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晓云讲书法(孙晓云书法有法连载)

孙晓云《书法有法》

前 言

《书法有法》是一本圈内圈外的读者都容易接受的书,它是学术著作通俗化的一个尝试。其目的是为了让更多的人来看学术书,并对书法这门国粹有更真切的理解。

在这本书中,孙晓云将其40多年学书生涯中所碰到的困惑,以及如何破解种种疑团的经历,通过简捷而感性的文字娓娓写来,如同福尔摩斯探案……

孙晓云说,她喜欢推理探案小说,结构严密,一个环节有漏洞都不行,这就是科学精神。推原书法史本来面目的最主要依据还不是文献,而是人的生理特性。一个显见的例子就是,古人写字首先要求便捷,因此,无论是文字的变迁,还是书写方法,必须满足“快”的要求,否则,每天有那么多公文要写,太慢会被杀头的。有许多人追求“慢”和“迟涩”,甚至是积点成线。作为个人趣味,无可厚非,但不能想当然的认为,古人写字就是这样的。

她写这本书,希望像破案一样,揭开困扰书法界的谜团——古人写字是一个什么样的姿势?那样的姿势决定什么样的“笔法”才是最方便的?那样的“笔法”与中国书法的韵味有没有必然联系?在什么时候,那样的笔法失传了?“笔法”与中国古代文人画又有什么关系?

孙晓云讲书法(孙晓云书法有法连载)(1)

自 序

要算学习书法的年龄,至今已有44年,那种热爱似乎就长在我的身上:这可能主要得益于家庭的熏染,还有自幼严格的书法训练:小时候,我母亲从来不问我的功课,每天却要检查我的毛笔字。我看过她20岁时写在稿纸上的钢笔字,真是好。我父亲说,他当年就是为此看上了我母亲。

我从上小学到高中,每一本书的空白处都密密麻麻地写满字、画满画。写黑板报、大字报、海报,都是我的差事。小学四年级,教我们语文的是个女老师,姓刘,河南人,瘦长脸,板书写得呱呱叫,我非常崇拜她。“文化大革命”中,我们全家被赶出军区大院,我外婆到学校去帮我办转学手续,刘老师长叹一口气,说舍不得。她现在也该八九十岁了,不知是否健在。

“文化大革命”期间,父母都关了起来,杳无音信,为了瞒着舅舅和一些亲戚,我模仿我母亲的笔迹给他们写信,我还模仿我外婆的口气给我舅舅写信,最后还颤颤巍巍煞有介事地写上“母示”二字。我舅舅说当时把我的信别在帐子里,天天看,居然也“骗”了他好几年。那时我大概十四五岁。

我外公是古文字学家、金石书画家朱复戡,是浙江鄞县人,与我外婆是同乡。我外婆的外公叫张美翊,号让三、骞叟,是薛福成的幕僚,是上海宁波旅沪同乡会会长,两任上海南洋公学校长:我前年居然用我的字换到了他的两本手稿,其中大多是论碑帖和起草的章程,第一篇就是给弘一法师的信。同时,还得到了张美翊儿子民国钱币学家张迥伯的《钱币学》手稿(他当年在上海开明华银行),娟秀的小楷,一丝不苟,里面还不时地横写着英文:去年,又觅得我外公32岁写的扇面,上面的字持重老到,金石味十足:因为落款是“秦戡”(我外公40岁前的用名),画贩不知是谁。

就像习武之家,后代们都得会翻几个跟斗;梨园子弟,都会来几嗓子;我从小就学书法,看来也很自然。我开始思考一些书法问题时,也曾想过:一个女流之辈,去承担男子的使命至于吗?太重了,太累了。可是我忍不住。我每天要写字,每天要想,就像我现在每天要喝咖啡一样,有瘾。当然,此中自有快乐,因为我亲身体验过“发现”的含义。

我曾考过两次大学,都泡了汤。没有大学“学历”,实在是件遗憾的事,很多事都为此受影响。好在并不影响我学习研究,并不影响我写书。这本《书法有法》写于1998年1月至8月。从严冬写到酷暑,那些日子过得很静谧:午饭后,烧一杯咖啡,在热气的缭绕下打开电脑,夹满纸条的书籍资料堆砌一桌,眼前只剩下一块荧光屏。应该说,书写得蛮流畅。写之前,我花了10分钟写了约20条提纲,成书后大致不出左右。这些问题已经在我心里捣鼓了许多年,一直捣鼓到43岁才写出书来,说起来真是件惭愧的事。

