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甲长是什么官职(民国时期的保长)
提起《王保长新篇》这部电视剧,相信许多80、90后的同学都不会陌生。演员李保田在该电视剧中饰演男主角,王保长。
剧中,王保长又被当地村民称呼为“王麻子”。此人非常贪财,却爱憎分明,力所能及地帮助村民解决难事,属于外冷内热的角色。
不得不承认,李保田演技真的很好,由他扮演的王保长入木三分。即使十几年过去了,王保长这个角色依旧给大家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近些年,有关民国、抗战类型的影视剧越来越多,保长这个词出现的也更加频繁。那保长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官职?手中的权力有多大?
提起保长这个职务的来龙去脉,就不得不提从西周时期诞生的“保甲”社会制度。中国自古以来是以农耕文明为主的国家,农民群体占据绝大多数。
西周初年,周武王分封各路诸侯,由此奠定了分封制,“家天下”的概念广为流传。
可是民间有句俗语叫做“皇权不下县”。这句俗语的意思是,历朝历代的政府机构只能管到县一级,也就是知县、县令这一层级,再往下就是由当地村民自发领导组建的基层机构。
封建时期各级官僚机构臃肿不堪,中央政府的权力很难下探到村镇一级。
为了更好地掌握各地户籍信息、控制流民、维持社会安定,除了中央政府设置县一级别的行政单位,还有一种就是自下而上利用部族概念,以血缘为联系,这就是最为基层的自治管理体系,即为保甲连坐制度。
保甲连坐制度,是一种广泛应用于乡村的政治制度,在部分城市中也有应用。
《周礼•地官•遂人》中记载:“五家为邻,五邻为里,四里为郑。五家为伍,伍为之长,什伍为里,里置有司。”
战国末年,秦始皇嬴政统一六国,建立秦朝,秦朝推行“郡县制”。商鞅变法将管仲的制度发扬光大。他把军事制度应用于民间,把全国吏民编制起来。
《商君书•画策》中记载:“行间之治,连以五,辨之以章,束之以令”。
配合上连坐制度,最终实现“行间无所逃,迁徙无所入”的目的。大率十里一亭,亭有亭长,十亭一乡,乡有三老,这就构成了乡村的基本管理模式。
比如萧何参加叛乱,推举刘邦作为首领。主要原因还是刘邦此前担任过亭长,在当地积攒下了较高的实权与威望,能“一呼百应”。
当时诸侯混战,人口就是打赢战争的资本。五家为伍,十家为什,不准擅自迁居,相互监督,相互检举,若不揭发,十家连坐。一户人家为了不受惩罚,不仅仅自己不能犯法,还要紧盯着邻居不能犯法。
邻居为了不受惩罚,就互相监督。通过连坐的方式让人们互相监视,互相揭发,从而保证农民不会脱籍,不会胡乱逃跑,或是偷偷逃到别国。生怕对方犯错自己受到牵连,这就是保甲连坐制度。
魏晋南北朝时期,北方部族南下,中国首次出现“村”的称呼。隋唐时,“村”正式成为基层组织,统治者颁布新令:“制人五家为保,保有长。保五为闾,闾四为族,皆有正。以相检察焉。”
隋初,乡里组织为族、闾、保三级制,与魏、晋南北朝有着承继性。
但到了宋朝,保甲制度迎来重大转变。乡亭制度就此完结,采取了:“十家为一保,主户有干力者一人为保长;五十家为一大保,选一人为大保长;十大保为一都保,选为众所服者为都保正,又以一个为之副。应主客户两丁以上,选一人为保丁”。
以此类推,选出保长一职。
明清时期,王守仁创造了“十家牌法”,通过细密的规则使得保甲制度趋于成熟完善。20世纪初,清朝正式灭亡,保甲制度暂时消失于历史的长河中。
1912年,南京中华民国政府成立,个别省份曾自发推行保甲制度。到了1931年,国民政府开始围剿红军,前几次围剿总是以失败告终,于是蒋介石认为,失败的根源是当地民众不支持。
为了斩草除根,蒋介石又重新草拟制定了保甲制度和保甲法规。1932年年初,蒋介石正式颁布《豫鄂皖三省剿匪总司令部施行保甲训令》及《剿匪区各县编查保甲户口条例》,民国版的保甲制度正式建立。
后来在其他省市广泛推广实行,包括北京、南京这样的大城市。保长这个职务,又重新回到了人们的视线里。
除此之外,蒋介石还把连坐制度重新拿了出来,其主要内容是:“出具连坐切结时,由户长签名盖章或匣押。各户如发现另户为“匪”、通“匪”、窝“匪”等情,应立即报告,如隐匿不报,便以“庇护罪”或“纵匪罪”论处。”
民国时期,保长手中权力不小,所辖人口约为100户上下。(100户为一保)当时一些地方大家族的总人口轻松超过30甚至50口人,100户上下再怎么算,保长至少能管上千人之多。
