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双责制度学校 南京大学一岗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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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岗双责制度学校 南京大学一岗双责(1)

一岗双责制度学校 南京大学一岗双责(2)

什么是“一岗双责”

顾名思义,“一岗双责”就是一个岗位、两种责任,“一岗”是指一个领导干部的职务所对应的岗位;“双责”是指一个领导干部既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2019年7月9日,同志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指出: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级领导干部要履行“一岗双责”,不能认为自己是搞业务的就对党建工作不使劲,要明责、履责、尽责。

“一岗双责”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理念,抓住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关键环节,也对领导干部履职行为进行了规范和拓展。各级党委(党组)书记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责任人,要带领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将管党治党职责延伸到分管工作的各个领域,通过多层次、多角度和卓有成效的协调联动,实现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同步发展。

如何履行“一岗双责”

首先,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理论学习。通过坚持理论中心组学习,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管理;通过加强宣传教育,营造“一岗双责”的履职氛围。领导班子要明确 “一岗双责”的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凡有重大理论问题和上级重要精神,领导干部要先理解、先掌握,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思想行动上的自觉。

其次,要完善机制建设、构建权责体系。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纳入整体管理,形成“一岗双责”整体合力。通过构筑明责、督责、考责、问责制度体系,划分责任田,着力构建权责对等的责任分解机制、动态高效的责任落实机制、科学有效的责任考核机制和程序规范的责任追究机制,层层压实“一岗双责”责任。

第三,要落实考核评价、强化督办检查。“一岗双责”能不能真正落地,加强监督考核至关重要,要注重从抓好跟踪问效入手,探索有效措施,比如通过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及时全面了解掌握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履职情况,做好考核评价工作;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进行廉政谈话、检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等,做好督办检查工作。

第四,要提升履职能力、做到率先垂范。打铁还需自身硬,领导干部自身能力建设是落实好“一岗双责”的基础与保障。领导干部要处理好务实与务虚的关系、带队伍与抓业务的关系、律人与律己的关系,增强从全局看问题、驾驭各种复杂局面的能力。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我约束、接受监督,从而真正不辱使命,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

认识误区

领导干部是否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往往能够决定一个地方和单位的政治生态好坏。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领导干部要真正地把担子担起来,种好自己的“责任田”。轻忽“一岗双责”,必然带来严重后果。

当前,在一些领导干部当中还存在把落实‘一岗双责’当成可有可无的工作的情况,搞一团和气,不负责、不担当,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该监管的漏洞不去监管,当不管事的泥菩萨、稻草人;还有一些分管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识不足,总觉得上头有党委、纪委在抓,自己只要遵守好纪律就行了,而忽视了作为分管领导应该承担的责任。不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坐视小错铸成大错,给国家集体财产带来损失、破坏地方或单位政治生态,最后不是一句“没想到”、“不知道”能够交代过去的,等来的必然是党纪和国法的严肃处理。

法条链接

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予以问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坚决、不扎实,削减存量、遏制增量不力,特别是对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放任不管,造成恶劣影响的。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领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和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党员干部从严进行教育管理监督。

——《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全面考核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政治责任,遵守廉洁自律准则,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秉公用权,树立良好家风,严格要求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反对“四风”和特权思想、特权现象等情况。

——《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

典型案例

案例1

某大学虚列支出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问题。经查,自2003年起,特别是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某大学有关部门及科研人员通过列支会议费、餐费、住宿费等方式,将套取资金(主要为科研经费)支付到某酒店,用于有关支出,结余资金形成“小金库”,涉及资金达到280余万元,造成国家和学校资金流失,严重违反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廉洁纪律。为严肃执纪问责,经研究决定,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某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A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职务;给予党委书记B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C某党内警告处分。

该校出现大范围违规违纪问题,既反映了学校监管工作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制度执行不到位,也反映了该校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全面从严治党和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认识严重不足,对“一岗双责”认识不到位,没有承担起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案例2

2007年12月至2016年6月期间,某省某市某镇中心卫生院会计A某,利用职务之便贪污人民币5万余元,挪用公款人民币400 余万元。2018年10月30日,时任某镇中心卫生院院长B某、出纳C某受到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2018 年12 月14 日,现任某镇中心卫生院院长D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政务记过处分。

数百万元公款被一名会计轻易挪用,却长期无人发现制止,事情本身是一人所为,究其责任却绝非一人之失。这起案件,既是某些单位负责人轻忽一岗双责的反面教材,也是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一案双查的典型案例,再次警示加强监督管理,必须长抓长管长严,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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