(20世纪)80年代,满脑子想的都是书法问题,整天记日记,翻来倒去,总想写些什么,又找不到合适的形式和恰当的口气。史论不是我的擅长,中学的历史课,大都听得打瞌睡,历代的年号记不得,人名老是忘,何人何时做过何事,搅也搅不清。30岁出头时,曾尝试写了些理论文章给一位朋友看,他第二天对我说:“你呀,只能写写日记。”我还记得他当时的眼神。我太了解自己,我只是对可视、可触、可行的现状感兴趣,对一切与人的功能以及生理心理有关系的事物与细节感兴趣,对书法也是一样。我从小就想,将来最大的愿望,一是当医生,二是当侦探:我非常喜欢看的电视栏目Discovery,其中的推理探案就是根据最常 被人忽视的具体的小细节,推演出根本的道理,根据人的自身来确立什么是可能的,什么是不可能的。

我不想做书法史论家,也做不好,我的所有研究都与实践有关:解决实践中的问题,换来一个清醒的、客观的头脑,这才是我研究的最终目的。我已习惯将书中的句号改成问号,然后经过思索、实践,自己再画上句号:我坚信,古来所有的观念,所有的理论,都不是玄而又玄的,一定是由无数个实物构成,一定是非常朴素实在、具体可行的:这是我写这本书的思路,也是信念吧。

我想重复一下书中已引用过的古希腊哲学家的话:“人是万物的尺度,是存在者存在的尺度,也是不存在者不存在的尺度;”面对一地璀璨的珠宝,我一直在找一根绳子,把它们串起来:古希腊哲学家的话就是我要找的这根绳子:在这根绳子的串引下,我大致制作了这样一根项链:中国书法笔法的起源、终止、失传的原因,什么是“八分书”、“楷则”,什么是书法中的“势”,“五字执笔法”该如何诠释,古来若干譬喻(如“屋漏痕”、“折钗股”、“意在笔先”等)究竟何指,“笔法”图解细释,书写工具、姿势与书法发展的关系,“章草”与书法演变终止的关系,提出“美化”与“隶化”的概念,“完法”、“尚法”、“变法”、“无法”阶段的划分,“帖学”与“碑学”的实质,历史上主要书家书写风格破解,“书画同源”的本意,何谓“文人画”,书法和绘画的分界线等。因此,这本书不是教科书,而是“寻”古来书法之“本”的书:我既然最适合写日记,写了近四十年,驾轻就熟,决定采用第一人称,将我学书的经历与困惑如实地告诉读者,从哪个角度、哪个方式想到了哪些问题,解决了哪些问题,加入了我亲身的体验,力图增加可读性。2000年出版后,读者的反馈,表明我采取的方式还是有效的。

我很幸运?其一,我生长在书香之家,从小得到“童子功”训练,实践的时间比同龄人要长得多;其二,我生活在这么一个发达的信息时代.过去看不到、找不到的所有的宫廷书画瑰宝、史论资料,以及地下文物都能亲眼目睹;其三,我身处艺术多元、宽松、自由的年代,碑帖并行,各择所需,我可以放心地说道论理;其四,我能在画院这样清闲宁静的专业环境中供职,还有那么多的长者、同道、朋友给予我莫大的褒奖与鼓励,并施以无私的帮助。

 孙晓云2002年12月19日夜子南京

21.不自觉的丧失

该看看宋画了。

北宋张择端著名的《清明上河图》中,已四处可见高的桌凳、桌相配使用。

在宋人《十八学士图》里,分明告诉了我们当时的书写姿势:人坐于床榻之上,面前放一高桌,桌面上平铺了一张纸,纸依旧是一尺来高、二尺多长,人则执笔欲向纸书写。纸的两头分别放置一棍状物,以使纸抻平,这就是我们至今使用的“镇尺”。当然是金属、玉石、硬木之类的重物。“镇尺”的产生,是用于纸平铺于桌面书写而不易卷折和移动,与抻纸的作用相同。

又,南宋马远《西园雅集图》中,可见一人立于桌案边,一狭长的手卷平铺于上,人悬臂书写,亦有“镇尺”之物于上。

宋代,刘崧年的《撵茶图》更是将当时的书写状态描绘得一览无余:一和尚坐于圆凳上,倚肘在长案上写手卷,纸上方的左右角均压着类似鹅卵石的纸镇。我尤为注意到,和尚手中的毛笔笔毫只是笔尖一点黑。在许多古画中均可以看到。这有几种可能:一是用的兼毫笔;二是古人写字蘸墨只是于笔尖;三是不将毛笔全部泡开,只用笔毫的三分之一。而三种可能均是与古法用笔的要求相符。

