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丧葬仪式(清朝时的很多丧葬习俗)
中国的丧葬习俗自古以来就很重视,到了清朝的时候,汉族的丧葬习俗已经十分繁缛,并形成相应的礼节。整个程序包括候夜、落地、报丧、戴孝、落材、立孝堂、做道场、做七、出殡、安葬、点主等。很多习俗至今仍然被保留了下来。
当长辈病情加重的时候,他的子女都要守在床边,以尽子女最后孝心,这称之为“候夜”。在病人断气以后,全家大小立刻要嚎啕大哭,同时还要烧一些纸锭、锡箔之类的东西,称作“烧落地纸”。
家人去世后,马上要为其更换衣服,汉族有个习惯,人死之后都必须要更换明朝的服饰。换好衣服马上就把尸体从床上移至门板上,俗称“落地”。
一般来说,人死之后,要立刻派人到亲友家报信,有的要送“报丧帖”。报丧人要拿一把伞,到了亲友家,什么话都不用说,将雨伞头朝下,柄朝上竖在堂前,主人一看就知道该人是来报丧的,于是马上给报丧者做些茶点吃,同时为死者准备蜡烛香纸一类的东西。
如果死者是长辈的话,全家大小都要戴孝。在服丧期间,做官的要回家服丧,在家时禁止参加宴会,禁忌看戏,禁忌穿红衣、禁忌夫妻同房,否则会被视为不孝。
如果家人是白天死去的,到了晚上,尸体便会从门板移到棺材内,名曰“落材”,全家人和亲友都要手持燃香相送。
第二天封材,若死者家属在外地,要在封材之前赶到。封材时要给死者整容,让亲人见最后一面,全家人和亲友要围着棺材,边转边看。之后,要将亲友送的殉葬物一件件放进棺材。到此,即盖棺上钉,俗称“盖棺死钉”。
封材之后的棺材要横着摆放,外面挂上一层白布帘,称之为“孝堂”或“灵堂”。一般人家放三五天即出殡,有钱人家要放49天。
人死之后,各地均有做七的仪式,有做“三七”有做“五七”,还有做“七七”的。民间认为,此俗可以超度亡魂,使之免入地狱。有钱人家请来道士来念经做七,没钱人家则到坟上烧纸、拜祭、名叫“烧七”。
出殡时,幡帐引路,鸣锣喝道,孝子披麻戴孝,手持灵丧棒扶棺,家属亲友后继。沿途还有亲友“路祭”,水路有“船祭”。棺材抬到坟前,抬棺人在得到死者女儿送的红包后,才肯解开绳索,这钱叫做“解索钱”。这时,一家人要围着棺材转三圈,每人手上抓着一把土,撒在棺材盖上,谓之“盘丧”。时间一到,就把棺材放入墓穴内,由一名道士在坟上念词,谓之“喝丧”。
送殡人回到家后,要从门口烧的火堆上跨过,以示除秽驱邪。
“点主”,是最隆重的仪式。在死者的牌位前摆上香案,吹奏哀乐,地方上有名之士用朱笔在死者牌位上的“王”字点一点。点主后,牌位被人用红布头送进祠堂,并给点主人送上重礼。
相对而言,满族的丧葬和汉族有很大区别,最初满族实行的是火葬。火葬一般在人死后的第二天在荒野中用木材将尸体焚化。火葬时,死者的子孙等族人聚集在一起,头戴白布为孝,宰杀牛马,或哭或食,两三天后即可除孝。
清太祖努尔哈赤、太宗皇太极和世祖福临都是火化在埋葬的。康熙时,随着满族统治者汉化程度的加深,火葬的旧俗才逐渐停止,而代之以土葬。
清朝建立之初,宫廷丧仪比较简陋。康熙时,在学习明宫丧礼的基础上,清宫丧制初步形成,后又经过雍正、乾隆两朝补充,才渐渐完善。
清制规定,皇帝大丧期间,宫中以及在京诸王均须守制27个月。在此期间,守制者要停止一切喜庆活动。
皇帝大丧又称国丧,在京文武百官及军民27日内须摘冠缨、穿素服,每日早晚到皇帝牌位前各哭临一次。官员百日内不得作乐、剃发、嫁娶;军民百日内不得作乐,49日内不得屠宰,1个月内不得嫁娶,27日内不得祈祷、祭神。
外省各地官员要自接到丧讯之日起举哀、成服、停止办公3日,每日朝夕哭临。第四日照常办公,到27日后除服。
除服前的27日内,除了禁穿红衣外,有禁挂红旗;就连平常各衙门之间行文用的朱笔、朱印,也改用蓝笔、蓝印。即使是上报朝廷的奏章,也要在15日后方可改用朱印。凡此种种禁忌,违抗者将会受到严厉处罚。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