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限行最新通知今日(咸阳开始实施工作日限行)
咸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咸阳市生态环境局 、咸阳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关于实施工作日机动车尾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今年3月18日至2020年3月13日,咸阳市城区将实施限行。
一、限行时间:2019年3月18日至2020年3月13日,每日(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7:00—20:00。
二、限行区域:咸阳市城区东风路—扶苏路(含)以西,文林路—文林路西延段(含)以南,城西快速干道以东,世纪大道蓝马转盘—世纪西路秦都桥南口什字(含)以北所有城市道路为限行区域。
兴平市、泾阳县、三原县、武功县、乾县、礼泉县等县市城区为限行区域,范围自行划定。
三、限行规定:每日限行两个车牌(含临时)尾号(若尾号为英文字母,以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准)的机动车,即星期一限行1和6,星期二限行2和7,星期三限行3和8,星期四限行4和9,星期五限行5和0。
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机动车不限行,若公休日因法定节假日调休为工作日的不限行。
四、限行对象:在本市市区区域内行驶的全部机动车(含公务用车及外埠机动车等),使用临时号牌的机动车。外埠机动车进入上述限行区域的,按本通告规定执行。
五、以下类型机动车不受禁限行措施影响:
1、悬挂新能源专用号牌的新能源汽车。
2、公共汽车、出租汽车。
3、肢体残疾人驾驶的残疾人专用车辆。
4、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学校校车、单位班车、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5、9座以上(不含9座)中、大型客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持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证件的旅游客车和公路客车;在邮政管理部门备案并核发专用备案标识的快递运送车辆;经民政部门核准,喷涂专用标识的民政救助专用车辆。
6、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军警车、防汛车辆、应急抢险车辆、运钞车、医疗废物转运车、清障专用车辆和事故勘察车辆,园林、环卫、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
7、“绿色通道”车辆(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体畜禽,新鲜的肉、蛋、奶等),经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核发通行证,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8、“使”、“领”字头号牌(牌照黑底红字)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六、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交警、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纠正和查处。
七、公安交警、生态环境、交通运输部门可根据道路交通和空气污染实际情况,适时调整交通限行管理的区域、时段和规则,并提前向社会通告。
(二三里编辑:L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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