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合肥市教育局通知(合肥市教育局官宣)

日前,合肥市教育局、合肥市发改委联合发布《合肥市“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不少亮点值得期待。

安徽省合肥市教育局通知(合肥市教育局官宣)(1)

【学校扩容】

建成中小学102所

幼儿园210所

根据规划,将建成中小学102所、幼儿园210所、新增学位22万个、8.5万个;

完成合肥一中东校区、合肥六中新校区、合肥一中淝河校区、合肥六中新桥校区、合肥八中运河新城校区等普通高中教育项目建设。

同时,实施老城区教育“留根”工程,做好对校园内富有校园记忆元素的保护和利用。

【学前教育】

推广公办幼儿园集团化

公办园达六成

在学前教育方面,严格落实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与新建住宅“五同步”政策,多种途径新建、改建、扩建公办幼儿园,加快发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全面消除无证幼儿园;

确保到2025年学前教育公办率、普惠率分别达到60%、88%。

同时,推广公办幼儿园集团化、幼教发展联盟、区域结对合作等模式带动全市幼儿园办园水平整体提升。

【高中教育】

开发全市“选课走班”

信息管理系统

积极推进普通高中教育集团化办学;

实施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加快改善县中办学条件,着力补齐县中条件短板,加快缩小市域内普通高中办学差距。

开发全市选课走班信息管理系统、排课系统、学分管理与认定系统。

【体育教育】

鼓励义务教育阶段

学校每天开设1节体育课

鼓励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每天开设1节体育课,帮助学生掌握1至2项运动技能;

高中阶段进一步发展学生运动专长;

职业教育推进体育课程与职业技能培养相结合;

高等教育阶段推进体育课程与创新人才培养相结合;

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个小时体育活动时间。

探索引进优秀教练员、运动员等进校园承担体育教学任务。

【教师改革】

推行中小学教师招聘

“面试前置”

推行中小学教师招聘“面试前置”,开展教师退出机制改革试点。

鼓励幼儿园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补足补齐幼儿园教职工队伍。

遴选部分公办学校试点取消校级领导的行政级别;

探索特级校长、特级教师全职支教制度。

【招生改革】

义务教育全面推行

房产入学服务期制度

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巩固“择校热”治理成果;

全面推行房产入学服务期制度,优化和推广义务教育入学招生报名系统。

探索与普通高中集团化相适应的招生模式,落实普通高中招生自主权,扩大强基实验班招生人数;

统筹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新高考综合改革。

【培训机构】

坚持校外培训公益属性

全面推行预缴费平台使用

今后五年,合肥市将提高课后服务质量,统筹利用科普、文化、体育等方面社会资源,减少学生参加校外培训的需求。

同时,坚持校外培训公益属性,全面推行预缴费平台使用,加强校外培训机构资金全流程监管。

【高等教育】

完成合肥学院

创建合肥大学目标

支持中国科技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和安徽大学等“双一流”高校面向国家及省市科技、产业和社会重大需求发挥核心竞争力。

完成合肥学院创建合肥大学目标,建成国内领先、国际有影响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

支持合肥职业技术学院申报本科层次职业院校;

支持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以创建合肥幼儿师范学院为目标,深化学校内涵建设。

支持和推动市域内独立学院转设,将安徽大学江淮学院转设为合肥理工学院,打造成地方应用型、科技创新型市属公办本科高校。

合肥报业全媒体记者:刘梅梅 来源:合肥晚报

来源: 合肥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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