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四颗璀璨明珠(早被古人用坏了)
掌上明珠,是个好词。为何好?因它的意思是儿女很受父母的宠爱,能不好吗?比起拿在手里怕丢了,含在嘴里怕化了,无疑是文雅得多。
只是,这词,本意可一点都不好,它就是始乱终弃的代名词。
它来源于西晋傅玄的《短歌行》。别一看西晋的玄就想到了谢玄,也不要一看短歌行就想到了曹操。人家傅玄出身贫寒,靠着自己努力当上了官——这还不重要的,官嘛,天下太多了,能靠官流传千古的,少之又少——他还是个文学家,写了很多诗文——这就比官好多了。
它这《短歌行》,跟曹操的,还是有些相同的。同在形式,都是四字一句。这也许是废话,就像说李白写的律诗都是五字或七字一句那般。他在诗中,以一个被抛弃女子的口吻,道出了对绝情人的控诉——
昔君视我,如掌中珠。何意一朝,弃我沟渠。昔君与我,如影如形,何意一去,心如流星。昔君与我,两心相结。何意今日,忽然两绝。
原来如此。以前拿我当掌上明珠,不想要我了,就把我抛弃,你抛在床上还好,直接扔到了沟渠里;以前是如影随形,天天想着贴在一起,将我抛弃的时候,却是跑得比流星还快;以前是两心相印,现在呢——那女的谁啊?谁啊?怎么跑这里来了,赶走,赶走……
若此说来,掌中珠,全是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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