这倒令我想起明代唐寅临的五代顾闳中《韩熙载夜宴图》。他自作主张,在最后两女簇拥着一坐客的背后,加上了一张高的长桌,上面放置了笔墨,铺有一卷纸,上面竟然压着“镇尺”。而五代顾闳中的原作,只有椅子、几、齐膝的方桌,从头到尾不存在高的桌子。至多在唐或唐以后的五代,将几置于床榻上从事书写,这个时期王维的《伏生授经图》、卫贤的《高士图》便已明确地反映出来。这与唐、五代同期的家具发展状况完全一致。

唐氏浪漫成性,他把明代“伏案”书写的情景强加于五代,可见明代人对五代以前的书写方式已不了解。这种现象,钱钟书先生在《七缀集》中也嘲笑过:“都穆《寓意编》:王维画伏生像,不两膝着地用竹简,乃箕股而坐,凭几伸卷。盖不拘形似,亦雪中芭蕉之类也。”可见王维也将唐朝人的习俗强加于西汉的伏生,真好比硬要将炎夏的芭蕉长在寒冬的大雪中。看来,“关公战秦琼”,古来有之。虽然唐氏、王氏浪漫,却真实地反映了作者客观的时代背景。 

所以,宋画明白地告!诉我们那个时代的人真实的书写方式。翻阅宋代书论,仍旧讲究转笔运指。然。而,与过去不同的是:纸,从拿于手中转为平铺桌面;执笔的手,从“举腕”变为“平腕”;毛笔接触纸面,从阅读面的垂直变为桌面的垂直。

这一微小的变化,似不大起眼,却是尤为关键的变化。

手在执笔无依托,呈阅读面垂直的情况下,由于手的生理限制,手指运转灵活,腕举,必受牵制,幅度较小,因而不适于写大字。再则是,左手持竹简或纸,正因为是手,所以总归不能绝对稳定。有了桌面,代替了左手作附垫,绝对稳定。毛笔与桌面垂直了以后,不仅手指上下左右运转的空间加大,不知觉中还带来另外的巨大的变化。

22.桌子的功与过 

当有桌面作附垫以后,人们发现,不用“古法”转笔亦可自由稳定地书写字的形状。古人因此有日:“师法不传,人便其所习。便其所习,此法之所以不传也。”

所谓“便其所习”,就是随意以腕依靠桌面,不用转笔技法了。岂止是我们今人,宋代以来的中国人,从生下就用桌椅,手臂、肘、腕自然有桌面依托。因此,久而久之,便忽视了一个十分关键的问题:不使用桌椅和使用桌椅牵涉到两种完全不同的书写姿势。书写姿势的不同必然牵涉到用笔的不同。如果我们忽略了这个历史事实,由此带来的误会及混乱,是一系列的。

宋代以后的书家反复强调要规范执笔,要悬肘、悬腕,其目的就是要保持那种无依托的姿势,以便于古法用指运笔,竭力地维系书法之正宗。

清书家朱履贞道:“悬臂作书,实古人不易之常法。上古习地凭几,又何案之可据?凡后世之以书法称者,未有不悬臂而能传世者.特后人自幼据案作书,习于晏安,去难就易,以古法为畏途,不以为常,反以为异矣。”

这是二百年前的实况。可见当时古法已逝,仅剩少数书家懂得。而二百年后的今天,那些少数书家早已作古,钢笔、圆珠笔、铅笔、水彩笔一统天下,新世纪出生的孩子,用计算机打字,恐怕连笔都不需要。又还有谁会去问津笔法呢?今天起劲强调的所谓正确执笔,悬肘、悬腕,意义何在?

我们聪明的祖先在手臂无依托的原始条件下,发明了便捷的书写笔法,完成了中国汉字优美独特的造型,成为两干多年来历代文人骚客手中神秘高深的艺术,成为炎黄子孙的骄傲。也正是我们聪明的祖先继而又启用了桌椅,舒适了人类,使书写时臂腕有了依托,却在无形之中,一代一代,逐渐模糊、淡化了笔法,以至最终遗失了笔法。

可庆乎?可吊乎?喜耶?悲耶?

倒是想到了辛弃疾的词句:“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

23.“八分书”的解释 

感叹完,还得转回去。

前面曾得出过结论:以笔杆直径0.6cm至0.7cm的硬毫或兼毫笔,以滑翔之力用笔,就会出现楷书的方折。书史中,“八分”总是和“楷则”连在一起,称做“八分楷则”。

记得前面第五章提到的东汉王次仲造“八分书”吗?记得“八分”的三种解释吗?现在又该提到它了。其一,“去隶八分取二分,去小篆二分取八分”,这是蔡文姬传其父蔡邕之言。从字面上解释,即“八分书”二分像隶书,八分像小篆。

