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单位项目审计工作方案(机关建造工程进程跟踪审计探新)
能有效地提升跟踪审计工作的效能,下面我们就来说一说关于工程建设单位项目审计工作方案?我们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这个问题吧!
工程建设单位项目审计工作方案
能有效地提升跟踪审计工作的效能
公安机关工程建设跟踪审计工作涉及多部门,要顺利推进工程进展,在跟踪审计工作中提高材料的流转和组织协调的效能十分重要。采用公安机关内审部门与社会力量相结合的模式能够很好地提升审计工作效能,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1)提升流转效能。工程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工作中,跟踪审计工作业务由基建部门流转到公安机关内审机构,经初审后,直接送驻现场社会专业人员审核。如果仅是公安机关内审机构负责跟踪审计,遇到由于知识结构和业务水平限制而不能解决的问题时,就必须通过咨询或者聘请其他专业力量来解决,这就增加流转的时间和环节,降低了跟踪审计工作的效能。
(2)增强了组织协调和监督效能。跟踪审计工作具有监督功能,工程建设的跟踪审计工作有大量的协调工作。如果由社会中介机构全权实施跟踪审计,在对基建部门、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开展组织协调工作时,在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证据时,能力明显弱小,监督能力缺失。以公安机关内部审计机构为主体、社会力量为支持的跟踪审计模式,使公安机关内部审计机构和社会专业技术力量都可以得到充分的发挥。
(3)能力互补提升效能。公安机关内部审计部门对单位内的情况比较熟悉,而社会力量又有业务技术上的优势,这两种能力是互补的,两者有利地结合起来,使跟踪审计的各方力量都能得到有效的利用,通过这种互补,提升跟踪审计的总体效能。
(4)增强跟踪审计工作的决策效能。工程建设的跟踪审计中有许多问题必须在建设现场解决;采用这种模式,公安机关内审机构就有关跟踪审计中出现的问题,现场召集建设部门、监理、施工单位以及社会专业技术力量进行讨论,现场决策,有效地缩短决策的时间。
能有效地防范跟踪审计风险。审计风险包括固有风险、控制风险和检查风险。跟踪审计工作中的风险主要是检查风险,也就是跟踪审计人员未能发现工程建设中错误或者漏洞的可能性。跟踪审计检查风险主要是由以下原因形成:
(1)跟踪审计人员现场原始数据记录的错误或疏漏。跟踪审计人员每天都要勘查施工现场,做数据的测量、记录工作,以便为准确结算审计提供凭据,这些工作会出现差错。采用这种模式跟踪审计,公安机关内部审计机构和社会力量要各自做好审计记录,要随时核对,要有施工单位及监理的签字认可,同时具有两套跟踪数据记录,能够防范数据源上的错误。
(2)跟踪审计人员知识结构和业务水平局限。通过这种跟踪审计模式,能够将各种专业技术业务力量有效地整合到一起,提升整个跟踪审计整体的业务水平,能够有效地防范跟踪审计风险。
能有效地锻炼公安机关内审人员业务素质。在工程建设跟踪审计工作中,公安机关内部审计人员在不断处理审计业务过程中,通过与社会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交流,不仅在工程计价知识方面,而且在其他方面的知识,如设计、施工、监理、信息工程等方面,由“沉淀”转化为“活化”。公安机关内审人员在盘活存量知识的同时,学习掌握了更多更新的知识,如工程建设、信息计算机、绩效审计、采购比价审计等,业务素质水平能够全面提升。
能有效地加强跟踪审计廉政建设。工程建设的跟踪审计周期长、环节多,公安机关内审部门及社会跟踪审计机构参与工程审计,对工程建设中手各个阶段的文件进行审核,对施工现场中出现的变更等进行审签,直接涉及工程造价,影响到施工单位、设计、监理及材料供应商等各方面的经济利益。
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的决策者、管理者接触比较多,诱惑比较多,可能会导致审计人员(内审人员与外审人员)难以独立客观地发表审计意见,甚至会发生审计舞弊现象。通过这种跟踪审计模式可以采取有效的方法,防止这种现象的发生。首先,这种模式加强审计主体之间的制约,任何审计文件都经过初审、审核、复核的环节,由不同主体的人员去实施,公安机关内审部门与社会中介力量形成多环节的相互监督。其次,聘请社会力量时可以选择那些信誉高、有知名度社会力量参与。再次,在公安机关内审部门内和与社会力量间建立审计质量控制制度,对社会力量的审计质量进行考核,构建审计内部控制防线。第四,公安机关内审部门可以对所有参与工程建设审计的人员进行廉政教育,内审人员与部门领导、社会力量与公安机关都要签定廉政审计承诺书。
公安机关内审机构与社会力量运转方式
采用公安机关内审机构与社会力量相结合跟踪审计模式,要取得高效能的审计效果,负责跟踪审计的公安机关内审机构和社会力量确定一个科学合理的运转机制十分重要。构建跟踪审计内部运作机制,要确定“三个一”,即“一个主体,一个流程,一个考核体系”。“一个主体”即在跟踪审计工作中,谁是跟踪审计的主体,显然确立公安机关内审机构为跟踪审计主体。
