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关于落实三十五条措施(甘肃五全标准)

甘肃省关于落实三十五条措施(甘肃五全标准)(1)

甘肃省关于落实三十五条措施(甘肃五全标准)(2)

自全国第二批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甘肃省公安厅把锤炼过硬作风作为最强政治标准,抓整治、明警纪,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顽瘴痼疾,聚焦重点部门警种,精准施治,不断强化“五全标准”,推动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发展。

甘肃省关于落实三十五条措施(甘肃五全标准)(3)

甘肃省公安厅通过个人主动查、重点清理查、内外倒逼查相结合的方式,全覆盖摸排查“病症”,全面检视查摆六大顽瘴痼疾和部门警种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公安部政治督察反馈意见和厅机关日常管理暴露出的问题,综合分析研判,细致梳理归类,明确整改措施、倒排整改时限、施行动态销号管理。

甘肃省关于落实三十五条措施(甘肃五全标准)(4)

甘肃省公安厅党委坚持问题导向,治已病、防未病,全方位检视定“病因”,深入研判问题实质,梳理剖析理想信念不够坚定、党性修养有所淡化,宗旨意识不够牢固、服务群众有所缺位,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不够彻底、落实“两个责任”有所放松,责任追究机制不够健全、压力传导有所弱化,民警业务素质不够扎实、履职担当有所松懈等问题成因,确立了顽瘴痼疾靶向整治的方向。

甘肃省关于落实三十五条措施(甘肃五全标准)(5)

甘肃省公安厅树立“问题在基层、根子在省厅”的认知导向,全要素分析找“病灶”。综合用好第一批公安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梳理各类顽瘴痼疾,细化9大类68项具体情形,建立问题清单、线索清单、顽疾清单和制度清单“四个清单”,并对顽疾相对集中的9个部门警种落实整改措施,部署开展专项行动,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确保整改工作零死角、零盲区、零遗漏。

甘肃省关于落实三十五条措施(甘肃五全标准)(6)

甘肃组织开展九大顽疾专项整治行动,全链条联动祛“病肌”,集中整治涉及治安、刑侦、交管等重点警种部门的顽瘴痼疾。坚持把中央督导组、公安部政治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与解决政令警令不畅、执行不力等问题和坚决纠治“四风”问题等机关作风顽疾一体考量、一并整治。截至目前,中央督导组指出的问题全部整改,整改率100%;公安部政治督察反馈的具体问题整改反馈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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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坚持“当下治”与“长久立”相结合,全系统整治除“病根”,从“对标上级、完善自身、指导市县”三个层面以制度方式固化整治成效,明确省厅层面8大类42项、厅属单位5大类92项、市县层面9大类1167项制度机制建设任务,形成“1 7 N”大监督等一批务实管用的制度机制。截至目前,省厅共制定各类制度机制134项,厅属单位和市县层面建章立制计划100%完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体系更加完善、流程更加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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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公安报

发布:甘肃省公安厅政治部宣传处

编辑:西岩 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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