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一岁县令上任第一件事件(五百年)
作者:广灵县三晋文化研究会 刘祖福
题记 在经济社会发展的进程中
总会留有前人不懈的作为
县衙旧址大门口之古槐
广灵县在明清两代有记载的五百年间,共一百多位县令“知广灵县事”。《广灵县志·清》合订本《秩官志》记载着自明·洪武十六年(1383),叶时茂任广灵县令以来,至清·光绪六年(1880)楊亦铭等人继任,这五百年间“知广灵县事”县令的姓名,以及大部分人的籍贯、功名、任职年限,还载有少数任职者的政绩、升职、评价等情况。《县补志·秩官志》之后,在县境的碑刻中,还存有光绪廿七年、三十年(1898)分别继任的两位县令。这样自1383年至1898年,515年间,共保存着116位广灵县令的姓名。
这百十位县令来自祖国各地,他们的籍贯分别是:辽东、甘肃、宁夏、陕西、四川、贵州、云南、广西、广东、安徽、湖广、江西、浙江、河南、山东、河北、顺天府。古代有五百里内不得任地方官的禁条,故而没有一位山西籍的就任广灵县令。
明代任职的64 位县令中:举人23位,贡生28位,监生2位。有11位县令未注明功名。举人是当时每三年在省城举行一次乡试的考中者,以此作为一种出仕资格。贡生是生员(秀才)中成绩资格优异而升入国子监的读书者,意为以人才贡献给皇帝。监生即国子监的学生,或由学政考取,或由地方报送,或经皇帝特许;后来捐钱也能取得监生资格。
县令王利亨 书
清代的52位广灵县令中:有进士15位,举人18位,监生3位,恩贡、拔贡、副贡、岁贡、优贡共16位。进士是殿试考中者的专称,殿试是科举制最高级别的考试。恩贡是指遇皇帝登基或其他庆典颁布“恩诏”之年,加选一次,入选者称为恩贡。拔贡即由生员中择优报送入选者,每府学二名,州、县学各一人,每六年送一次。副贡即乡试取入副榜者。岁贡即由府、州、县学,每年由生员中选一人入国子监者。优贡即每三年由各省学政从儒学生员中考试入选者。“恩、拔、副、岁、优”时称五贡,为清代科举制度中五种贡生的总称。“五贡”都算是正途出身资格。一等可充任七品京官,二等可出任知县。
还有一个待考证的现象:在《县志》所载县令名字截止时间——光绪六年之前,刻立于光绪元年的《重修石佛寺序》碑记中,署名有“钦加同知衔署广灵县正堂何选文”。“署”在古代官职中有“代理无本官的职位”之义,也称“署理”。大概由于何选文当时是代理广灵县正堂,故而没有载入县志秩官名录。况且“钦加同知”为正五品官,属于以上代下。
他们中任职时间最长的为十二年,最短的则不足一年。王根,安徽婺源人,道光三年任县令;当年便由杨作梅接任。任职一年的16位,任二年的20位,任三年的13位。任职3年以内的共计49位,占到总数的43%。在位达十二年的共有三位,分别是王利享(嘉庆十四年1809至道光元年1821),李士武(道光十七年1837至廿九年1849),马兆科(咸丰八年1858至同治九年1870)。
禁伐林木告示
这百十位县令在广灵留下了较多的踪迹,《县志》和碑碣中记载和刻录着他们的作为。据初步统计,共有43位县令,留有63条信息,内容涉及政令、作为、品行、政绩、评价、升迁、祀所,等等。他们中有三位主修、续修、补修《广灵县志》,后人统编为“清˙合订本”。
李焕斗就任县令的第六年,即康熙乙丑年(1685)主持完成了《广灵县志》修镌。他在序言中写到:“于生员王所州家得胜国之残篇,续以近代之轶事,参与考订,……次第成帙,分为十纲,列为六十目,书成。”后人为其撰《传》曰:“李焕斗,进士,江西临江府新淦县人。康熙十八年任。清廉公正,平恕有容。议革议兴,实心可资天地;请蠲请赈,慈衷务,济苍黎。士民咸服,遐迩共仰。”