隶书,于今的概念是一种书体。从文字发展角度看,隶书,是为了省事,简约官方文字的“速记”。我在此暂时将这个概念称之为“隶化”。

官方文字自小篆、楷、老宋字、馆阁体,一直发展到印刷体、美术字。而“隶化”却延续着简约性,形成规律,向草书、行书发展。中国文字的实用与艺术,既是双轨,又时常咬合,一直是同步发展。

古代对字体的称谓因时而异,很容易会造成混乱。因此我们在阅读或理解古人的书论时,务必要先鉴论者所在的朝代。唐人称楷书为隶书,称隶书为八分。张怀璀;言“八分则小篆之捷,隶亦八分之捷”。这里的“隶”,无疑是指楷书;而蔡邕此处说的“隶”,想必指的是八分楷则。

东汉的碑文,正文是一般的隶书,而碑额都是篆书,与秦篆不同的,是以隶(或可称楷则)的用笔。从东汉开始,以篆字写碑额成为因袭的程序。我于是想起,东汉与西晋衔接时,三国的一块名碑——《天发神谶碑》,其中字的造型基本像篆字,但是用笔明显呈“悬针”状,也就是隶的楷则用笔。

在《天发神谶碑》之前,大约相距二十余年,有一块魏正始年间的碑——《三体石经》,其中的古篆几乎笔笔“悬针”,足以想见书写的原来面目。清代朱履贞言“八分书”诀“方劲古折,斩钉截铁”,用来形容这两块碑用笔,恰当不过。

蔡邕的解释,有可能是指这种以楷书用笔而写的篆体字。

24.“向背”出形势 

解释二,指像“八”字的造型那样“分”清笔势向背。元代陈绎曾是这样解释的:

“向()。首抢左上右,右上左,尾抢左上左,右上右,偏蹲偏驻,侧抢侧过。”

“背)(。与相反。”

“向”,如同两人面向;“背”,相反背向。欧阳询举出属“向”的字:“非、卯、好、知、和”;属“背”的字:“北、兆、肥、根”,道理一目了然。若了解一些古法转笔,就不难得出结论:“向”,是先向左转笔,后向右转笔,“抢”字是指快速地落笔。“背”,相反,是先向右转笔,后向左转笔。笔法的核心不外乎就是左右来回转笔,“向”、“背”就是左、右一个来回,一个还原。落实到笔画,“八”字的写法既可“向”势,亦可“背”势,正好可以说明,写一个字既可先左转、再右转,又可先右转、再左转。所谓“分”,就是分清“向”、“背”,目的是把笔还原到开始的位置。可见,这是一种合理的方法,利用转笔左右来回发力一次还原的惯性,将一个字写成。推而广之,令不断还原的惯性,连绵写一行字、一篇字,这就是古人说的“一笔书”。这种合理的用笔方法,正符合文字发展的“便捷”趋势。

此种惯性快速而顺手,发力之时,形成势头,不可阻挡。因此,当时蔡邕的“九势”书法论述随即而至,可谓及时也:“夫书肇于自然,自然既立,阴阳生焉;阴阳既生,形势出矣”,“势来不可止,势去不可遏”。左右来回转笔的“自然”确立了“阴阳”,“阴阳”就是指“向背”,“向背”出“形势”,书法中所论的“势”,毋庸置疑,应如是也。

古人日“取势”,即根据不同的笔画,设计不同的“笔势”。而“笔势”则是根据或左或右转笔发力的这种惯性形成的笔毫顺向;“取”,即选择、决定、利用,非转笔不能“向背”,非顺手不能“取势”也。王羲之说的“十迟五急,十曲五直”,就是指取势时的用笔状态。这种转笔取势,是非常细微巧妙的,错一点点就“势背”。正如南朝书家王僧虔言:“纤微向背,毫发死生”,不懂的人看不出。黄庭坚这样说:“字中有笔,如禅家有眼,直须具此眼者,乃能知之。”

古人为了说明、记录此种科学的笔法,费尽了心思。蔡邕创“飞白书”的办法不失为高计。重墨容易遮掩许多用笔的方法,通过笔墨的“飞白”,将笔毫的转向、发力处及机巧暴露出来,亦可示人、教人。后人释“飞白,‘八分’之轻人。后人释“飞白,‘八分’之轻者”,可谓心悦诚服。

我一直想找到飞白书的墨迹,但非常困难,米芾《尺牍》这几个枯笔字,飞白中可略见关节处的转笔机枢。

孙晓云讲书法(孙晓云书法有法连载)(2)

