只是按照规矩和道理办事,但守规矩,讲道理,本身就是有品德、有修养的表现。有这样的家长,孩子的家教肯定不会差,这次面壁思过了,下次过马路自然会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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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网络舆论场,对于“熊孩子”有些谈之色变,每每出现熊孩子在公共场所吵闹破坏,引发冲突的新闻,“他还是孩子,千万别放过他”的声浪,往往是一边倒。但其实大家心里都清楚,孩子顽皮确实是天性,有些事确实不那么懂,他们只是在模仿和学习大人的言行,父母是离他们最近的老师,言传身教是最好的教材,家长文明守礼,孩子必然也会懂事听话,家长敢于担当,孩子也能学会承担责任。在懂得教育,尊重他人的家长看来,一场有惊无险的事故,如果能让孩子吸取教训,明白事理,遵守交通规则,加强自我保护,就远比跟车主扯皮吵架,索要赔偿来得重要。
父母爱子,要为之计深远,树人格,谋未来,而不是沉浸于溺爱无度的“自我感动”之中。培养出一个富有共情力和包容心,能够独立思考,有所承担的孩子,不仅仅是家庭的骄傲,也是对社会的贡献。而这种是非观念清晰,懂得如何去爱的父母多一些,整个社会也会对孩子多一些关爱和包容,而不是动辄以“熊孩子”相称,造成各种撕裂和对立,这也是推进构建“儿童友好型”社会不可或缺的基础。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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