郭磊,进士,河南商丘县人,乾隆十二年任。其曰:“余承令广灵,甫下车,即取广灵县乘阅之,……乃知出自前令李公之手,已周甲子矣。时即欲续纂之。”于乾隆十九年(1754)纂成刊行。《县补志·秩官志》载:“考郭公在任时,清勤自矢,有政声,曾建‘恤儒仓’,并劝谕民间立‘恤族仓’,以备荒。凡地方之利弊及关系分化之事,多所讲求,志书即其纂修焉。去任后,民共思之。”
杨亦铭于光绪辛巳年(1881)纂修完成《广灵县补志》。卷首载有“纂修补志札文”,札文令“各州县志书,亦须一律修辑。……查明原修志书以后应载各事实,另修补志一册,即照原分门别类,挨次编纂”。杨亦铭,优贡,河南商城人。光绪六年任,第二年便主笔完成《补志》,效率之高,令人赞叹。杨亦铭为补志作序,写道:“修补之事,诚不容缓。……所得事实,即于分门类续入;无则阙之,纂成之书一册,体例一遵旧章,不敢妄为增删,……而秉笔之事,群推让亦铭。”
广灵县令中,有9位祀于名宦祠,其中明代4位,清代5位。清代有两位县令的经历耐人寻味。焦恒馨,恩贡,广平鸡泽县人,康熙五年到任。在四年的任期中,多有作为,也曾被“诖误”,即被别人牵连而受到处分;朱彝,进士,浙江桐乡县人,康熙九年到任,任内“作养学校。抚爱穷黎”,曾受“左迁”,即被降职。而这二位逝后,均祀名宦祠,可以想知其后来均有发奋之为。桂林,岁贡,石埭人,明·天顺年间任,其作为载于《府志》。
广灵县令中有4位晋升了职务。乔密,举人,同州人,隆庆六年(1572)任,万历五年(1577)升任霸州刺史,祀名宦祠;范发愚,进士,河南怀庆人,顺治五年(1648)任,顺治八年(1651)升任江西道,祀名宦祠;石笃生,举人,山东长山县人,顺治十三年(1656)任,康熙五年(1666)升任广西西隆知州;张鸣珂,举人,陕西同州人,康熙十一年(1672)任,康熙十七年(1678)升任河南府景州知州。
卒于官任的县令有两位:杜汝浮,岁贡,永年县人,顺治三年(1646)到任,“刚方不阿,坚守清操”,顺治五年卒于官任,祀名宦祠;刘墨庄,拔贡,甘肃武威人,《县补志》载:“道光十三年任,适逢荒歉之后,集逃亡,兴农业,俾地方起色。操守清正,剔弊尤严;教育人才,一时文风丕振。”道光十七年(1837)“卒于官,身后萧条,士民感之,集资送柩归。”事迹确实感人。
县令判文
《清史稿·秩官志》载:“府辖县,知县一人,正七品。职权:掌一县治理,决讼断辟,劝农赈贫,讨滑除奸,兴养立教。”县令作为一县的行政长官,负责县境内治安、生产、税收、兵役、地方祭祀;传达御旨、陈情上奏、缉拿盗匪、有关民生之事几乎全都涉及。县官像是一县之家的大家长,人们称其为“父母官”,似乎也不无道理。几百年来,不少县令参与了县境内众多寺、庙、祠、坛的新建或重修及祭祀活动,现存石刻中有16通碑碣中分别留有了他们的名字以及作为。
县衙就位于城内东侧中部,占地四十多亩。现在仅存当年植于县衙门口的两株大槐树。槐树是特产于中国的古老树种。数千年来,中国人形成了崇拜槐树的文化现象,视槐树为科弟吉兆,与书生举子相关联,是吉祥、福瑞的象征。两株大槐树东西向排列,树高15.5米,株距一丈八尺,胸围3.7米,树冠6米多,现在依然枝繁叶茂。这两株古槐的坚守,见证了漫流在槐树枝叶枯荣轮回中的县令故事;记录着镌刻在槐树躯干斑驳表皮上的历史岁月。