“永字八法”仅以一个“永”字,最概括、最准确、最直观地说明了所有的用笔笔法及“取势”方法,赢得人们青睐,因而传世最久,也最广。

楷书的“便捷”原来是笔法的“便捷”,亦是手与毛笔科学配合的“便捷”。

25.好大一头象 

解释其三,字有八分大小。

只要用笔杆直径0.6厘米至0.7厘米的较硬毫或兼毫的毛笔,笔毫长2.5厘米之内,以西晋瓷俑的书写姿势,悬肘、悬腕,以“精典”执笔法,左右转动笔杆,向背还原,其写出的字正是八分大小,不到一寸。正好印证了元代郑杓之说:“寸以内,法在掌指”,“魏、晋间帖,掌指字也。”

我这样将三种解释逐个细摸,兜拢来,恍然所见,果真是一头大象呢。

26.“章草”是书法演变的句号 

传汉元帝时,有一个叫史游的黄门令,作“急就章”,后称为“章草”,也叫“章程书”。

孙晓云讲书法(孙晓云书法有法连载)(3)

众所周知,草书是由“章草”而来,是为了快速记载或简便行文。“章”,从字面上说,又有“条理”、“法则”、“明显”等意思,如《书断》中引王情:之语说,“急就章”是“解散隶体粗书之,汉俗简堕,渐以行之”。

章草中有许多与楷书完全不搭界的、难以认识的字,因此,“急就章”是楷书、章草二者对照的,以日常分类编成韵语,如同章草字典,普及到学童。因首句有”急就“二字,故名。宋晁公武《郡斋读书志》云:“急就者,谓字之难知者,缓急可就而求焉。”

后来,古人将“急就章”演变,借指仓促完成的文章。“急就”,从字面而言,即对付紧急情况。“章程”,亦属官方公务一类。我倒是想,原先的“急就章”还有另外一层含义,即在正规奏事时急就书写的、简约的、有法则的、规范化的草书。意思很像现代教人怎样速记的书。“急就”的性质一样,方法不同而已。

古时君臣无纸奏事时,臣总是持一狭长条板,或记载呈报的事,或随时记录君之指令,此物为“笏”,也叫“手板”。“急就章”就是写在“笏”上的,往往是与插在头上的簪笔配合着使用。由于有桌子以来,人们已逐渐习惯于伏案书写,所以“笏”到后来就成为臣上朝时所用的饰品。

“章草”源于隶书,又“解散隶体”,一眼看上去,字形中“捺”的笔画很多,亦很醒目。

在楷书的规范点画尚未形成之前,“捺”亦称做“波挑”。有关于“捺”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很早。周代青铜器的铭文,类似“捺”的笔画比比皆是,这无疑是毛笔书写留下的痕迹;其余的笔画经过雕刻、烧铸,已完全失去笔触。可见“捺”的特征是太突出了,几经折腾还保留着。

我总想看到钟鼎文的原始用笔,前面提到的《侯马盟书》大概是最好的参照:书丹于黑玉之上,笔笔向背断开、斩钉截铁,笔画有许多“捺”的形状。可见包括甲骨文在内的大篆都是这样用笔。当然,小篆亦不会例外。我们还可以在元代康里蠖《李白诗卷》中看到非常接近《侯马盟书》的用笔——虽然相隔近两千年!小篆中断了“捺”,显然是美术字化之故。在秦简中完全不是这样。

孙晓云讲书法(孙晓云书法有法连载)(4)

请查第二十三章有关“隶化”的概念,我暂时将中断“捺”的现象称为“美化”。

“捺”,对我来说,一直是个谜。

小时候练字,在“捺”上下的功夫最大,还不易写好。我常想,“捺”,美在何处?很奇怪,古人要费劲去做这样的笔画。到我弄清了古法用笔以及一系列问题时,谜底也解开了。

左右转笔启始于毛笔发明时,正如古人所言,“肇于自然”。在转笔过程中,是不可能均匀地一下将笔从头转到尾的,是因为手指有骨节,一画中往往要自然发两三次力,古人谓“一波三折”就是这个意思。

钟鼎文中常见的向下趋势的“捺”,偶尔有像“悬针”的“撇”,就是两次发力的结果。“捺角”即是再一次转笔发力的产物。

按常理,如若用转笔次数计算速度的话,当然是次数越少速度越快。所以,把转笔次数减少到最低限度,便是最快速的。这就是“八分”的原理,章草就是依据这个原理造的。往往把一个字尽量控制在手的左右一次还原中,如结体办不到的字,就按手左右一次的转笔规律,生造一个顺手的字。所以,我们可在草书中发现,有一部分字的写法是与楷书的结构完全不搭界的。

