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埃落定获得过茅盾文学奖吗(尘埃落定有多厉害)
1994年底,作家阿来的完成作品《尘埃落定》,打印初稿后邮寄到出版社,出版社看过稿子后要求在文章内容方面进行简单地修改。
阿来斩钉截铁地回复出版社,“如果有错别字,你们可以修改,至于内容没有没什么可以修改的”。
“这个人怎么这么狂?”,于是这部小说,就被暂时搁浅,直到1998年12月作品才被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
2000年,就让41岁的作家阿来,凭着这部小说获得了第五届茅盾文学奖,成为最年轻的茅盾文学奖得主。
2003年就被拍成同名电视剧,神秘的藏域风情,浓厚的文化底蕴,受到广大观众的一致好评,同年获得了金鹰奖,又在2006年让阿来荣登作家富豪排行榜。
当获奖的消息,阿来没有任何激动,连个涟漪都没有,他面无表情,一副无所谓的架势说,“没什么大不了的,即使不得这个奖也是可以的”。
对故乡历史文化,饱含深情自信,史诗般记录歌颂了农奴的解放。
《尘埃落定》写的是阿来的故乡,在四川阿坝地区的加绒族,一直流传着“嘉绒十八土”传说。这十八个土司,数百年来,已经传了十几代。
他以故乡历史故事为蓝本,以藏文化的鲜活故事为素材,对四川阿坝地区的眷恋,为读者交代一个少数民族的土司制度的消亡瓦解。
《尘埃落定》沿袭历史的大河,刮着藏域的高原之风,诉说土司的合与争,是少数民族的统治者的兴衰史料,史诗般的记录了封建的农奴制度下,藏区贵族、农奴的解放前后,蝇营狗苟,爱恨交割生活。
解放战争前后,这里迎来革命的曙光,在“春天到来的晚上”是高山积雪融化前的彷徨,与犹豫。
是融化为清澈的溪流,远入汪洋?
还是固守封建的冰川冻土,选择对抗?
但是时代的脚步无法阻隔,温暖的阳光终会融化积雪,成就滔滔大河,融入到时代的脉搏。
打开藏域文化的门,是对农奴社会的哲理文学性思考
阿来为我们打开了一扇门,走进来一群神秘的人,他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样子,进来就会融入到这个社会,互相认识,发生各种关系,产生冲突,推动故事情节的发展。
文中的主人公“我”是一个人人口中的傻子,是麦其土司同劫来汉人女子所生,与哥哥的勇猛,杀戮,沉迷女色,标准的土司形象相比,他是个异类、傻子。
这个“傻子”用心去看世界,能洞悉世间的一切,发现事情的本质。他天生愚钝,带着大智若愚的懦弱与善良。他帮助家族的兴旺,经历着随混乱时代的发展,从傻子的眼中看没落土司制度的消亡。
作为一个“傻子”他不争不抢的,随遇而安,拿得起放得下,有建功立业的能力,作为进步思想的代表者,最广大人民利益的解放军,他们都说: “我是一个有新脑子的傻子,这样的人跟得上时代”。
书中,他以性开悟,是“一个侍女身体唤醒了沉睡在傻子脑袋里那一点点的智慧”。和卓玛特殊的成人礼,让他体会到人间的情,从此他落入人间,吸食人间烟火,开始看人情世故。令以前那个不谙世事少年,有了依恋,打开心结,开始思索人间。
故事同《红楼梦》中贾宝玉一样,带着痴傻,入世迷茫,进入贵族末路的温柔乡,没有家族的责任感、浑浑噩噩与时代的步伐格格不入,但是他有新时代的思想,在大厦将倾前,带着异样的举动,傻的无所适从,懵懵懂懂中,懦弱、纨绔少伟男中诉说着是封建贵族的落寞。
书中也只有他,听懂了书中叔叔的话,他也坚信叔叔的话,父亲将是最后一个土司,暗示着藏区的土司农奴制度将要消亡,他也明白,“土司不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人生在世,富贵一世,浮华一场,红楼一梦,终是黄粱。
书的梗概,人物的登场,暗合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
书中的麦其土司娶了抢来的汉人做老婆,为部落注入了新鲜的血液。在土司部落纷争中,他采用汉人老婆的建议去国民军政府请求支援,黄特派员的到来,将这个地方带入的近代社会,引入了军事题材,同大环境相结合,顺其自然的农奴制和解放战争衔接在一起,引入了 “红汉人”解放军和“白汉人”国民党的新时代。
在麦其土司辖区,他们听从了黄特派员建议种鸦片,于是在鸦片的贸易中获得暴利,成为巨富贵,成为霸主。周围的十六家土司在利益的诱惑下,集体来拜访想方设法想要罂粟种子,被拒绝后派死士去偷,死士将罂粟种子藏在耳朵里,头颅被砍下,深埋的泥土里从死士的耳朵里长出美丽的罂粟花。
血腥的场面开出美丽的花,也暗示了国民政府与当时封建的贵族统治下,为了获得经济利益,以牺牲劳苦大众的性命为代价。