县衙内后部偏西的一处四合院是县令一家的住所。三间正房是居室,一堂两屋,屋内设土炕,方砖铺地,麻纸糊就的顶棚,糊纸的小方格木窗,双扇对掩的木板门;东、西厢房各三间;三间南房正中那间是出入的过厅。这处住所除了开间较宽,其余形制与当时的民居无异。上世纪七十年代初,拆除时发现所有房屋内,均是墙内立有木柱的土坯房。县令的书房位于相对的东侧,名曰“茂榆堂”。
认真阅读《县志》记载的信息,仔细梳理碑碣中的刻记,多方收集遗存的散乱资料,可以拼接出明、清两代五百年间,百十位县令在广灵大地履职的轮廓。
一、决讼断辟 刊发判词告示
依照律令,决断讼案,维护秩序,治理乡民,是县令的日常公务。七品县令,惊拍堂木,“威武”升堂,当庭断案,是众多文艺作品塑造的县令形象,已经在民众中留下了普遍且深刻的印象。五百年间,广灵县令肯定也曾审理过众多讼案,而今仅仅在碑刻中留下一些记载,有产权判记,有禁赌、禁滥伐树木的告示,还有民事纠纷调解结论,等。
《千福山庙产权判记》清·嘉庆元年(1796)立,县令朱休度撰文。碑文载:“正堂朱谕千福山会首并住持僧等悉知:照得千福山重建恒岳行祠,为阖县祈神祷雨之地,关系甚重。”朱休度以断案判决之方式,将平水城村南临河荒滩地共一顷八十亩,判与杜廷元、任显等租种,每亩酌收租息,暂充延陵书院修葺房屋之费。后又改拨千福山庙,作为香火及修葺神祠之用。“除以将谕纸及判语付山寺收藏,兹合行将改拨缘由勒石,永远垂后。”碑中存有二百年前广灵城郊的地价及地租数量:任显等租地一顷,每年每亩谷租九升,共租九石整。杜廷元租地八十亩,每年每亩谷租九升,共租七石二斗整。千福山底陆地十五亩,粮银五分加丁在内,卖价六千文。
县令丁惟晋于光绪二十四年(1888)撰文立碑存记,判定白家坟村中蓄水池潢的使用及池潢边上柳树归属:池潢乃“该村蓄水供饮之区,不能不判归于村。……池不得刨掘填淤,树不得砍伐售卖。”碑中就记载着白家坟村的来历:“东台村白氏,广邑之巨族也。其先人于前明年间,有官竹溪县者,殁而葬于城北土岺南坡,后迁徙于此,遂成为村,因名之曰:‘白家坟’”。
《调解辗渠纠纷碑》记载了作疃西堡村,“宣统元年二月间,戏楼中将演戏酬神,忽然渠水将戏场道所冲,男女不能行走,”引起纠纷,典辗人“口出不逊之言,乃与会首人等逞凶。如此危险,难以办理神戏。事出无奈,只得禀控普天案下批候。餙差弹压,传案讯究,差役执票到村。未经堂讯,……两家和息,具结完案。”碑中不仅记述了案发、禀控、传讯、和息的过程,还记载了用水顺序和使碾磨面收费价格:“掌辗使水一事,仍从古制而行。先以养育生灵,次以灌溉种植,终以余水辗动。其于磨面,先磨于本村,然后及于外村,不许辗主令外村佔磨,亦不许日后增价,仍从旧日:磨粗面者,每斗大钱五文,磨细面者,每斗大钱拾文为限。”
县令马兆科在任十二年间,刻立三通《告示》碑记,有两通立于圣佛林山宝峰寺,内容均为禁滥伐林木。“示仰该县绅民係僧人知悉;嗣后该寺遇有修理工程要用,须邀同经管该寺绅民禀县勘估数目,于树林稠密处,选择伐用。民人僧人倘敢不遵禁令,再行私砍,许互相呈控,以凭严究。”“倘有邻近樵採与本村人民偷砍树株,许该会首等据实指名具禀,以凭实办。本县言出法随,决不宽贷!各宜凛遵,毋违特示。 勒石宝峰寺”现存洗马庄的《禁赌告示》碑,先陈述赌博之危害,又开列禁赌措施,最后告示处罚办法,意在以此举禁戒赌博,淳正民风,安靖地方。
二、征收银粮 足额上解起运
核准田亩,依地征粮,清查人丁,按丁征银,是县令的任内职责。赋者,在古为粟之征;役者,在古为力役之征。清代,田赋和丁役均按银两计征。《县志》载明:自康熙廿二年(1683)至光绪六年(1880),二百年间广灵全县通共征收银两,均为9200多两。征收赋役的名目繁多有:田赋银、丁徭银、牛犋银、士兵银、解部银、内匠价银、宾兴银,等。