如“曹”、“等”、“疑”、“爱”、“欲”……。

章草由于尽量减少发力次数,因此多连续同一方向用笔,当有力富余时,便毫无保留地“发”掉。故章草中的“捺”不是按正常规律的。

章草中的“捺”有两种。一种是上仰状的,一种是下抑状的。上仰状分明是左转笔最后的发力,下抑状分明是右转的最后发力。

章草是拿在手上写,因附垫不稳定,不能一字与一字相连,只能以一次转笔结束为一字。逐渐,转笔技巧丰富起来,可以自拟机枢,发力就不受一次转笔结束为一字的限制,把作为还原标志的“捺”取消,将在一字的末尾还原这种程序打乱,巧妙地把“还原”用到下一字中去,形成字字相连。“今草”就此形成。

毋庸置疑,无论是“章草”还是“八分”,它们的始创核心,都是出于转笔的快速、顺手。顺手即“便捷”。

27.隶化”与“美化”的生理极限 

我已理出了许多条线索,是否先归纳一下:

请注意:上儿章我提到了“隶化”与“美化”两个概念。

转笔的技巧方法,始自于毛笔诞生时,起初可能没有法定的规律性,从象形文字中不难看出,一字间有许多反复的转笔。到甲骨文,汉字的结构基本形成,但转笔还是多次的。综上所述,多次转笔是影响速度的,为此,人们不断在想办法改进。这个改进的过程,就是“隶化”的过程,也就是“便捷”的过程。显然,“枣华”旱针对子母伤睾竽的。

毫无疑问,在“隶化”的过程中,始终伴随着“美化”。而“摹华”实际晕视觉上的要求。典型的是小篆中极其对称的字型、笔直光滑的线条,作为官方文字,以示慎重。

“隶化”与“美化”说白了是指手和眼,也是作为“书法”和“美术字”的最重要的分野。

“八分”书的始创,用向背的取势原理,在“隶化”的过程中,获得书法中作为“法”的最便捷、最重要的结果。随后,“章草”的始创,将便捷发展到极端。

极端是什么呢?人类的嗓音唱到高音c,就算是极端了。男子百米短跑运动员借助药物,至今亦突破不了9秒7。人始终是有生理极限的。就说书法,汉字造型的演变是受毛笔的限制,毛笔又受捻转的限制,捻转又受手的限制,手又受拇指的限制:人类的拇指上节只有3厘米左右长短。这就是我们用笔的极限。

换言之,一切便捷的用笔技巧,都是限制在这个生理极限内。“隶化”的“章草”和“楷法”的“八分”,把这个生理极限内所能运用的技巧发挥到了极致。

于是,汉字造型就停止发展了。

我想,我已经找出了本文第四章所提出的问题的答案。

28.三根细绳搓成一根粗绳——“完法” 

少年时我喜欢体育,爱动。现在不爱动了,却依旧爱看。任何比赛的输赢,运动员的水平,观众的情绪,场外的评论,实际上完全是由运动的规则所决定。只有当运动规则完备时,才能相应有运动员的水平,才能谈得上伴论。

这是一个众所周知、浅显易懂的道理。同样印证书法。

只有当汉字书写及造型规则完成时,才可能有评判、有理论。所以,书法发展至东汉,汉字演变停止发展时,方出现完整的书法理论,亦是必然。

到魏晋时代,造纸、制笔技术进一步成熟精致,众多书家一齐运用笔法,群贤毕至,群策群力,将书法的笔法与造型的优美兼融一体。这时继蔡邕、钟繇、张芝、索靖、陆机诸家之后,有一人“备精诸体”、“无所不工”,书如“龙跳天门,虎卧凤阁”、“贵越群品”,世“莫有及者”。这个人就是王羲之。

孙晓云讲书法(孙晓云书法有法连载)(5)

王羲之有七子,最小者名献之,传“变父体”,创“一笔书”,“无迹因循”,其“逸气盖世”,“最为风流者也”。世称羲之献之父子为“二王”。

王羲之显然是以一次左右转笔周期成一字,字字断开,每字的转笔痕迹皆可循。小王所谓“变父体”,创“一笔书”,即是用笔字字相连,不以一次左右转笔周期成一字为限,巧妙地造“势”,所以转笔“无迹因循”。

注意,这正是“今草”的实质。我在前面已说过。

王羲之及“二王”书风的出现,标志着中国书法作为“法”的全面成熟,标志着“隶化”与“美化”、笔法与视觉完美的统一,标志着书法史上一个无与伦比的高峰。是那个时代孕育了无数的契机,造就了英雄,造就了天才。

让我们先好好欣赏一下王羲之的《丧乱帖》、《二谢帖》、《得示帖》。

孙晓云讲书法(孙晓云书法有法连载)(6)

孙晓云讲书法(孙晓云书法有法连载)(7)