书中,在英国的叔叔的到来,又带入一股国际力量,作者用更高的视野来审视这个家族,特别是对这个傻儿子,用傻儿子的视角把故事贯穿,诉说时代的风云变幻,带着超越凡人的禅意,和雪域高原的神秘。
剧照
与老一辈的土司相比,他“傻”得聪明。阿来曾经深入地调查十八家土司的真实材料,真实的社会中,时代交替时期,这里的十几代土司发展到当时的社会,已经毫无生机,十八家土司之间,互相通婚,嫁来嫁去,近亲的血缘,后代中几乎已经接“半痴半傻”的状态,已经是穷途末路。
这是不争的事实,藏区的农奴时代迫切地需要解放,这种旧制度终将会灭亡,是历史的必然。
但老一辈土司们的苟延残喘,新一代的土司却是个 “傻蛋”。只有他一个人相信未来,莽莽撞撞,从叔叔的口中体会到了外面世界变革。知道了无论是汉人还是藏民,都是中国人。他知道了日本人的侵略,知道了叔叔的民族大义,作为国人要抗战救国。
鸦片是坑人的东西,看到别的部落通过各种途径盗取他家的罂粟种子,并且大肆的种植。当麦其一家讨论种什么好的时候,他斩钉截铁地“种麦子”,以自己的愚,唤醒父亲,民以天为食种小麦。这也暗示着只有以人为本,方为上策。暗暗地与土地改革运动相结合,解决老大农民,农奴的最根本的土地问题,才能吃饱肚子。
天遂人愿,是年大旱,别的部落的土地基本上都种的是罂粟,粮食几乎颗粒无收,整个土司部落的人民的饥肠辘辘,饥饿,死亡,人们的生存受到严重威胁。
更甚者市场上罂粟供大于求,价格暴跌。作为人类最根本的问题“种麦子”,让傻子得到麦其土司和辖区民众的高度认可。
面对饥饿和死亡,他开仓卖粮,让饥饿的人们纷纷涌向麦其,使得麦其土司空前的壮大,成为了霸主,这个傻傻的二少爷功不可没,并且在自己的官寨上建立起了阿坝早起商业文明。
也让这个傻子二少爷,成为了部落的英雄,用实力赢得了众多土司的赞赏,成为了哥哥羡慕妒忌恨的对象。
于是家族的纷争,祸起萧墙。
仇杀与屠戮向来是野蛮的,但他更具温情。英雄与美人的故事这里是另一种爱的悲剧,但是作者歌颂了贵族的“塔娜”追求爱的权利,也鞭笞了贫穷的“塔娜”鸟为财死的卑微。
给书记官翁波意西带来了钢笔和笔记本,让被割了舌头的翁波意西激动地开口说话;也看到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我的天哪,他自己都这么惨了,还怎么去拯救别人”傻得聪明。
追求与思想,漫卷黄沙覆盖,历史的车轮下有何处惹尘埃
解放军的到来让藏区人民看到了希望,他们一直渴望否认自由,追逐爱情的权利,美好生活的愿望,得以点燃。
善良奔放的桑吉卓玛作为“傻子”的初恋,为了这个少主子,甘愿做一个背着大锅的厨娘。命运使然她也只能嫁给小银匠,土司夫人的无情,孩子的去世,生活的疲惫让年轻的卓玛想逃离,作为一个底层的女性,与制度抗争,她选择背叛爱情,渴望少主子成为土司,还他们自由之身,不想再做被命运摆布的奴隶。
一切的一切等到解放军的到来,他们的愿望才实现。
书中将卓玛对傻子少主的依恋,对婚姻的背叛书写得生动而可怜,作为底层人的对爱情,对自由的渴望,对美好生活的愿望,对封建的土司农奴制度她们又是那么的无助。阿来的笔下底层人们渴望摆脱压迫,迎接新生活的愿望,展现得淋漓尽致。
全书,让人看得沉静带着伤感。正向书中所言,“人的一生,总要不断了断一些人,一些事。”呼应着佛门“本来无一物”,我们何苦“惹尘埃”。
总结
这部作品,以雄鹰俯瞰大地视角,带着悲悯,注视着少数民族的生活,审视着时代的变迁,让读者看到少数民族的神秘诡异并且带着魔性的神话色彩和神秘的宗教特色,它被誉为“藏族版的《百年孤独》”。
聪明的傻子与智慧的愚者,上升到哲学,让读者的深深思索,也正像傻子临终地开悟:
我当了一辈子傻子,但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的人,我只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一遭……是上天让我置身其中,超然物外”。
我们每个人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这也正是作者对读者的交代:尘归尘,土归土,极尽繁华,不过一句细沙黄土。读罢让人整个内心空空的。
但世事尘埃落定,只能曲终人散场。但作品带有某种精神,让作者的思想可以传承飞扬,带着神秘的藏域文化,深厚的文学渲染,4年呕心沥血,成就了这部史诗,表达了作者和读者都像傻子般都是无人理解的《百年孤独》。
也许这也就正是文章开头,阿来不愿再做修改的缘故吧,也正是他的这份孤独和自信,肩扛着对故土的责任,成就了这部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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