然而,想要成为保长并不简单,需要有几点硬性条件。
首先必须要是本地居住的村民,在当地有一定威望,属于熟门熟户。其次,年龄要超过25周岁,需要吃苦耐劳。
还有一点,保长只能称之为职役,不是正规官职,是由各地群众自发推选出的基层官员。
《剿匪区各县编查保甲户口条例》:甲之编制以十户为原则,不得少于六户,多于十五户”,“保之编制以十甲为原则,不得少于六甲,多于十五甲”,“乡(镇)之划分以十保为原则,不得少于六保,多于十五保”。保设保办公处,有正副保长及民政、警卫、经济、文化干事各一人,保长兼任保国民兵队队长和保国民学校校长,与乡(镇)长一样,亦实行政、军、文“三位一体”。
简单介绍完了保长的来龙去脉,再来详细介绍下保长具体负责的任务。
民国时期,许多地区是以家族为体系,进行的抱团式管理。每个家族都有族长,一般出现问题都是家族内部解决。实在解决不了,才会去找保长处理。
正是因为一个家族的“野蛮生长”,使得其他独门独户的村民遭到孤立和欺负。保长这个时候则需要承担保甲协定规约,清查人口、人事登记、收缴经费,拉夫征兵的任务,更要处理好当地群众的琐事,防止大家族一家独大的现象。
除此之外,保长还会将自己所辖所有人家的具体户籍信息,与相关事宜进行集中管理。
简单来说,这100户人家都要听保长的安排,遇上战争,保长负责征兵、筹集军费。若是当地出现匪患,保长还要领导着民间武装进行抵御。
电视剧《王保长新篇》中,王麻子保长看上去威风凛凛,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上受尽尊敬,经常吃拿卡要。可是遇上比他更高一级的乡长,则是要夹着尾巴做人,这便是官大一级压死人。
遇上战事吃紧,保长需要带头征兵(抓壮丁)。若是保长完不成壮丁征集任务,他本人则要被抓去充军,毫不留情。
由此可见,想要当好保长,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最起码要在当地有人脉,说话算数,还要与上级打好关系,一不留神,自己还会被拉去充当壮丁。
当然,成为保长肯定是有好处。上个世纪20~30年代,百姓生活质量普遍较低。除了一些富家大户,大部分人都是要以务农为生,平时劳动量非常大,辛苦一年很有可能只够图个温饱。
但如果成为保长,则至少不用再下地劳作,每个月还能领到固定工资。一份来自云南省宜良县古城镇北大营村的资料,为后人详细披露了民国时期,保长一个月的俸禄有多少?
民国33年(1944年)7月,北大营村保长陆正清,自己刚把抓来的壮丁送到乡公所。因为壮丁名额不够,乡长把陆正清捆了起来,一并送进了壮丁营。
陆正清与乡长的对话中,透露出这样一个信息,陆正清每个月能从乡公所领到大约10块大洋的工资,他愿意用所有积蓄换取自由,但遭到了乡长的拒绝。
陆正清这10块大洋工资不是国民政府发放的,而是从陆正清平时收缴的经费中,按照比例分出。
简单来说,陆正清上个月从当地100户人家中征集到了100块大洋,按照10%的比例,他能拿到10块大洋的工资。
江浙地区,包括南京、北京这些大地方的保长,基本工资肯定要比云南偏远省份的保长高出许多,但保长的工资不会超过50块大洋。
虽然保长基本工资不高,可是这些“地头蛇”手中有权,加上社会各方面不稳定,保长来钱的路子很多,所以他们也不会在乎这几十块大洋的蝇头小利。
在很多抗战电视剧里,出现的保长大多都是反面形象,有极个别的保长与土匪勾结,或者与当地乡绅进行暗中交易,大肆收刮民脂民膏,使得保长形象被抹黑。
其实保长这个职务的出现,对于历史发展也有一定的正面作用。
总的来说,保长,从一定意义上等同于如今的村长,其官职不大,可以说不是正式官职。
民国时期的保长,除了维持地方治安、征收赋税,还要负责搜查抗日分子与红军,妥妥的属于“反革命分子”。与人民群众自愿选举出的村长,二者自是不可同日而语。
然而,保长的存在,可以保证一方平安,减轻匪患,替国民政府进行征兵、收集经费,减少了民力,物力的损耗。
另一方面,个别保长以权谋私,激化民众与政府的矛盾,围剿红军与八路军,与人民为敌。
原本就剧烈的贫富矛盾,在保甲制度的催化下,成为了压死国民党的最后一根稻草,保长与保甲连坐制度,也彻底退出了历史的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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