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早期辩证法思想解析(列宁对黑格尔逻辑学的研究)

(一)列宁对黑格尔《逻辑学》的研究

黑格尔早期辩证法思想解析(列宁对黑格尔逻辑学的研究)(1)

黑格尔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产生之前的辩证法思想的集大成者。《逻辑学》是黑格尔哲学的主要代表作,它系统地提出并论证了质变量变相互转化规律,对立面的统一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以及一系列的辩证法范畴)。

这些规律在他那里尽管是唯心主义地作为思维的规律加以阐述的,但是,在这种概念的辩证法中,确是猜测到了事物本身的辩证法。

恩格斯曾指出:马克思“就是从黑格尔逻辑学中把包含着黑格尔在这方面的真正发现的内核剥出来,使辩证方法摆脱它的唯心主义的外壳并把辩证方法在使它成为唯一正确的思想发展方式的简单形式上建立起来。”

又说:“这个方法的制定,在我们看来是一个其意义不亚于唯物主义基本观点的成果。”可见,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的产生,是以黑格尔的逻辑学为代表的辩证法思想为理论前提的。

列宁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对黑格尔逻辑学进行了研究,写下了大量的摘要和批注,这是继马克思和恩格斯之后,进一步用辩证唯物主义观点批判地改造和吸取黑格尔的合理内核,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唯物辩证法。

黑格尔逻辑学有两种,其一是1812一1816年在纽伦堡出版的《逻辑学》(中译本分上下卷由杨一之翻译),通常称《大诩辑》,其二是1817年在海得尔堡出版的《哲学全书》的第一部分,也叫《逻辑学》,通常称《小逻辑》,前者为哲学专著,后者是他上课的讲义,两者基本内容一致,只有分量的差别,故有大小的称呼之别。

黑格尔早期辩证法思想解析(列宁对黑格尔逻辑学的研究)(2)

但是,《小逻辑》在黑格尔生前曾二次再版,第三版是他死前一年出的,每次他都有增删修改,所以在提法和论述上更反映了黑格尔的思想成果。

而《大逻辑》,由于篇幅比《小逻辑》多一倍以上,不但全面系统,而且论述更为详细透彻,晚年黑格尔准备修订出第二版,可惜只修订了第一篇“存在论”,刚写好第二版序言,就被霍乱病夺去了生命。

列宁的《黑格尔く逻辑学)一书摘要》(以下简称《掐要》)中,是以《大逻辑》为主,对两种《逻辑学》都作了研究和摘评。

《摘要》是列宁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集中研究哲学和辩证法的一个主要材料,也是《哲学笔记》中最重要的文献之一。

列宁当时之所以要集中研究辩证法,根本的原因就是革命形势和实践斗争的迫切需要。同时也是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本身的需要。

黑格尔早期辩证法思想解析(列宁对黑格尔逻辑学的研究)(3)

首先,1913年9月马克思和恩格斯的通讯集(斯图加特,狄茨书局德文版四卷本)出版了。这些通讯本身的“科学价值和政治价值是非常大的”,一方面它“探讨了有关工人阶级政治任务问题的提法的最有原则意义的东西”,另一方面它把“马克思主义的极其丰富的理论内容也阐述得非常清楚”。

列宁还十分强调地指出:“如果我们想用一个词来表明全部通讯集的焦点,即其中所发表所讨论的一切思想集结的中心点,那末这个词就是辩证法。”正因此,列宁立即对它进行认真研究,作了《马克思和恩格斯通讯集(18441883年)提要》的笔记,并于1913年底就写了一篇《马克思恩格斯通讯集》的介绍文章(未完成),从这些笔记和文章说明,列宁是打算就通讯集写作论述马克思主义特别是辩证法的专著的。

因为列宁十分重视马克思在通讯中对黑格尔及其《逻辑学》的高度评价,尤其是马克思的一个重要心愿:“我很愿意用两三个印张把黑格尔所发现,但同时又加以神秘化的方法中所存在的合理的东西阐述一番,使一般人都能够理解。”

黑格尔早期辩证法思想解析(列宁对黑格尔逻辑学的研究)(4)

列宁决心实现马克思这一未竟的遗愿:阐述“黑格尔《逻辑学》中合理的东西”,写作唯物辩证法的理论著作。(《马克思和恩格斯通讯集く1844ー1883年、提要》第34一36页)为此,列宁集中进行黑格尔和辩证法的研究。

其次,1914年春,俄国格拉納特兄弟百科辞典出版社邀请列宁为百科辞典写作《卡尔·马克思》这一条目,列宁为了全面介绍和宣传马克思及其学说,答应撰写并开始了工作。

但由于革命实际工作的繁忙和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爆发,列宁这些理论上的研究和宣传工作都一度被迫停顿,直到列宁迁居中立国瑞士的伯尔尼后,才继续这一理论工作,并于1914年11月中完成了《卡尔·马克思》的撰写。

列宁这一时期再次集中地研究黑格尔的《逻辑学》等著作,也是为撰写这一著作而进行的准备工作。克鲁普斯卡娅回忆说:“为了撰写唯物主义和辩证法这两节,伊里奇再次重读黑格尔及其他哲学家的著作,并且在完成关于马克思这篇论文之后,也没有放弃这一工作,他研究哲学是为了掌握怎样把哲学变为具体行动指南的方法。”