田赋税粮中包括马草、地亩、驿粮三项;当时地分上、中、下三等。上地每亩征银:地亩九厘,马草三分,驿粮一分五毫九丝九忽,计数精确到以“两”为单位的小数点后五位。上等地每百亩共计征银4.9599两。中等地每百亩征银4.0066两,下等地每亩征银2.8767两。
人丁又分为六等,分别定量征银。中上丁每丁征银1.4两,中中丁每丁征1.0两,中下丁征0.66两,下上丁征0.46两,下中丁征0.26两,下下丁征0.13两。历年开征的税种还有:房田税、商税、畜税、缸房税、牙税、当税、烟叶税,等。
康熙二十二年(1683)全县共征银9224两,其中田赋银占64.3%,丁徭银占17.2%,士兵银占10.7%。分别向户、工各部起解银钱6930.2两,上解银占总额的75.1%。乾隆十八年(1753)共征银9254.3两,起解银钱7444.3两,占到80.4%。乾隆十年,广邑始行“摊丁入亩,”每亩摊入丁银一钱六分四厘二毫一忽六末二先五沙八成五渺一埃(0.16421625851两)。这样的繁缛的计算,令人称奇,不过可以使我们了解古人进行银钱的结算时的计量名称,“两”之后,依次还有十一个计量单位。
道光三年(1823),“广邑丁粮全归地亩矣。”这样就促进了人口的繁衍。康熙五十年(1711)广邑“实在征赋人丁”2653丁;光绪六年(1880)境内城关四乡共有11241户,72550人。光绪六年,通共征银9258.2两,起解银钱8006.2两,占总额86.4%。经历近二百年间,广邑向工、户各部押送解运赋役等项银钱增加了1076两,比例上升了11.3个百分点,由75.1%升至86.4%。
县衙存留的赋役银钱以及各项税银,用于俸禄、养廉、役工、食用,祭祀、缮修,驿站,繁费,等,县令每年俸银四十五两,养廉银八百两。光绪六年,县衙内有门子、马快手、禁卒、皂隶、民壮、捕役、更夫、伞扇夫、库子、斗级、轿夫、铺兵、门斗、斋夫、膳夫等。以上役夫人等共计102人,实支工、食银共640.8两。
三、讨滑除奸 致力守土安民
讨伐狡诈,铲除不忠,维护纲常,严防暴乱,是县令的履职责任。他们都要坚固城池,加强防守;剿灭叛逆,旌表忠义;也要发布不同内容的“告示文”,表明指向,引导民风。
广灵地处农耕民族与游牧部落交错融汇地带,城池防守显得尤为重要。县志记载:广灵土城,肇于后唐·庄宗同光二年(924)。明·洪武十六年(1383),知县叶时茂重修。之后,有六位县令相继重修,“砌石甃砖,周围三里一百八十步,高三丈六尺,堞六尺,脚阔三丈,顶阔一丈五尺;垛口四百七个。门楼二座,各三间,高二层;角楼四座,铺楼八座;重门二座,南曰‘景阳’,北曰‘永安’。”城壕之深、阔俱三丈。解放前夕,航拍图片显示,广灵县城呈正方图形,这样城墙的边长为135丈,等于450米。县城占地面积20.25万平方米,折合303.75亩。
顺治五年(1648),广灵发生了“攻围县城”之变,“县令范公发愚以大义劝谕士民,昼夜捍御,与城存亡。”范公潜缒壮士仝观吉,赴大同府英王麾下请兵剿灭。时往返未及三日,行五百里。贼遂平。县志载有《仝义士传》、《周义士传》。
多位县令任内颁布多项“告示文”,让乡民知晓所推崇或所禁之事。《节俭示》“示谕士民人等知悉:乘此丰亨之年,务以切戒豪奢,珍重谷粟,多有积攒。即稍遇凶年,亦可保聚一家骨肉,不至流离失所。古者,三年之耕而有一年之积,九年之耕而有三年之蓄,无非节省留余,以防不测之时。所谓‘有备则无患’也。”
《戒赌示》“示谕城关八里士民人等知悉:各宜自保身命,力改前辙。勤力农牧,多种几亩地,多收几斗粟,即可保养一家生命。而赌博一途,视之如火之焚身,如坑之陷人,远避三舍,以免此横祸,方为良百姓。上不败祖父之家,下不贻妻子之辱。如敢仍前聚赌,或被场中人告发,或被旁人出首,拿来审实,尽法重处,依律枷示不恕。”