“一个流程”是指建立一个科学合理运作流程,也就是流转顺序,经过实践检验,基建部门相应跟踪审计业务到达跟踪审计方以后,首先由公安机关内审部门进行初审,然后由内审人员给社会力量驻场人员下达工作指令,社会力量审核结束后提交给内审部门复核,结果返还给基建部门。此外,还应有一个应急流程,当现场出现紧急情况时,由内审部门召集社会力量到现场进行处理。“一个考核体系”是指公安机关内审部门对聘请的社会力量进行日常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一个考核体系,并且作为合同附件进行约定,作为支付相关审计费用的依据。构建一个科学合理的社会力量运转机制既能提高跟踪审计工人的效率,又能调动各方面跟踪审计人员的积极性,从而有效地促进工程建设的顺利进展。
跟踪审计部门与建设部门的运作机制
公安机关工程建设中,跟踪审计部门的与建设部门的运作机制十分重要,这直接影响到双方工作效率,也直接影响到工程的进展。建立运作机制主要是做好以下几点。
1.准确定位跟踪审计工作。公安机关建设工程项目跟踪审计的目的,就是通过审计监督的手段,提高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工程建设的管理。公安机关内审机构要有合理的跟踪审计工作定位,才能有利于促进工程顺利建设。首先,在跟踪审计的定位上,要保证审计独立性,不直接参与项目的管理,跟踪审计可以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但不能行使建设部门的工作职能。第二,就是要有“服务”理念,寓监督于服务中。要充分发挥服务的职能,不能以监督者高高在上,通过服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从而达到促进管理,提高效益的目的。第三,就是在目标定位上,与单位领导及建设部门是一致的,既要考虑工程造价又要考虑工程的进度与质量①,让“三者”相统一,让公安机关的每一个工程项目都建设成“质量工程、效益工程、廉洁工程”。
2.建立两个沟通协调的平台。在建设工程跟踪审计工作中,建立跟踪审计部门与建设部门沟通协调的平台十分重要,也是运作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平台应包括“无形平台”和“有形平台”。
“无形平台”是指思想意识上的平台,也就是跟踪审计部门与建设部门的一个意识上接纳平台。首先,建设部门要从思想上认识跟踪审计的重要性,接纳跟踪审计这个环节,要有一个准确的彼此定位,不能将跟踪审计仅仅定位于跑现场记录数据和工程造价核算功能,或者从思想上就不希望内审部门介入,只想将社会力量由自己管理,起到一个算算账的功能,大事小事由自己定;有了这样的思想后,相互之间是不可能配合好的,在工程建设的决策、施工等重要环节根本不与跟踪审计通报,甚至将一些矛盾在不沟通协调情况下上交到单位领导,这样不仅会影响到工程建设的进度,而且直接影响到工程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益。其次,跟踪审计部门要正确定位自己的配合地位,是以“服务”促管理、促效益,不能越位,直接插手的工程建设和管理。
“有形平台”是指工程建设的“两个协调例会制”。一个例会是工程建设例会,公安机关内审部门参加定期召开的工程建设例会,共享建设管理信息,全面及时地了解工程建设的重大决策、进展、设计、施工变更等重要环节,并及时提出跟踪审计建议,发挥团体效应,提高工作效率。另一个例会是跟踪审计人员参加施工现场监理例会,及时了解施工现场情况,对需要地现场解决的涉及跟踪审计的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只有两个例会的顺利开展才能科学地促进工程建设的进展。
3.健全跟踪审计制度。现在各级行政管理部门还没有颁布系统的工程建设的跟踪审计规范,因此,为了能更有效地做好跟踪审计工作,公安机关必须要根据各种审计法规、工程建设规范及相关的文件以及业务知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一个系统的工程建设全过程跟踪审计制度。制定跟踪审计制度制定时要注意:第一,来源于实践并经得起实践的检验。制定跟踪审计制度既是对其他工程建设中跟踪审计工作的总结,又是根据现实中的跟踪审计工作的需要,不能凭空想象,制定以后要经得起工程建设中跟踪审计工作的检验,能够促进工程的质量、进度和效益。第二,要具有全面性。这一制度要能覆盖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从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到施工阶段等全过程。第三,具有指引性和约束性。这一制度要指导审计人员如何开展跟踪审计工作,针对一些具体工作要有明确的工作技术点,要求跟踪审计人员必须根据规范制度的约束开展工作,防范工作的随意性。第四,具有目标性。跟踪审计工作的目标要体现在制度中,这个目标要与工程建设目标相一致,做到质量、进度、效益齐头并进。
作者:佘映华单位:江苏警官学院审计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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