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人进手术室工作(做3000还是7000的记者想找手术台上)
记者提出电话联系当事医生 遭拒绝
记者提出让院方提供详细病历及收费明细 没有电脑记录
记者提出想要查看医院收费标准明细 负责人不在
新闻回放
10月11日,长春市民刘女士为了检查身体上一个小疙瘩,到长春和美妇科医院进行36元套餐的妇科检查,结果被医生告知检查出多种疾病,并称“宫腔内有回声,不是什么好事”。为了查清宫腔问题,刘女士随护士来到手术室,检查后医生表示需要手术,“说不检查影响生育,仪器都摆上了,我怕老公听见影响感情,就自己签了同意书。”刘女士说,在手术台上医生询问她“是做3000(元)的还是7000(元)的”,刘女士选择了3000元的手术,但最终收取的费用却是6800多元。刘女士称,手术过程中她被打了两次麻药,手术结束后还不清醒,护士要求付款,她无法输入银行卡密码,却被护士要求口述密码,由护士代刷银行卡付款。对此,刘女士认为医院手术流程有问题,且收费不透明。院方表示,流程绝对不存在问题,需要与记者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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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回复关于收费和流程
不是3000或7000而是3000至7000
刘女士向本报记者提供的收款单据和部分缴费凭证
11月15日上午,新文化报· ZAKER吉林记者再次赶往长春和美妇科医院,该医院的一名康姓院长和一名陈姓院长接待了记者。对于报道中刘女士反映的几个问题,康院长逐一进行解答。
“首先我们的流程是没问题的,患者一定是签了字,我们才会进行手术的。”康院长表示,据她调查得知,当天执行手术的医生并不是在手术时询问患者“做3000(元)的还是7000(元)的”,而是因为患者向医生询问整个治疗需要多少钱,因此作出的回答。“患者肯定是问医生手术大约多少钱,我们医生说的是手术费用在3000元到7000元之间,而不是问做3000还是7000的手术。”
长春市民刘女士提供的其中一张收费单据
康院长表示,长春和美妇科医院内宫腔镜检查一项收费是580元,而在患者做手术前已经完成了宫腔镜的检查。“医生说的3000到7000,是说整个手术的费用,而不是仅一个宫腔镜检查的费用,整个手术还包括诊断性刮宫、术检病理、外阴囊肿切除、宫颈上还有囊肿切除等。”
随后记者追问,医生给了3000元至7000元这个范围,是否代表该院手术医生也不清楚院内的各项手术价格?对此,康院长并没有否认。
至于为何会先手术后缴费,另一名陈姓院长给出了解释。“我们现在也在了解这个事,正常情况下我们都必须要求家属进来签字,但因为涉及隐私,这个患者应该是跟医生说了,先帮我做手术,完事我再补交,所以门诊医生才会先手术的。”陈院长表示,像刘女士这种情况属于特殊情况,“我们医院也是人性化,现在卫生部门也提倡给病人开绿色通道,先治病。”
关于医生和病历
手术医生已经出国 院内无患者病历记录及收费明细
在面谈过程中,记者提出想要联系一下给刘女士手术的主治医生,当面核实整个检查及手术过程,康院长先是称该医生人不在本市,而后表示该医生在10月末就出国了,不确定是否还会回到医院工作。记者提出通过电话与当事医生取得联系,遭到了院方拒绝。记者又提出让院方提供刘女士的详细病历及收费明细,康院长表示,医院不留存任何病历及明细,“都给她个人了,我们这里只有一张她的B超单和手术同意书,其他的都让她带走了。”康院长称,医生手写的手术记录就是病历,并没有电脑存档,而收费明细也没有电脑记录。
长春和美妇科医院康院长称,医生手写的手术记录就是病历
当记者提出要看医院及医生资质时,康院长取出了手术医生及麻醉师的各项资格证书,证明两位医生仍然在职且有资质。
对于刘女士反映“护士代输密码”一事,康院长表示,“手术中护士有护士的工作,不可能存在护士去输入密码的情况。”
当天上午,记者向康院长提出想要查看医院收费标准明细,但她表示定价标准都在电脑上,目前负责该项工作的人员不在医院,需要几天后才能进行查询。“到时候我们通知你,可以随时来查。”康院长表示。
面谈最后,康院长和陈院长一同表示,希望刘女士再次回到医院解决此事。“患者肯定有她的诉求,我们也希望与患者和解,患者如果有什么诉求可以过来找我,我们一定会努力解决。”
刘女士
爆料不为赔偿 为让更多人知道
长春市民刘女士提供的其中一张收费单据
记者离开医院不久,刘女士联系到了记者,表示医院方面已经通过电话联系上她。“今天和美(医院的)院长给我打电话了,还让我加他微信,说想要聊聊,被我拒绝了。”刘女士说,自己并没有任何诉求,也没有让医院返钱的意图,目前不想与这家医院有任何交集。“我现在只想好好养身体。”刘女士说,爆料此事只是为了让更多人知道,并不是为了要赔偿。
随后,记者向刘女士求证,院方提供的医生资格证书上的两张照片上的人她是否认识。刘女士表示,麻醉师确实在手术室内见过,而手术医生则没有印象了。“那个(麻醉师)就是在手术室里不停劝我的人。”刘女士说。
长春市卫生计生委
持续关注并介入调查
11月15日下午1点,新文化报· ZAKER吉林记者来到了长春市卫生计生委医政处,医政处的工作人员表示,已经关注到了本报的报道。
“这个事情医院肯定存在沟通不到位的情况,我们肯定要介入调查的,会持续关注这个事儿。”而对于记者提出这家医院是否存在收费标准不一致的问题,工作人员回答称,“民营医院是有自主定价权的,这是国家规定的。”这位工作人员同时也表示,决不允许民营医院漫天要价以及随便更改价格。
这位工作人员表示,有些民营医院的一些项目收费其实相较公立医院低一些,但也有民营医院以低价格项目吸引患者就医,然后通过其他项目收费实现盈利。“不排除有的民营医院,利用一些误导或者诱导手段让患者做一些其他的检查,从那些地方把钱收回来。”工作人员说,一旦发现这种情况,医政处会立即约谈当事医院,“然后我们会对当事医院加大监督力度和频次。”
工作人员表示,对于长春和美妇科医院是否存在上述情况,医疗主管部门会深入调查。
医政处的工作人员也希望借本报提醒广大市民,在民营医院就医时,多问几个“为什么”,要主动向医生护士询问病情和收费标准,可以有效避免与医生沟通不完全的情况,更好地掌握自己的身体状况,选择合适的医院就医。
律师说法
患者在手术台上“被付款”可以由司法机关依法撤销
对于刘女士在长春和美妇科医院的经历,吉林吉翔律师事务所刘海波律师给出了专业的法律意见: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也就是说,患者以在诊疗活动中受到人身或者财产损害为由,可以请求医疗机构承担侵权责任,并委托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患者在手术台上的“被付款”行为,可以由司法机关依法撤销。
来源:新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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