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门诊费用二千元能报销多少(广西普通门诊费可以报销了)
根据广西发布的《广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桂政办发〔2021〕137 号),今年起,广西普通门诊费用的一部分可以由统筹账户直接报销了,也就是当年普通门诊费用达到起付线后,在最高限额内可以按比例报销。
普通门诊报销起付线和年度报销上限标准
广西门诊报销起付标准全区统一为600元。
这样的话,一个参保年度内,每次在定点医院普通门诊发生的费用或者在定点零售药店按照门诊处方购药发生的费用,超过600元后,就可以由医保按规定比例报销一部分。
不过,报销是有上限的,一个参保年度内在职职工不能超过1200元,退休人员不能超过1800元。
另外,广西把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报销范围,允许持门诊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买药和结算。这个规定非常人性化,对于那些慢性病患者等需要经常吃药的人来说,便捷多了。
普通门诊报销比例
普通门诊发生的费用,是需要在起付线至年度报销上限区间内按照不同的情况和不同的比例报销的,而不是全额报销。
广西规定,支付比例一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在职职工为60%、退休人员为65%;二级医院在职职工为55%、退休人员为60%;三级医院在职职工为50%、退休人员为55%。
普通门诊如何报销
至于如何报销,虽然要等各地在实施细则中明确,但可以预见的是,门诊的结算方式应该与住院费用结算类似,在医院门诊就医和购药后,所发生的费用只要在报销区间的,医院应该会自动按规定的支付比例直接结算,无需个人另外凭票报销的。
而凭门诊处方在药店购药的,同样药店会在付账的时候自动结算应报销的费用。
其它相关政策
1.扩大本人起付线内支付范围。在起付线以内的部分,广西除将医保卡用于支付本人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或住院产生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纳入本人起付线计算范围外,还将使用本人医保卡用于支付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父母在广西区内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均列入本人起付线计算范围。
2.推进异地普通门诊费用直接结算
对于在异地就医发生的普通门诊费如何报销问题,虽然本次文件没有具体措施,但文件中也明确要加快推进普通门诊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使需要在异地门诊的参保人员尽快享受到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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