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晋拍的好电影(他带狗出演谢晋电影老人与狗)
孟子曰:“君子之所以异于人者,以其存心也。君子以仁存心,以礼存心。仁者爱人,有礼者敬人。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仁人之心,是中国人自古以来的优良传统。不过在浮躁的社会变迁之下,现在这样的传统岌岌可危,一些精神上虚无的人也开始变得“率兽食人”。
古人云: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贫贱不能移。这样的品行是让人敬佩的,但也是难能可贵的。尤其是“富贵不能淫”这样的要求,更是十分的困难。今天我们讲的故事的主人公就是一个典型的“富贵而淫”的人,这就是宁夏“狗食人”案:90年代,他带狗出演谢晋电影《老人与狗》,上映后,人狗皆被枪毙。
故事发生在上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之间,主人公名叫程鹏。程鹏者,鹏程万里也,可见他的父母对他的希望是很高的,可惜,他愧对这个名字。程鹏的父母是高官,非常有钱,可谓是出身名门,自小优渥,本来以他这样的条件,应该是走上一条前程万里的路子的,可惜的是他却走上了另外一条不归路。
作为高官的父母,对程鹏的教育有两个大问题,一个是对他要求非常的高:他们觉得自己这么优秀,自己的儿子应该比自己更加优秀,这对于少年的程鹏来说当然是非常痛苦的;二者,他的父母忙于公务,无法及时地关心孩子,往往就以各种物质奖励、物质财富顶替亲情,这也导致了程鹏从小好逸恶劳,人情寡薄。
在他到了青春期的时候,叛逆的性格更加深重,他的父母发现了不好的苗头,就对他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希望他能够改变自己。但正所谓“恩不足者威不重”,本来就对父母没有什么感情的他,更加厌恶父母了。20岁的那一年,他因抢劫偷盗被公安局抓走,判处有期徒刑2年。
这件事让他的父亲极度愤怒,并且感到十分的丢人,他拒绝了程鹏让他把程鹏从牢里面“捞出来”的请求,决定让社会好好“教导”一下他。他的这种想法当然是深怀着严肃而又深层的父爱的,但是却让程鹏对自己的父母更加的憎恨。出狱后,他选择跟父母分居;自己住在一个大院子里。
他为非作歹,无所事事,只有一些狐朋狗友,外加一群狗。30多条狗在他的院子里,显得十分的凶恶,他却对这些恶狗情有独钟。也正是这些恶狗,最后让他走上了恶魔之路,这大约就是物以类聚吧!1988年,在父母和朋友的介绍下,26岁的他结婚了。不过从小过惯了骄奢淫逸生活的他很快就对妻子厌恶了,自己独居起来。
静极思动,闲居了几个月之后,他在车上碰到了一位年轻女孩,对方头发乌黑,披在肩膀上,看起来既漂亮又温柔。程鹏对这个女孩动了兴趣,长得不错还有点儿“痞性”的他跑上前去向女孩搭讪,女孩被他酷酷的样子给打动了,两人开始交往。女孩被他的富裕、帅气、酷所折服,但是他却在玩了女孩几次之后就厌烦了。
深陷情海的姑娘根本不知道,此时的她在程鹏眼中的地位或许连他养的那些狗都不如了。没完没了向程鹏示爱表达温情的女孩被他勒死,烦躁的她直接将女孩尸体丢给了那群恶狗。看到恶狗凶恶的吃肉的样子,程鹏居然莫名的有一种快感。从善如登,从恶如崩,做了一次恶魔的程鹏从此爱上了做恶魔的感觉。
后来他又连续凭借自己的外貌和酷酷的气质骗了不少女孩,这些女孩的最终归宿都是这群恶狗的肚皮。或许是因为吃了太多漂亮女孩的原因,那些恶狗的皮毛长得非常光滑,1933年电影《老人与狗》的剧组到了这里,导演谢晋一下子就看上了这些看起来很“漂亮”的大狗,并且邀请程鹏和他的狗一起拍电影。
在电影里,程鹏扮演的就是一个杀人狂,电影演出得非常成功,尤其是电影当中的大狗受到了许多人的喜爱,而程鹏扮演的杀人狂角色也是神乎其技——他比谁都适合演这个角色。这部电影还让程鹏小小地火了一把,他到处炫耀自己是“明星”。根本没有人想到:狗是吃人的狗,人是杀人的人。然而,老子曰:
“勇于敢则杀,勇于不敢则活。此两者,或利或害。天之所恶,孰知其故?是以圣人犹难之。天之道,不争而善胜,不应而善应,不召而自来,繟然而善谋。天网恢恢,疏而不失。”
像他这样穷凶极恶的人,即便是老天也要杀死他,又岂是他的富贵和权势可以保全的呢?由于枪杀数人,引得苦主们纷纷上报官司,这事终于压不住了。1995年1月16日,他被抓进公安局并判处死刑。他在法律的刑场上,和他的那些狗一道被枪毙,去地下为那些被他杀死的人去赎罪去了。
古人云:积善之家有余庆,积不善之家有余殃,岂空言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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