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古代最可怕的官员(古代最特殊的一类人)
清朝时期,满清统治者在各地方府衙推行了“长官责任制”。
这项制度从某种意义上讲增加了地方长官的职权,加上,当时缺乏僚属佐贰人员,所以,各地衙门的长官“一家独大”。地方事务繁忙,凡事长官不可能亲力亲为,必须有佐官从旁辅助,于是“师爷”一职应运而生。并随着清朝的地方官制度共同成长,随着时间的推移,各地长官的身边都有这样一批幕友辅佐地方政务。
据《周礼·天官冢宰第一》记载:“幕人掌帷、幕、幄、帟、绶之事。凡朝觐、会同、军旅、田役、祭祀,共其帷、幕、幄、帟、绶。”又曰:“掌次掌王次之法,以待张事。”《周礼注疏》云:“王出宫,则幕人以帷与幕等送至停所,掌次则张之。”据此看来,“幕人”的职责就是掌管帷幕等物,并在周王朝觐、会同、军旅、田役、祭祀时张幕、设案。
民间更是流传着这样一句俗语:“无幕不成衙”,所谓“幕”就是“幕宾”,也就是今天我们要讲的“师爷”,而“衙”就十分显而易见了,说得就是地方政府。这句话的意思就是没有幕宾根本构不成一个衙门。满清统治者设置的地方长官从总督到县令,全国大大小小几千个衙门,按每个长官身边有五个幕宾计算,全国的“师爷”最少也有上万人。
费正清(美国学者)在《剑桥中国晚清史》中的说法是:“随着官员在省级或地方一级职责的加重,‘幕友’的规模和人数也跟着增加。到了18世纪末期,这些助手的总人数估计已达八千多人。虽然,没有可靠的调查统计数字,但是,可以假定他们的人数在19世纪继续有所增长。”所以,清代是师爷的全盛时代,也是师爷活动的主要时代。
师爷行有如此庞大的人口基数,加上,师爷们实际从事的工作影响着全国各地政务的运行,所以,这一群体受到老百姓的广泛关注。
乾隆朝史学家邵晋涵曾说过:“当今社会的官吏治理,靠的就是三种人。官员空有虚名,实际做事的是幕宾、书吏、长随。”而担任幕宾三十几年的汪辉祖对此深感认同,并说道:“官员治理地方,肯定离不开这三种人,然而,这三类人中却正邪交错。”他还评价道:“我朝的幕宾中正直的人很少,十个里面能挑出四五个就算很不错了。”
其实,“幕宾”并不是清朝出现的,早在战国时期就已出现了幕宾的身影。孟尝君的身边有一群身怀绝技的门客,他们其实就是幕宾的前身。直到清朝时期,幕宾才正式得到发展,逐渐形成了一种行业,有了专门的“幕道”、“幕学”等理论知识。并且,师爷可不是想当就当的,想成为一名师爷必须拜师学艺,待到学成才有资格成为幕宾。
他们学习的内容也是五花八门,从判决民事案件、征缴地方赋税,到控制衙门收支平衡,公务往来和公函书写等一应俱全。这些知识都是师爷们必备的“职业技能”,他们的工作比地方长官更繁重。除了这些理论外,每个想要从事师爷行的人还得接受道德学习,要对地方政务尽心尽言。汪辉祖回忆道:仅刑名一项,他就用了六年的时间学习。
由此可见,清朝“幕学”已成了一门大学问。
虽然,幕宾行使着地方长官的职权,但是,朝廷却不负责他们的工资,幕宾的薪资、补贴均由地方官自掏腰包。地方长官在聘请幕宾时一定会精挑细选,否则,花钱请庸人徒增烦恼,还有可能影响自己的仕途。有些初入仕途的官员,在聘请幕宾时经常会犯些低级错误,在不清楚底细的情况下请了一些能力不足的幕宾,往往幕宾闯祸遭受连累而不自知。
因此,一个刚刚踏上官场的菜鸟,走马上任之前,必须虚心向前任老官讨教,才能摸清里面的门道。选好幕宾后,并不能草率聘请,得郑重其事的写一封“关书”,由地方长官亲自登门拜访。“关书”的格式有严格要求,必须用大红纸书写,封皮上书“关书”,内容则是“聘请姓甚名谁老先生,在本馆任内负责处理某类事项,每个月薪酬若干,自上任之日算起,谨订。某某顿首拜”另起一行再写聘请的年月日,不加官印和私人印信,装进红色的信封。
这种形式有点像是现代的聘用书,但是,不论从形式还是意义上都多了几分崇敬。地方长官聘用幕僚,不论是别人举荐的,还是自己寻找的,聘用环节必须隆重,既显得自己礼贤下士,又能让幕宾感觉受到重视,替自己工作起来更加卖力。
清朝时期,还出现过一种“带肚子师爷”,也就是借给地方长官钱的幕宾。
古代读书人寒窗十年或数十年,榜上有名后还得经过一段时间的“候缺”,对于平民百姓来说早就耗光了家底。新官走马上任时还需一大笔银两,除了路费外,还需打点各路“牛鬼蛇神”。上任之初,还得给上级和同僚一份价格不菲的“见面礼”,这些都是不可或缺的,否则,让其他官员觉得失礼,今后的工作也很难开展。
新官上任两手空空,如何打点环节呢?缺钱的地方官只能向幕宾借钱,只是一旦向幕宾借钱后,宾主关系发生倒置,幕宾成为债主,有了辖制官员的资本。
