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空气采样国家标准(室内环境空气检测如何布点采样)

GB/T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2002是国家的推荐性标准,是非强制的法律法规,只有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中约定要求达到标准时才具有强制性作用GB/T18883-2002适用于住宅和办公建筑物,其它室内环境可参照本标准执行家具到位后或入住一段时间后,可依据本标准进行室内空气质量检测,下面我们就来说一说关于室内空气采样国家标准?我们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这个问题吧!

室内空气采样国家标准(室内环境空气检测如何布点采样)

室内空气采样国家标准

GB/T18883-2002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2002是国家的推荐性标准,是非强制的法律法规,只有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中约定要求达到标准时才具有强制性作用。GB/T18883-2002适用于住宅和办公建筑物,其它室内环境可参照本标准执行。家具到位后或入住一段时间后,可依据本标准进行室内空气质量检测。

选点要求

1、采样点的数量:采样点的数量根据监测室内面积大小和现场情况而确定,以期能正确反映室内空气污染物的水平。原则上小于50 m²的房间应设(1~3)个点;50 m²~100 m²设(3~5)个点;100 m²以上至少设5个点。在对角线上或梅花式均匀分布。

2、采样点应避开通风口,离墙壁距离应大于0.5 m。

3、采样点的高度:原则上与人的呼吸带高度相一致。相对高度0.5 m~1.5 m之间。

GB 50325-2020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 50325-2020是国家的强制性标准,必须强制执行。GB 50325-2020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民用建筑工程及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应在工程完工不小于7天以后、工程交付使用前进行。

布点要求

1、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应抽检每个建筑单体有代表性的房间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氡、甲醛、氨、苯、甲苯、二甲苯、TVOC的抽检量不得少于房间总数的 5%,每个建筑单体不得少于3间,当房间总数少于3间时,应全数检测。

2、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凡进行了样板间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且检测结果合格的,其同一装饰装修设计样板间类型的房间抽检量可减半,并不得少于3间。

3、幼儿园、学校教室、学生宿舍、老年人照料房屋设施室内装饰装修验收时,室内空气中氡、甲醛、氨、苯、甲苯、二甲苯、TVOC的抽检量不得少于房间总数的 50%,且不得少于20间。当房间总数不大于20间时,应全数检测。

4、当进行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点数应符合表6.0.15的规定。

表6.0.15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点数设置

房间使用面积(m²)

检测点数(个)

<50

1

≥50,<100

2

≥100,<500

不少于3

≥500,<1000

不少于5

≥1000

≥1000m²的部分,每增加1000m²增设1,增加面积不足1000m²时按增加1000m²计算

5、当房间内有2个及以上检测点时,应采用对角线、斜线、梅花状均衡布点,并应取各点检测结果的平均值作为该房间的检测值。

6、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现场检测点应距房间地面高度0.8m~1.5m,距房间内墙面不应小于0.5m。检测点应均匀分布,且应避开通风道和通风口。

7、当对民用建筑室内环境中的甲醛、氨、苯、甲苯、二甲苯、TVOC浓度检测时,装饰装修工程中完成的固定式家具应保持正常使用状态;采用集中通风的民用建筑工程,应在通风系统正常运行的条件下进行;采用自然通风的民用建筑工程,检测应在对外门窗关闭1h后进行。

8、民用建筑室内环境中氡浓度检测时,对采用集中通风的民用建筑工程,应在通风系统正常运行的条件下进行;采用自然通风的民用建筑工程,应在房间的对外门窗关闭24h以后进行。Ⅰ类建筑无架空层或地下车库结构时,一、二层房间抽检比例不宜低于总抽检房间数的40%。

室内空气检测的目的是为了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室内环境空气质量的现状及发展趋势。对于新装修不久的新房、办公室、幼儿园等涉及人身体健康,尤其是孕妇、儿童、老年人等易受甲醛侵害人群的室内环境进行空气质量监测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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