《禁轻生示》是针对“动则轻生”而专门颁发的诫劝告示。告示从正反、阴阳诸多方面阐释了轻生之不可取。特别是利用当时人们普遍存在的迷信心理,引用佛家之言:轻生者脱轮回,不享祭祀,无所依归。以此诫劝民众慎勿轻生、珍爱生命。这样宣告,符合当时人们的心理认知,使人易于接受,在很大程度上增强说服力,扩大了影响力。
县令李焕斗还编写《劝民歌》:“劝吾民,仔细详,勤种地,早完粮。安故土,莫逃亡。爱兄弟,敬爹娘。守本分,勿窃攘。息争讼,睦乡帮。戒赌博,勿贪狼。思忍让,勿逞强。教子弟,勿飘荡。恤鳏寡,济年荒。省浪费,保家方。听余言,心勿忘。天福尔,免桁杨。若背斯言不省悟,难逃五刑与三章,大家黾勉相遵守,自然乐业永无疆。”这些告示文,体现了我国古代儒家学说极力推崇的“仁者爱人”观念,是封建社会良吏的亲民作为。
四、兴养立教 力行修庙办学
振兴修养、确立儒教,倡导民风,推行教化,是县令的价值取向。他们遵从“庙学合一”的古制,建庙以尊孔,兴学以教化;多位县令还主持、参与县境内多座寺、庙的维修兴建,并捐钱、物;有的还出示文告、留有墨迹,采用多种形式宣扬儒家伦理纲常和道德标准。
《县志》载:“文庙,在县城西北隅。洪武初,县丞赵自立创建。弘治乙卯(1495),县令程公观重修。嘉靖、万历中,屡加修葺。康熙五年(1666),焦公恒馨重修。前为棂星门,左‘德配天地’坊,右‘道冠古今’坊。门内泮池,上跨砖桥,池中李、杏树各一株。桥北为戟门三间,中为大成殿五间。东西两庑各五间,殿后崇圣祠三间,戟门左右,名宦、乡贤、忠义祠各三间。”
《增修广灵县文庙记》刻立于康熙二十二年(1683)。碑文记载:明代有五位县令建、修文庙;清代道光七年(1827)之前,有四位县令组织增建、修葺。“广灵文庙,四邻封称巨观矣。”“大成殿为间凡五,深四丈,广六丈,高如广之半有奇。木佩青碧,瓦饰琉璃,宣立配哲,悉数塑像。”
县令参与寺庙建修的作为,在碑刻中留有记载。明代,李贡嘉靖十六年主持重修福智寺;鲁师曾嘉靖二十九年主持新建北岳行祠;马应明嘉靖四十三年主持重修宝峰禅院;张理嘉靖四十五年主持建修崇庆寺;刘审问万历十一年主持重修邑厉坛,并书写碑文。清代,呙正仪康熙十八年主持重修西照寺;韩铨乾隆八年主持重修金船寺;朱休度乾隆六十年主持创建关帝文昌庙、嘉庆元年主持新建水神堂文昌阁并捐施,意在“扶纲常亦以培文教者也”;王利亨嘉庆二十一年主持重建双泉寺;李士式道光二十五年主持重修社台山龙神祠。
九位县令为修建寺、庙、祠、阁捐施:郭磊乾隆十六年为千福山寺施银五十两,并撰写碑文;柴蓁乾隆三十五年为福智寺施银五十两;朱休度嘉庆元年为水神堂文昌阁施银七千文,施檁柱三十条。光绪元年署理广灵县令何选文,为石佛寺施银二十两。
杜垣雍正二年(1724)任县令后,于县治南隅创建书院,取名“延陵书院”。县城内曾建有两处义学,李焕斗康熙十八年任县令后,在南关借地置义学、建书舍五六间,捐俸延师,聚儿童习业。李焕斗还刊发《劝学示》:“为再行召募儿童习业,以广教化事:城中设立义学,召集远近幼童十余人,负笈习业。虽不能遍行教导,亦聊以示倡率也。”
刘务纯于同治十一年,在圣寿寺大门内纯阳宫设义学,用贷于缸行所生利息,作为延师之需,每年生息钱五十千二百五十文。书院与义学所教的内容,均为儒学,意在以此兴养立教。
五、劝农赈贫 重视兴业救灾
