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烈子女高考加分吗(论烈士子女高考是否应该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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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烈子女高考加分吗(论烈士子女高考是否应该加分)

英烈子女高考加分吗

本来不想写点什么,可是对一些事情的发展情形感到担忧,对一些议论感到不当,我不得不死一些脑细胞,用来整理一下自己的语言,以便于大家阅读,影响更多的人,来改变社会,使它更好。

主张给烈士子女高考加分的人,看似表达了自己对烈士的热爱,对烈士子女的照顾,有爱国心,有尊重烈士之心。实际上,这样的主张,不仅是对烈士子女不利,就是对别人,对整个社会也是不利的。当然,也不是表达对烈士予以尊重、热爱的正确方式。

提出给烈士子女加分的人,不是愚蠢,就是国贼——而且是巨奸呐!

主张给烈士子女加分,理由如下:

观点1:因为烈士为国家付出了生命,作出了巨大贡献,所以,其子女高考应该加分。

观点2:因为,烈士为国家作出了巨大贡献,付出了生命。导致了在该烈士去世后,其子女在缺失了父(或母)[1]爱,也缺失了孩子受到父(母)的给予的家庭教育,这使得孩子在高考中处于不利地位,所以,应该高考加分以补偿其因为父母家庭教育的缺失而带来的不利地位。

关于观点1,没有什么因果关系,因为父母为烈士,所以就高考加分?这是什么逻辑?为什么父母是烈士,就必须高考加分?如果说是因为父母为烈士,而其它的孩子都有自己的父母,烈士子女却缺失父母——这对于烈士子女来说,确实不公,但是为什么必须以高考加分来弥补呢?补偿烈士子女的方法有多种,而不是非得选高考加分这种方式——尽管任何弥补方式都换不来他[2]父母的生命,可是,这并不能是反对以其它方式来弥补烈士子女的理由,因为,高考加分同样不能换来他父母的生命。

关于观点2,从逻辑上是说的过去的。烈士子女缺失父母给予的家庭教育,使得孩子在教育中与其它不是烈士子女的孩子相比,在教育中处于不利地位,所以,需要高考加分,做到教育公平。

可是,这样的方式真可取吗?是弥补教育公平的好方法吗?

我认为,这既不可取,也不是一个弥补教育公平的好方法。

如果说,烈士子女缺失家庭教育,所以在教育中处于不利地位,所以高考加分。那么,与其高考加分,不如由国家给予烈士子女专项教育资金,用这些钱,使得这些孩子能够聘请家教,或者购买学习资源,以弥补家庭教育的缺失,不是更好吗?——这既增加了烈士子女的教育,提高他们的能力,也照顾了高考公平。这比简单的加分强多了——加分,实际是在堕化烈士子女的学习能力、弱化其竞争力,对其将来成长不利。看似高考对他们有利——这当然有利,但这只是短暂利益,对他们的未来成长、在社会上的竞争不利。我国对少数民族实行的加分政策,已经体现了这一点:因为高考政策性加分照顾,导致少数民族能够考上大学,但是毕业后的竞争力并不强。毕竟,在高考选拔的时候,对于加分的人来说,本来就是没按照选拔人才这个标准去录取的,而仅仅是因为身份的缘故加分才录取的。但是,人们知道,基于身份的高考加分,并不意味着你的才识,真的达到了那个标准。所以。近来一些少数民族有识之士,其实已经意识到这个问题了:政策性的高考加分,只会使得某族的整体竞争力不强,越来越堕化。——毕竟不用和其他人一样努力。就可以上大学,为什么还要那么努力呢?所以,有识之士提出。无论对于什么民族,应该以相同的标准去录取。

这就是我说的,主张给烈士子女的高考加分的人,不是愚蠢,就是国贼的原因之一——这是在给予烈士子女以眼前的甜头,去堕化烈士子女的生存能力。

重申一遍,我认为,通过给予烈士子女专项教育资金,以弥补其父(母)的缺失而导致的家庭教育的不公平,然后在高考时,与其他考生一视同仁的录取,远比简单的高考加分合理,也有意义得多。

我不同意给烈士子女高考加分的第二个原因,同时批评,主张给烈士子女加分的人不是愚蠢就是国贼的第二个原因,就是,给烈士子女高考加分,会给社会的管理带来混乱。

我们都知道,社会上的一些机构的某些岗位,在招聘人员的时候,是看学历文凭的。你像武器研究,造航母原子弹的,这样的机构或者岗位的招聘,人们比较好辨认,你懂,你会,就去造,就能干得了,不懂,不会的,招聘了你进去,你无论如何也是造不出来的,这个不好造假。但是对于公务员,对于社会管理岗位,有的人,甚至是多数人的认识就不一样了。这样的岗位,貌似是个人就能干。其实不然,以管理为例,对于管理这样岗位,尽管有人认为是个人就能干——这也是为什么老板喜欢任人唯亲的重要原因——其实不然。管理也是科学,也需要知识,他和理科类的工作一样需要知识,只是对于理科类的不能胜任,管理的不能胜任,表现形式不同罢了。理科类工作的不能胜任,表现为你造不出来。管理类的工作的不能胜任,表现为,其下属的郁闷,窝囊,不能高效、积极、乐意地去完成你交代的任务,对领导没有发自内心的尊重热爱,对任务没有积极的心态。严重时,对于公司来说,可导致公司效益下降,乃至破产;对于国家来说,则体现为管理混乱,民不聊生,怨声载道,乃至造反。可见,两类不能胜任的体现,一个是体现为自己造不出来这个东西,会就是会。不会,就一点儿也做不下去,另一个则体现为,不会,也能做下去,但是做的结果,首先是对被管理者的伤害,如果错的严重,最后才是伤害到单位或者管理者自己(伤害到管理者自己的可能性是最小的,尤其是权力划分不均时)。

给烈士子女的加分的不利后果就是,使得一些基于身份,而非本领的人获得了本来应该是靠本领才能获得的地位或者岗位。一旦靠身份而非靠本领来获得了一些公益性岗位,比如,公务员、政策科研机构。那影响可就大了,百姓如何受得了?比如,我觉得目前唐山打人事件的出现,和无能的人占据管理要位有关系。“砖家”之所以胡扯八道,其知识赶不上其所处的地位,是重要原因。

所以,从为了避免不能胜任者占据要位,进而防止乱出政策、伪专家胡沁,给民众生活添堵来看,不仅给烈士子女高考加分不恰当,给任何人的子女高考加分都不恰当——高考,就是为国家选人才的,而不是选身份的。

基于同样的道理:从为了避免不能胜任者占据要位,进而防止乱出政策、伪专家胡沁,给民众生活添堵来看,不仅高考加分不恰当,就是一切涉及公共利益的考试——如公务员考试,教师考试等,也不应该加分。不仅烈士子女不该加分,任何人的子女也不该加分。

注释:

[1]“烈士子女”中的“烈士”,可能是子女的父,也能是母,也可能是父母,为表述简便,本文仅以父为例。

[2]或者她,为表述简便,仅以他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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