根据幕宾要负责的职能,可大体分为许多种,有:刑名、钱谷、征比、挂号、书启等。其中,刑名是最权力最大的,在所有幕宾中只有刑名师爷掌控着生杀大权,在众多幕宾中刑名师爷的地位也高人一等。刑名师爷的日常职能涵盖了几乎所有刑事案件以及部分民事案件,并负责部分当地治安、教化工作。
在影视作品中,我们经常看到地方官审理案件时师爷从旁辅助,这个师爷其实就是刑名师爷。刑名师爷会参与到每一起刑事审判中,从批阅供词、查验证据,到拟定判决、复审案件,每一个环节刑名师爷都起着决定性作用。所以,刑名幕宾必须精通例律法规,由此可见,汪辉祖仅刑名一项便学习了六年绝非虚言。
原告呈上供词后,刑名师爷会根据状纸决定是否受理案件,通常会将批复写到状纸末端,然后,交给地方官复批。如果,地方官同意审理,刑名师爷会将拟定的意见写到供词的原本上,使这份供词产生法律效用。一个案件能否进入司法环节,刑名师爷需要判断案件的性质是否符合立案的要求,以及要走哪个程序办理案件。
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刑名师爷负责审问被告、寻访受害者的亲属、从证人处获取证词,以及配合仵作等相关职业进行证据的提取工作。因为人心复杂,每份证词的真实性都有待考究,稍有不慎便会颠倒黑白,牵涉多人。刑名师爷必须做到明断是非,将嫌疑人分出三六九等,优先审问嫌疑重大的嫌疑人,将无关百姓排除在外。
古代讼师牙尖嘴利,为了避免受到这些人的诱导误入歧途,刑名师爷必须从各种细节中梳理出脉络,在规定的时间内找出真相。从清朝官制中,刑名师爷要做的事原本是由地方官负责的,但走马上任的地方官都是些死背四书五经的家伙,对例律法规多有不解,很难解决这些问题。说到这,可能很多朋友要问,幕宾仅从旁辅助即可,为何要事无巨细一律亲力亲为呢?
因为,古代科学技术落后,证据提取困难,各司法环节很难紧密配合,刑名师爷必须紧跟每个环节,才能掌握全部真实情况,得出结论。拿汪辉祖举例,这个师爷甚至在公堂之后拉起幕帘“垂帘听政”,参与到地方官审案的环节中,根据案件的情况向地方官提出意见。由此可见,当时主导案件审理的并非地方官,而是刑名师爷。
审理过程结束后,按照清朝司法规定,倘若,被告要受到徒刑以上的处罚,州县无权对其作出判决,需要将情况上报等待上级批示。虽说,州县官员没有办法直接定罪,但是,作为司法机构的第一级必须得按例律拟定罪名,这就是定拟招解。前文我们说过,许多地方官缺乏司法知识,所以,这项工作又落到刑名师爷头上。
由于,师爷这一行人数众多,所以,幕宾之间构建了庞大的“关系网”。因为,地方官员的权力实在太小,许多大事都需上级官员裁定,所以,与上级官员的沟通就显得尤其重要。聪明的地方官会从幕宾的“关系网”中入手,请自己的幕宾联络上司的幕宾,让双方的幕宾相互沟通,便宜行事。
乾隆朝曾发生过这样一件事:颍州知府史鲁璠向太和知县郭世谊推荐自己的叔叔担任幕宾,郭世谊觉得这是讨好上司的绝佳机会,便将自己的美妾送给郭世谊的叔叔。堂堂地方官,竟然将小妾送给自己的师爷,一时间这场师爷圈中的“潜规则”传遍大江南北,乾隆听说此事后,将郭世谊、史鲁璠二人贬为庶民。
除了郭世谊外,其他上级地方官向下属推荐幕宾早就成了惯例,倘若,下级官员拒绝,往往会受到上级长官刁难。于是,上级官员向下属强行举荐师爷,下级官员为保安平安只能妥协的事情全国各地时有发生。那么,上级官员为什么会在下属中安插幕宾呢?其实,还是为了安排眼线,私通线索,从中做些见不得人的勾当。
随着中西交流的日益频繁和加深,传统的师爷体制越来越不适应社会的发展变化,新兴的洋务运动就对师爷体制形成了致命打击,肇始者就是洋务运动的著名领袖张之洞。张之洞督鄂以后,第一项改革,就是不聘刑名师爷,在署中只设立刑名总文案,全督府中可以称呼“老夫子”的仅仅是教读先生。这一改革影响了省、道、府、州、县各级衙门,它们都纷纷效仿。
可以说,在清朝末期,随着科举制度逐渐淡化,幕宾已经逐渐失去了其原本的意义。此时,越来越多的幕宾跻身仕途,与地方官成为上下级关系。曾国藩、张之洞曾组建了近代最大的两个幕府,在其中担任幕宾的人中,有许多出类拔萃者最终被提拔成了官员。
由于,师爷并不是朝廷认可的官僚,所以,在清朝晚期,著名的洋务派官员张之洞向皇帝上奏,呼吁改革师爷制度。之后,这项呼吁被采纳,师爷的历史也就此终结了。
所以,可以说,张之洞是师爷制度的终结者。
参考资料:
【《师爷的没落》、《周礼·天官冢宰第一》、《周礼注疏》、《剑桥中国晚清史》】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