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等级划分(危险品类别划分)
《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划分:
第一类 爆炸品
1.1项 具有整体爆炸危险性的物品或者物质;
例:炮弹 礼花弹
1.2项 具有抛射危险性而无整体爆炸危险性的物品或者物质;
例:烟雾弹
1.3项 具有起火危险性、较小的爆炸和(或)较小的抛射危险性而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品或者物质;
例:催泪弹
第二类 气体
2.1项 易燃气体
例:乙炔 丁烷
2.2项 非易燃、非毒性气体;
例: 压缩空气 二氧化碳
2.3项 毒性气体
例:氨气,氯气
第三类 易燃液体
例:酒精
第四类 易燃固体、自燃物质,遇水释放易燃气体的物质
4.1项 易燃固体;
例:火柴 硫磺
4.2项 自燃物质;
例:椰肉干 湿棉花,活性炭
4.3项 遇水释放易燃气体的物质。
例:镁粉等金属物质
第五类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5.1项 氧化剂;
例:高锰酸钾
5.2项 有机过氧化物。
例:过氧化二苯甲酰
第六类 毒性(有毒的)物质和传染性物质
6.1项 毒性物质;
例:氯化汞
6.2项 传染性物质。
例:医疗废弃物
第七类 放射性材料
例:铀
第八类 腐蚀性物质
例:氢氧化钠 硫酸
第九类 杂类危险物质和物品
例:电池供电车 救生设备(含小型氧气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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