孙晓云讲书法(孙晓云书法有法连载)(8)

倘若画一条山峰的曲线,以最高点为魏晋时代,左面的上坡面,应作为是汉字及笔法从起源到成熟的过程。

这个不断的书写过程就像一根粗绳子,是由三股细绳搓成:

一、右手在无依托书写时的生理特点;

二、相对适合的工具(包括笔、简、纸等);

三、人类奏事趋向快捷、简约的心理。

这三股细绳相互搓合、相互牵制、相互递进,约定俗成。

好比是体育运动中,以生理自然为前提,配以适合的器材,最终而形成的规则。而运动器具的不断改革,也提高了运动成绩。小时候,参加百米赛跑,穿的是钉鞋,是为了在煤渣跑道上不打滑。20世纪70年代改用塑胶跑道,运动员不用钉鞋了,因跑道有弹性,世界百米跑记录一下突破了10秒大关。

作为书法,这个过程未免漫长了些,从启用毛笔开始,这根粗绳子足足搓了有六七千年。其间,虽然兼有人类视觉所要求的控制与审美,但人类的主攻方向,却必然是趋向于手操作毛笔的“便捷”,创造和完善“法”的。

此时的视觉,是依存于“法”、受“法”的制约的。

鉴于这个过程,我概括称它为“完法”过程。

29.了如指掌,烂熟于心——“尚法”

在魏晋这个巅峰上,可惜留给后世的真迹太少了。大致原因有二:

其一,魏晋禁立碑,故石刻殊少;有,也屈指可数。

其二,当时书家书写所用惟缣与纸,缣纸之寿,不过千年,岂能续延至今。不能处晋代真迹,也只有从晋简或很少的残纸上。

南朝尚帖,依然是“二王”的天下,江左风流绝世。北朝兴碑,楷法盛行,故留下众多石刻可鉴。大约十多年前,一个朋友对我说:“汉碑到北魏碑之间,几乎全是行草书,没碑,好像衔接不上,缺了一段什么?”这句话对我很有启发。

从汉简到魏晋行草,再到隋唐书风,相承脉络之清晰可辨。我坚信相承是割不断的,缺的那一段,就是因为“魏晋禁碑”。从另一角度看,古人刻碑必讲究工整、庄严,以楷书入碑最为合适。元代郑杓于《衍极》中言:“初行草之书,魏晋以来,唯用筒札。至铭刻必正书之。”在我们印象中,“魏碑”时代似只有楷书,是因为行草不宜人碑之故。我们只需参照汉碑之端正、汉简之随意的差异,便可见古人正书入碑是由来已久的。

或是可看楼兰出土的晋代书法残纸,虽不是名家或书家所为,却令我们立即想到赫赫有名的陆机《平复帖》,再与唐人摹本比较,晋人书风之可信度可略见一斑。

孙晓云讲书法(孙晓云书法有法连载)(9)

使人惊奇的是,在新疆出土的高昌时代的墓志与墓表。好就好在有许多是墨迹写成未刻的墓表,它给我们提供了“真迹”,提供了当时“碑”的原始面目。高昌地处大西北,虽然晋室已经南迁,却依然完整保留了魏晋遗韵,与南朝书风如出一辙。

唐代是书学鼎盛的时代,帝王均享有善书之名,加以政治、经济、文化的发达,俗称“盛唐”。由于唐太宗对王羲之书法的顶礼膜拜,命御府以重金搜购王字真迹,“得真行二百九十纸,装为七十卷;草书二百纸,装为八十卷”,其中包括“天下第一”的《兰亭序》,遂又令魏徵、虞世南、褚遂良、冯承素、赵模等予以鉴定真伪、双钩廓填。据史说,《兰亭》真迹已随唐太宗人了昭陵,其余真迹即使有存,亦无法完好保存至今。我们现在所能见的王字,最早都是唐人的摹本。唐人功不可没。

孙晓云讲书法(孙晓云书法有法连载)(10)

后人对王字的真伪众说纷纭。我倒是认为,如若是唐人的临本,即便不是王字真迹,亦是一流高手所为。只需看看唐太宗本人的字,

孙晓云讲书法(孙晓云书法有法连载)(11)

看看唐代书家欧阳询、柳公权严谨的正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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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晓云讲书法(孙晓云书法有法连载)(13)

看看虞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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褚遂良、

冯承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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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王羲之《兰亭序》真迹,看看颜真卿老到的行书,

孙晓云讲书法(孙晓云书法有法连载)(16)

看看张旭、怀素淋漓的狂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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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当时的笔法论述,可谓对王字亦步亦趋,不出左右。可见唐人对王字是了如指掌,烂熟于心。

当魏晋“完法”之后,接下去无疑是法的普及和运用。

唐代将“法”推到了世人关注的高度,如设立科举制度,书法居中;选官员,必取“书才”“楷法遒美”。垂世的孙过庭《书谱》、张怀罐《书断》、张彦远《法书要录》等书史、书论,以欧阳询、虞世南、张旭、褚遂良、柳公权、颜真卿等为杰出代表的一代书家,使魏晋“法”的那个最高点一直持续了五六百年。

这个过程,无疑是“尚法”的过程。

30.“结字因时而传,用笔千古不易”——“变法”

之后,右边的下坡面是什么过程呢?

