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第一课安全出行从我做起(又到开学季 关注学生出行安全)

来源:人民网开学季来临,上下学途中交通安全再次成为广大家长关心的话题天津公安交管部门提示,步行、骑行非机动车、乘坐机动车等不同交通出行方式均存在着不同的安全风险,应让学生提升交通安全意识,充分了解上学路上各种交通安全隐患,做到知危险才能会避险,下面我们就来说一说关于开学第一课安全出行从我做起?我们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这个问题吧!

开学第一课安全出行从我做起(又到开学季 关注学生出行安全)

开学第一课安全出行从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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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季来临,上下学途中交通安全再次成为广大家长关心的话题。天津公安交管部门提示,步行、骑行非机动车、乘坐机动车等不同交通出行方式均存在着不同的安全风险,应让学生提升交通安全意识,充分了解上学路上各种交通安全隐患,做到知危险才能会避险。

步行上学:切忌随意横穿 杜绝嬉笑打闹

走路上学的学生们,千万不可随意横穿道路,不要翻越隔离护栏,更不可在道路上嬉戏打闹。过路口时要遵守交通信号,走人行横道。横过道路时要从人行横道通行;在没有人行横道的路段横过道路时,要一停二看三通过,确认路口所有车辆是否都停了下来再通行,千万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猛跑。最正确的做法是,举手示意,最好和司机有目光接触,确保眼不离车、车不启动,这样才能安全通过路口。横过道路时,除可以走人行横道之外,还可以走过街天桥。

骑乘非机动车上学:骑车上路看年龄 骑乘电动车戴头盔

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明确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也就是说,在小学阶段,只有已年满12周岁的小学生才可以骑行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小学和初中阶段的学生,因年龄未满16周岁,是不允许骑行电动自行车上路的。《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中明确规定,不满18周岁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的,不得载人;已满18周岁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的,可以在固定座椅内载1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因此,骑行电动自行车接送学生上下学的家长需注意,一辆电动车只能搭载1名未满12周的孩子,骑乘电动自行车一定要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骑行非机动车上路,要在非机动车道内通行,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沿道路右侧行驶。骑行过程中,应遵守交通法规,不能单手扶把或双手离把,确保骑行安全。

乘坐私家车:未满12周岁不得坐副驾驶 右侧上下车正确开车门

很多家长都会选择开私家车来接送孩子上下学。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中明确规定,驾驶人不得允许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乘坐副驾驶座位。未满12周岁的孩子要坐在汽车第二排,而且要乘坐儿童安全座椅,系好安全带。

家长驾驶车辆接送孩子,请选择安全地点停靠,请勿在行车道、人行横道、急弯陡坡等路段停车接送学生。乘车人要从车辆的右侧车门上下车,左侧上下车很容易被后方来车撞到。学校门前道路机非混行情况复杂,许多驾车送学的家长将车停在学校门前,坐在后座的孩子自己开车门下车入校。此时,如果孩子没有注意后方车辆情况,直接打开车门,很可能与后方行驶来的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发生碰撞。提示广大家长,要告诉孩子如何正确开车门,以免发生交通事故。学生应先观察后方情况,将车开一条小缝,不要一下全部打开,再次观察周围情况安全后,打开车门下车。下车后,不可以从刚下的汽车前面通过,因为车身挡住了后方来车的视线,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乘坐公交车上学:排队上车不站车头前 下车注意右侧来车

乘坐公交车上下学的学生,等公交车时要在站台候车,不要看公交车进站就争先恐后,妨碍公交车正常靠站停车。千万别去公交车车头前去等,公交车前1米是司机视觉盲区。排队上车,乘车中要坐稳扶牢,不能追逐打闹,不能把身体探出车窗、不向窗外乱扔杂物。下车时要仔细查看右侧方向是否有行驶而来的非机动车,不能急冲猛跑,以免发生事故。下车后不要急于从自己所乘车辆的前面或后面横穿道路,要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从人行横道通过。

上学路上的交通安全,不仅需要学生“知危险、会避险”,更需要家长言传身教从自己做起,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给孩子树立好榜样。

(责编:李丹、崔新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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