列宁对《逻辑学》的研究和摘要,1914年9月初到达伯尔尼以后开始,年底结束。黑格尔的大小两种逻辑学,都分存在论、本质论和概念论三篇,前面是一些序言和导言,都可以自然地划分为四个部分。

黑格尔早期辩证法思想解析(列宁对黑格尔逻辑学的研究)(5)

列宁在《逻辑学》摘要中,对序言、导言部分和存在论部分,只摘评了《大逻辑》的内容,而对本质论和概念论,则《大逻辑》和《小逻辑》都有摘评。没有摘评的部分和地方,并不是列宁没有阅读和研究,而写下摘录和评论的,则是列宁结合当时革命实践,批判地改造黑格尔的合理成分时所特别注重的地方,也是列宁研究辩证法所取得的丰富成果。

我们就应通过列宁的这些摘评,来研究列宁对唯物辩证法的理解、论述和发展。在《摘要》中,列宁研究辩证法取得了非常丰富的成果,提出了许多深刻的问题,有许多一针见血的评论和画龙点睛的论述。

现将涉及的主要的内容和问题,大致概括如下:在二篇序言和一篇导言的摘要中:首先,是对形式逻辑的评价问题。第二,是对康德的先验逻辑的评价和对康德的“自在之物”的分析批判。第三,是关于辩证逻辑的一系列基本原则。第四,是关于逻辑范畴的性质和特点。第五,是关于黑格尔对于辩证法的一些很好说明。

第六,是关于“包含着特殊东西的丰富性的普遍”的思想。在存在论的摘要中:首先,是关于逻辑学的开端和直接性与间接性的统一问题。第二,是用唯物主义观点来研究黑格尔的辩证法的问题。第三,是关于逻辑和思想史的一致,逻辑学和认识论的一致问题。第四,是辩证思维和形而上学、诡辩论的对立。第五,是有限和无限的辩证关系。第六,是连续性和非连续性的统一。第七,是质量互变的规律。

在本质论的摘要中:第一,是关于认识本质的道路问题。第二,是本质和假象问题。第三,是根据和条件、内容和形式的辩证关系。第四,是本质和现象、现象和规律的辩证关系。第五,是偶然和必然、可能和现实的辩证关系。第六,是原因和结果的辩证关系。第七,是对立统一的规律。

在概念论的摘要中:第一,是辩证法、逻辑学和认识论三者同一问题。第二,是主观和客观的辩证关系、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问题。第三,是认识的辩证过程。第四,是实践在认识中的地位和作用。第五,是个别、特殊和一般的辩证关系。第六,是必然和自由、目的和手段的辩证关系。第七,是真理问题。第八,是生命和有机界与无机界的统一问题。第九,是分析和综合的辩证关系。第十,是否定之否定规律。

最后,在研究和摘评概念论的最后一章“绝对观念”时,列宁写下了“辩证法的要素”:先是提出三要素,以后又逐渐的更详细地表述为十六要素,并作出了一个极为重要的结论:“可以把辩证法简要地确定为关于对立面的统一的学说。这样就会抓住辩证法的核心,可是这需要说明和发挥。”

这个“辩证法的要素”,是列宁研究黑格尔的逻辑学过程中得出的最重要、最集中的成果,它揭示了唯物辩证法的基本特征和主要环节,概括了它的丰富内容,抓住了它的核心,并为制定辩证法的逻辑体系指明了方向。

从它的内容上看,我们可以说它是上述四部分摘要中涉及的问题的总结和概括,是整个《逻辑学》摘要中取得的非常丰富的成果的一个缩影。

在《辑逻学》的研究和摘要的过程中,列宁对唯物辩证法作概括性的总结有二次。第一次是研究过程的前半期作出的,这就是《卡尔.马克思》中的“辩证法”,第二次是研究过程的后半期作出的,这就是“辩证法的要素”。

黑格尔早期辩证法思想解析(列宁对黑格尔逻辑学的研究)(6)

列宁认为,这后一次概括性总结,比前一次有了新收获和发展,最突出的是明确指出了辩证法的核心是对立统一规律。

所以,列宁在1915年1月4日给格拉纳特出版社编辑部的一封信中提出:“辩证法一节是否还来得及再作若干修改?也许您会费神告诉我:什么时候付排,提出修改的日期最迟在什么时间?最近一个半月以来我研究的正是这个问题,我想,如果时间允许,我可以再作一些补充。”

可惜列宁的愿望没有得到实现。但从这里可以看出,“辩证法的要素”在列宁对辩证法的概括和论述中,具有多么重要的地位。

由于“辩证法的要素”是当时列宁对唯物辩证法的最新总结,是整个《辑逻学》摘要丰富成果的概括和缩影,因此,我们就以它为线索,来研究《黑格尔(逻辑学》一书摘要》的主要内容,来研究列宁在这个摘要中对唯物辩证法的论述和发展,对黑格尔的哲学的批判和改造,对第二国际修正主义的折中主义和诡辩论的揭露和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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