劝勉农耕,祈祷丰收,赈济灾荒,体恤商贾,是县令的爱民之举。他们都希望任内平顺,四时调和,五谷丰登,六畜藩殖,虏盗消除,黎民富庶。他们立仓储、劝捐赈、免课税、修石桥。虽有所作为,但更多的是寄托于天地神灵。祭祀之,祈祷之,力求“下保黎庶乐业清平,祈四时而无难无灾”。
郭磊于乾隆十六年(1751)撰文记述祈雨:“乾隆丁卯,余承令广邑。次岁,雨泽愆期。历祷境内山川,迄无一应。众以千佛山请,遂具牲醴,率众陟此之颠,为文以祭。……今特具牲,率阖邑士商人等,长跪致告:广邑地瘠民贫,犹知好善。如雨晹时若,年岁丰登,士人愿捐资,重修庙貌。”朱休度任内“年年祷雨水神堂。”《县志·赋役》载:每年留存“风云雷雨、山川社稷、八蜡等坛,祭银二十四两。”
清代县令于县境内设有常平仓、社仓、义仓。在县治前东偏,内设仓厫二十二座,共二十九间,可储仓谷一万一千石。据载:光绪五年(1879)冬,三类仓共计实存一万一千一百石九斗四升五合九勺。依十进制计量测算,一石容量等于谷物三百市斤,一勺则等于十毫升的容量,为谷物约三钱重。纸面上这样精度的记载,不知与实物能否相符。仓储谷物,若遇借放,秋后照秋收份数,确定免除或者加息后的谷物数额,归还之谷,用以赈济灾困。
《捐米赈饥碑记》载有道光十三年(1833),县城在城隍庙设厂放粥之举。当年二月始,至四月十五告竣,“煮粥开放,就食者日增三千余人。”“赈米十日,届期裹米而去者,复计四千余众。”
《又劝捐米赈饥碑记》刻记光绪四年(1879),县令艾济美面对天旱欠收、赤地千里、斗米千文的饥馑灾象,实行银米并捐。“未两月,而得银若干,米二百石有奇。”“既又米贵而茭子贱,因易得茭子三百六十石,分存各店。明年正月,先审明各村庄极贫之户,按名散给领票,于三月上旬在城隍庙分放。公与同城文武诸公,亲督其事,以防侵渔。”
韩铨于雍正十一年(1733),针对水神堂“每年六月十三日,龙母圣诞之辰,里民献戏。因为商贾咸集,其会颇盛。然而客商犹苦课税之征,每有裹足不前”的状况,而实行“抚恤远商,免征课税,谕令各商,随意捐输,以充常住公用。遐迩闻之,莫不感颂韩公之公德。自此以往,聚会日隆。”
韩铨还于乾隆五年(1740)主持“重修广济桥”,“使之易根深石固,可保永远无虞;槛稳顶平,自尔往来攸利。不惟本村士庶咸欤乎坦途,抑且四方行人共免于病涉。”
张星焕于光绪二十二年(1896)主持创修洗马庄南石桥,此地为四达之衢,行旅往来,车马辅辏,殆无虚日。而因山溪横流,致使车马坐困,张公便:“广为布告,想仁人君子,其曾出入是途者,必为争先布施;即端居好善者,亦必乐为勷助矣。”他日桥成,利于人员往来,经济交流。
县令中,也许还有更多赈灾救贫之举,或许还有不少兴业劝农之为,但我们还未见到有关史料之记载。
五百年间,百十位县令相继知广灵县事。他们大多用心经营在任职位,修城池、断讼案、收田赋;他们设方教化邑内民众,建书院、设义学、立牌坊;他们多次描述境内习俗,状地貌、赞邑民、评民风;他们著文记载施政业绩,修志书、发告示、定乡约;他们也深情留恋广灵大地,咏八景、褒物产、赋别离。对于这百十位县令,凭借仅有的资料、信息,我们很难窥其全貌,也无法进行总体评价。但是,经过仔细梳理《县志》中的资料、认真解读碑刻上的信息,我们可以大致上感知到他们对于广灵大地的付出,也可以多角度体味到他们对于广灵人民的情感。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也许,这些会引起我们更多的回想、感慨、反思与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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