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部当年笑到捂着肚子看完的电影(这是今年最奇葩的电影)
大家好,我是马香玉。
先给大家看一组图。
脚。
《杀死比尔》
脚。
《金刚不坏》
还是脚。
《低俗小说》
众所周知,重口大导昆汀有三宝:
恋足、话痨、配乐屌。
作为一个被全世界默认的首席恋足癖。
昆汀在他的新片《好莱坞往事》里,也没有放过女人的脚。
大量特写了嬉皮士少女们光着脏兮兮的脚丫子四处乱跑。
不只是昆汀。
似乎每一个大导演都有一点明说暗指的癖好。
王家卫爱拍小腿,吴宇森爱拍鸽子。
这年头,不恋个什么物,好像都挤不进名导之列。
香玉听闻最近昆汀出了部讲「恋物」的片,甚至拿下了戛纳导演双周单元的提名。
还以为一直死鸭子嘴硬的他,终于要公开承认自己恋足了。
但一细看才发现,这个昆汀不是那个昆汀。
恋物恋的也不是女人的脚,而是一件鹿皮夹克。
《鹿皮》
Le daim
这位昆汀,是法国鬼才导演昆汀·杜皮约。
比起名气更响亮的痞子昆汀,法国昆汀也没有正经到哪里去。
早在拍电影之前,他已经作为电子音乐人Mr. Oizo在House音乐界享有盛名。
于1999年发行的《Flat Beat》,曾被Levis看中。
再看看他另一首热门音乐作品,名字叫「Cut Dxxk」。
网友译名:自暴自器、霸王别鸡。
为什么叫这个名字?
因为这首歌的波形图,看上去就是一堆排着队的Dxxk。
玩音乐不规矩的他拍起片来,也有着一套别样的「放飞」。
在2014年那部《真实》里,昆汀讲了一个电影导演到处寻找能拿下奥斯卡级别的「呻吟」的诡异故事。
这部电影虽然没让他真的拿下奥斯卡,不过也获得了威尼斯电影节最佳影片的提名。
美国昆汀善用的环形叙事显然无法满足法国昆汀奇怪的脑回路。
(他甚至不避嫌地直接在电影里调侃美国昆汀)
法国昆汀更爱荒诞的超现实主义题材、混乱的剧情逻辑和复杂的故事结构。
他爱拍「电影中的电影」,在故事中嵌套故事。
用不着边际的线索,把观众玩得一头雾水。
所以,电影导演之类的人物,常常成为他故事中的主角。
包括最近的这部《鹿皮》,讲的也是一个半路出家小导演的故事。
但是,复杂混乱的剧本,对于演员来说太难驾驭了!
还好出演这个小导演的是「花园哥」让·杜雅尔丹。
这可是凭借《艺术家》拿下了奥斯卡和戛纳最佳男演员的双料影帝。
要说,影帝就是影帝。
换个扮相,立马从默片时代的最佳男主角,变成了郁郁寡欢的落魄中年男。
没有详细的背景交代,没有长久的情绪铺垫。
电影一开始,中年大叔乔治已经在路上了。
他偶尔停下来,审视车窗里的自己,总觉得哪里不太对劲。
不用问了,难看肯定是衣服的锅。
多半就是这件黯淡又普通的灯芯绒外套搭配出了错。
这大叔,还挺偏激。
怪冷的天,看不顺眼的衣服就将就着穿穿呗。
他偏要塞进休息站厕所的马桶里,踩了又踩才满意。
当一个人对旧衣服毫不惋惜,多半是因为辞旧之后马上就能迎新。
这一趟风餐露宿,乔治为的就是买那件在广告上看到的二手鹿皮夹克。
这件二手夹克虽然有点贵,几乎花光了他所有的积蓄。
但耐不住卖家老头人好啊,买一送一。
买了件皮衣,送个二手的数码摄像机。
一搭配,看着镜子里面这个男人,乔治几乎要认不出自己。
活脱脱一个容光焕发的精神小伙。
乔治可太爱这件鹿皮夹克了。
如果法国允许人和衣服结婚,乔治估计能马上冲去领证。
他无时无刻不在审视着镜中的自己,夸赞着夹克就是芳心纵火「衣」本衣。
就连在小酒吧里喝个酒,也觉得周围聊天的姑娘全都在讨论自己。
但是好马才能配好鞍。
如果自己身份普通,哪里配得上和这件夹克朝夕相处。
所以当别人问起他的职业,就谎称自己是来这里取景的导演。
毕竟,就算不会用,但他至少有一台买夹克送的摄像机。
世界上最强的谎言就是骗过了别人,也骗过了自己。
谎话重复许多次,乔治觉得自己要是真当个导演好像也行。
他对照着说明书开始了拍摄,拍摄对象正是自己心爱的鹿皮夹克。
光拍还不行,还得给自己的好皮衣配个音。
乔治已经魔怔了,开始时不时假装夹克和自己倾述、调情。
一个闭塞的小镇,能遇上大导演得多不容易。
酒吧的女服务员当然不能错过这个良机,告诉乔治自己很喜欢剪辑。
枯燥的兼职让自己的才华无处施展,她想要加入乔治专业而神秘的拍摄计划。
但是没有剧本、没有演员,他们能拍啥呢?
乔治决定,还拍自己心爱的夹克!
这一次,他要通过一部流芳百世的电影作品,让全世界知道自己的鹿皮夹克举世无双!