由于“法”的操作,继而产生的“结果”,不外乎是字的造型与姿态。

在“完法”过程中,字的造型,原则上是由手势的便捷而决定的,视觉在其中并不居于主导地位。

一旦规则形成,汉字造型的创造任务已告结束,“法”已不再成为主攻的方向。相对来说,在运用法则、不犯规的前提下,汉字造型体态的变化逐渐转为主攻的方向。此时,视觉便由“从属”地位变成“主导”地位。这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概念。

清梁松斋日:“晋尚韵,唐尚法,宋尚意,元、明尚态。”

说得好。

再引用一遍元代郑杓《衍极》精辟的论述:字“寸以内,法在掌指;寸以外,法兼肘腕。掌指,法之常也;肘腕,法之变也。魏晋间帖,掌指字也”。魏晋的“掌指法”延续了四百年,便渗以“肘腕法”。

宋以前是没有“腕法”一说的。因为都是拿在手里书写,“指掌法”运作起来,腕是不动、不知的。直到元代陈绎曾《翰林要诀》才提及“腕法”,概括为三种:“枕腕,以左手枕右手腕。提腕,肘著案而虚提手腕。悬腕,悬著空中最有力。”

孙晓云讲书法(孙晓云书法有法连载)(19)

陈氏是紧接“拨镫法”——“指法”之后论“腕法”的,可见是指转笔运指时腕所处的三种状态,都是相对在桌面上书写而言,并非不运指而运腕。

枕腕,令右腕不得动,实际上主要靠掌来控制,限写方寸大小的字。但是,腕死,不利于横向用笔,而纵向自如。所以用“枕腕”法写的字形必然狭长。当代有南京的高二适用此法,已是凤毛麟角。

提腕,是以肘为支点转笔运指,适合写鸭蛋大小的字。

孙晓云讲书法(孙晓云书法有法连载)(20)

悬腕,是以臂为支点转笔运指,适合写更大的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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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两种“腕法”,腕在其中起了辅助运指的作用。古人常言“小字促令大”,正是指此。“小字”,皆“寸以内”,属“掌指”法;“大”,皆“寸以外”,属“肘腕”法。即以写小字的转笔运指方法,加以肘腕配合,促成大字。宋人因有桌面支撑肘,即使运指不足到,往往可用腕来弥补。

朱履真日:指才为法。“肘腕,法之变也”,意指兼用肘腕,尚在“法”之中。如若不运指,不能谓“变法”,只能谓“无法”。

这是有关“法”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分水岭。

好,至此,让我划分一下:自宋代书写广泛使用桌椅以来,至清初,大约八百年,改毛笔阅读式垂直为桌面垂直,变“举腕”为“平腕”,这一个过程,似可称为“变法”过程。

“法”一旦有“变”,又尚兼三种“腕法”,所以字形也变化多端。我们在“变法”的年代,可以看到宋徽宗、米芾、黄庭坚、苏轼、鲜于枢、赵孟頫、祝枝山、文徵明、徐渭、宋克、邢侗、董其昌、黄道周、张瑞图、倪元璐、王铎、傅山的不同风格。他们充分发挥了各自的视觉才能和转笔习惯,又兼生、熟纸,长、短锋,软、硬毫,可谓是千姿百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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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元代书家杨维桢。今人常用他《真镜庵募缘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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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字来作为“变形”、“夸张”,甚至是“创新”的借口或先例。其实,他是用提腕法渗入章草笔法,运指发力,来势凶猛,不大顾忌所致。

台北故宫藏张雨题倪云林肖像,图中,倪氏坐在床榻上,背依圈几,左手持纸,右手执笔,将元代士大夫文人保持的魏晋书写方式描绘得淋漓尽致。

倪云林的书法用笔有些奇特,个性尤为明显,结字生涩,甚至不大横平竖直,可能就是用图中的姿势书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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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伟大的书法家,即便再谓“狂士”,再谓无羁,始终还是恪守着最后的转笔运指加运腕的“阵地”。

让我们重温赵孟頫的谆谆教导:“盖结字因时而传,用笔千古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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