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的分封制和宗法制简述(和西欧的封建制)
虽然周朝比中国历史上任何一个朝代都要长久,但它的长寿可能是有欺骗性的。在公元前771年,它被迫迁都。在第一阶段,被称为西周,其行政中心位于渭河流域;在后来的东周,首都被转移到现在洛阳的位置附近,这是西周时期的一个次要的首都。
东周统治的剩余五个世纪见证了其统治能力的迅速恶化,导致了所谓的战国时期(公元前403 - 221年)在其管辖范围内的地区之间混乱的权力斗争。
周朝从一开始就建立了一个分散的政府,一些学者认为这类似于欧洲的封建制度。然而,封建主义的概念也是模糊的。其最简单的形式是,它由一个基于领主和附庸关系的法律和军事体系组成。
拥有土地的领主将土地的一部分(称为封地)移交给封臣,作为回报,主要是军事服务。他们的相互义务和权利包括封臣对领主的忠诚和领主对封臣的保护,在庄园里为领主和封臣工作的农民或在教堂里工作的农民也是封建社会的一部分。
然而,“封建主义”在欧洲有如此之多的变体,以至于一些学者已经停止使用这个术语来形容中国。因此,西周可以被描述为一个地方贵族经常取代国王成为真正的权力拥有者的社会。
运输、通信和技术的初级水平显然减少了集中的机会。
即便如此,周朝的政治制度,尤其是东周的政治制度,比这种限制所要求的更倾向于地方主义。权力下放源于周朝最初的征服,但值得注意的是,将神话与早期的现实分开是很困难的。
很多资料都一致认为,周朝人的祖先可以追溯到后稷。据说,这位半神半人的人物向他的后代传授农业基础知识。由于居住在商朝西部的渭河流域,周朝在公元前11世纪与邻国发生最后的对抗之前,与邻国的关系经常处于好战状态。
尽管有这些冲突,周朝还是受到了商朝的影响。
早期的周代青铜器和陶器的设计和工艺与商代的相似,它们的仪式也常常相似。紧张的关系在周文王、周武王父子统治时期达到了顶点。这些资料赋予了周文王(他的名字象征着“成就”或“博学”)圣人统治者的特质。
聪明和仁慈,温相信谈判和妥协,在与他人的关系和管理自己的人民。他卓越的性格为他的儿子周武王铺平了道路,以打击和推翻了商朝。消息来源赞扬周武王的军事成就。但“文”代表了理想,即使在中国文化的早期阶段,文德也比军事技能更受重视。例如,这些资料赞扬周人对战败的敌人的宽宏大量。而不是采取军事解决和铲除商王室,周的领导人给他们土地,让他们继续他们的祖先的仪式。
从对周公的描述中,我们可以更清楚地看出早期中国人的态度。周公是当时的文化英雄。周公,武王的兄弟,最初是摄政王,后来成为他的小侄子成王的大臣。在后来的记载中,他因为稳定了周朝而受到赞扬,因为他把皇室的附属成员和其他贵族分赐给周朝,这些人在战胜商朝的战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周公认识到周需要奖赏这些忠诚的仆从,就开始给他们土地,让他们管理自己的领地,从而减轻了周国的行政和军事负担。他还因资助学者而受人尊敬,这是中国后期的典型价值观。
然而,最著名的还是他对天命这一概念的宣扬。这种观点认为周篡位是合理的,因为天帝所赋予的统治权并没有被永远授予。未来的统治者可能会失去授权,这将从他们对臣民福利的漠不关心中显露出来。当统治者失去这种支持时,他们的臣民即使没有义务,也有权利罢免他们。
周公等人试图用这一理论来为自己开脱煽动叛乱的罪名,并使新王朝合法化。据周公说,商朝的国王没有举行神圣的仪式,几乎不关心政府,挑选的大臣也几乎不关心公共福利;因此,周朝完全有理由推翻声名狼藉的商王。
在这种观点看来,国王的角色至关重要。更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周公主动建立了分散的政治制度,最终限制了国王的权力,并把大部分公共福利的责任交给了贵族。
问题是,周王和周公在当时中央集权的技术限制下还有别的选择吗?早期的周朝统治者为中央政府设计了一套官职,但这些官职的运作和职能分工都很模糊。在这个文化的早期阶段,对组织的精确划分可能是期望过高了,而且周朝确实区分了家仆、内廷和各部。然而,关于这些官署的混乱可能反映了真正西周集权的缺失。为数不多的证据证实了政治结构的随意性。
随着朝廷的衰落,周对所谓的诸侯贡品的依赖暴露了它的弱点,因为正是这些仆人试图取代国王,不愿意满足他的收入要求。这种权力下放的制度最终为诸侯提供了在地方上进行统治、向臣民收税、执行司法、征召和指挥自己军队的机会部队。
尽管如此,一些学者根据碑文和早期文献,认为西周时期王权仍然存在,他们实行封建制度。与欧洲一样,周王朝随着王朝的发展,这种分封仪式也变得越来越复杂,但起初国王一般不要求宣誓效忠。这可能表明,国王对他们的臣子的忠诚是如此的自信,以至于他们不用要求这样的保证。
欧洲封建主义的契约义务在周制中没有表现得很明显。
尽管如此,一旦封臣被委以重任,理论上,他就有义务提供贡品,并应要求提供劳工和士兵。理论上,他又一次成为国王的代表以确保地方的和平与稳定。分封诸侯的一些做法类似于欧洲体系的做法,但另一些则有所不同。
与欧洲诸侯一样,诸侯们认为自己与众不同,倾向于在自己内部通婚,并有一套行为准则,其中包括而且确实类似于骑士精神。最终,他们合并成一个真正的等级制度,由公、侯、伯、子和男组成。
然而,这些封臣并没有永久地获得他们的封号。与欧洲封建制度不同,他们的儿子不会自动继承他们的地位。每一个继承封地的人都需要国家的批准,并需要国王的祝福和封地分赐。
这样的授勋仪式需要亲自前往国王的宫廷参加分封仪式。在其他地区,家庭和亲属关系在周朝比在中世纪的欧洲更重要。在封臣分封和封臣关系中,亲属关系经常取代契约义务。
由于家庭因素在中国文化中至关重要,亲属关系有时会在朝廷官员的选择中取代功德,这似乎是很自然的——这也是对欧洲封建模式的又一次背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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