但他的拍摄方式,让香玉看得荒唐又无语。
他雇了一堆群众演员,让人家抱着他们所有的夹克外套,对着镜头发誓:
我这辈子再也不穿夹克了。
然后把夹克全扔进自己的后备箱里。
只是拍也就算了,乔治非要让自己的鹿皮夹克在现实中也成为独一无二。
趁群演们不注意,他开着车拖着夹克就跑,让他们想追都来不及。
离自己的大作完成还有一段距离,但乔治已经雇不起群演了。
一个不愿脱下自己夹克的路人,点醒了他:
要毁灭掉其他的夹克,得毁灭掉其他穿夹克的人。
没钱买武器,他拆下了旅店天花板上的吊扇叶傍身。
用公路当磨刀石,把它磨得锋利无比。
遇上了不愿脱夹克的路人,一扇叶削下去一削一个准。
人一死,夹克当然也就随自己任意处置。
乔治还把自己的「壮举」,用摄像机记录下来。
他们的电影作品里终于有了暴力和血浆。
这让喜欢美国昆汀的剪辑小妹,兴奋又激动。
在她的鼓励之下,乔治决定继续砍杀下去。
两人联手,一定会完成一部惊世骇俗的电影作品。
而这世界上,也再也不会有其它的夹克存在了。
看到举着吊扇叶大杀特杀、然后扒人外套的乔治大爷。
香玉除了「WTF」都不知该如何评价。
这世上,哪有这么荒诞的事情?
为了一件鹿皮夹克,倾家荡产、拦路抢劫、四处砍杀。
但剪辑妹和乔治大叔的一段对话,让香玉发现:
一切的荒诞都合情合理、有迹可循。
疯狂的本质,只是孤独和绝望而已。
如果我们把「鹿皮夹克」替换成「我」,一切都说得通了。
丢弃过去的衣服,换上全新的衣服;
实际上也是抛弃过去的自己,确定全新的身份。
因为过去的他,窝囊、平庸、透明,就像他原来那件不起眼的外套。
远离家乡,只身来到这个陌生的小镇,也没有任何人牵挂关心。
没钱住旅店,就用婚戒抵押。
反正在这段婚姻中,自己已经什么都不是了。
妻子才不在意他的离开,因为在她眼中他已不复存在。
乔治向皮衣问出的每一句话,都让他越来越接近自己生活的真相。
你属于哪里?
你到底是谁?
他不知道。
一直以来,他只任凭命运的摆布,从未真正地叩问自己的内心。
直到孤独的中年生活逼得他无路可走。
困境之中,危机之下。
只有不受控制的触底反弹。
曾经关于生命的所有激情和渴望,都将通过这件鹿皮夹克,彻底爆发。
他不再是碌碌无为的平庸之辈,而是魅力四射的时尚导演。
所以任何动摇他自我认知的存在,都将被毫不留情地抹杀。
一切的反常,只不过是对庸常生活的反抗。
一切的荒诞,都是在荒唐之中挣扎着求生。
在不断的放纵和杀戮后,乔治渐渐收集齐了鹿皮帽子、鹿皮皮鞋、鹿皮裤子、鹿皮手套。
全身裹在鹿皮之中,他好像真的成了一只在山林间奔跑的鹿。
他向鹿群招手,露出满意的微笑。
披上了兽皮,他似乎也拥有了自己梦寐以求的、优雅而野性的生命。
这让香玉想起了去年那部让人毛骨悚然的《织物》。
同样是工作家庭样样不顺心的中年人。
在百货公司买到一条漂亮的红裙之后,她变得格外自信。
只要穿上了这条红裙,好像儿子也听话、工作也如意。
但是,对于「物」的过度依赖和迷恋,往往换来的都不是什么好下场。
因为在「物」与「我」的界限日益模糊之后。
人便会失去人性,也失去了在这个社会生存的资格。
《鹿皮》和《织物》中人物反转的悲凉命运,都在为此佐证。
每个人在生活中或多或少都会迷恋上什么事物。
这些「物」如同一个兴奋点的阀门,只要打开就能让人轻松获得愉悦。
就像一些年轻女孩离不了要命的奶茶和买个不停的口红。
在生活的疲乏之中,这样简单的快乐唾手可得。
同样,很多「物」也成了孤独的灵魂最容易寻得的寄托。
迷茫困惑的他们通过「物」来认知自我、定义自我和表达自我。
那些每天晒着奶茶的人,大多希望自己在别人眼中是如奶茶般亲切可爱、紧跟时代的;
那些每天晒着口红的人,大多希望自己在别人眼中是如口红般美丽多姿、精致时尚的。
一切的恋物都只是换了一个更委婉的方式在恋着「我」。
包括脚、小腿、鸽子这些标志性符号在电影作品中的出现。
在香玉看来,也是导演们在一遍又一遍地明确自己的身份、增添明显的个人色彩。
甚至是寻找关于「我」的共鸣和认同。
取悦自我、表达自我,都是人观照自己内心的常情。
我们所担忧的,是那个迷恋的「度」。
就像乔治大叔,在现实生活之中,他已经找不到自己的价值和位置。
只有通过过度疯狂的占有和掠夺,他才能找回生存下去的牵挂和动力。
「物」和「人」的从属关系已经完全颠倒。
鹿皮夹克不能帮他「找回我」,而是彻底堵死了他作为人生存的道路。
事实上,越是对自己的人生毫不迷惘的人,越不会依赖太多的物质。
「断舍离」在当下的盛行也不仅仅是劝导人放下物欲。
很多人不知道:
当人撕下了物质的标签、不再囿于肤浅的愉悦,他的未来也将会有更多的可能性。
扔掉鹿皮夹克,才会获得真正的自由,认识真正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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