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斤八两的最高礼仪(半斤八两有说法)

“斤”,是中国衡制中最为古老、使用最广的重量单位之一,虽然现代推行公斤制,但民间在交易中,仍习惯用斤,俗称“市斤”。

用黄金的比重来确定1斤重量的标准,在古代较富裕的齐国和盛产黄金的楚国等地广泛使用。而在产黑黍的地区,则流行一种“黄钟定衡法”,以古黄钟一龠所容的120粒黍之重为半两,约为7.8克,这样以16两为1斤算起来,一斤约为250克,相当于现代半斤。“一斤为250克”,是春秋战国多国使用的斤重标准。如北方的燕国,1斤也接近250克,河北易县燕下都战国墓出土的8件金饰,根据背面斤两铭文,每斤合248.4克。

根据尺寸换算而来的斤重,随长度的变化而有差异,加上有的诸侯国用“黄金比重法”,有的推行“黄钟定衡法”,也造成了斤重的不同。中东部齐、楚等国的1斤少于250克,而中西部的秦、晋等国的1斤多于250克。

半斤八两的最高礼仪(半斤八两有说法)(1)

宋代铜权

正因为度量衡的混乱,标准不一,秦始皇在统一中国后,首先统一了度量衡。

魏晋 长斤多两坑百姓

俗话说“半斤八两”,喻指双方不相上下。这原是形容计量方法中的“十六两制”,即1斤等于16两,半斤自然就是8两。十六两制是中国古代传统的衡制,除了十六两制外,还有一些不同的计算方式,如“十八两制”,即18两为1斤,据《隋书·律历志》,南朝“齐以古秤一斤八两为一斤”。

还有“二十四两制”,以24两为1斤。二十四两制一般用于黄金的称量,而十六两制用于一般物品。二十四两的单位不是使用斤、两,而是镒、釿,“镒”与“斤”同级,重量基本一样,汉代时为了统一,称黄金时的镒也改为斤。

秦汉时期,标准1斤的重量基本上在250克上下。西汉末王莽新朝恢复古制,在度量衡方面也建立了一套新的系统,并监制了一批标准器。但考古中发现,王莽新朝的1斤少于250克,而专家对现存王莽时所颁标准量器铜嘉量的实测,也验证了这一发现:1斤约226.7克,比先秦少了20多克。考古中还发现一个现象,王莽时的权衡重量并不统一,不少出土权衡的1斤重都多于226.7克。如甘肃定西称钩驿出土的铭文铜石权,平均每斤重249.6克。为何又会有这种现象?分析认为,这是官府收实物税赋时所用的“入之以大”的衡器。

从考古发现来看,从魏晋到隋,越往后1斤的重量越大,如三国时蜀汉的景耀四年铜弩机,铭文称“重三斤十二两”,实重为1475克,每斤重达393.3克。而北朝的魏、齐两国,斤重则超过王莽新朝斤重的两倍,现存北魏铁权有的1斤为515.5克,有的则重达593克。到北周时,1斤重比王莽时增加了2倍,相当于680克。此即隋唐学者孔颖达《左传正义》中所谓:“魏齐斗秤,于古二而为一;周隋斗秤,于古三而为一。”

这种“长斤多两”其实比“短斤少两”更不公平。有一种观点即称,这与官府征收租赋时加大斤重的分量以多取于民有关。

隋唐 1斤相当于680克

古代标准斤重分量最足的时期是隋唐,从考古发现来看,隋唐时期的标准1斤相当于680克,1两42.5克,为秦汉时的2.72倍,是现代市斤的1.36倍。但在中唐以后,开始“短斤少两”了。据《唐会要》记载,大历十年(公元775年)唐朝廷曾进行了一次全国度量衡大检查,发现长安两市所用的秤,“每斤小较一两八铢一分六黍。”1斤只有l4.66两,斤重只有官颁标准的9l.625%,约为623.05克。

当然,这种短斤少两是对“卖出”而言。与此相反的是,“买入”则出现加大斤重的现象。据《新唐书·食货志》记载,唐穆宗李恒即位后,“两镇用兵,帑藏空虚,禁中起百尺楼,费不可胜计”,盐铁使王播对茶农进行疯狂的掠夺,将“天下茶,加斤至二十两”。这也是“二十两制”的开始。

这种现象也同样出现在宋朝,北宋初的标准斤重为680克,到末期为640克一斤,到南宋时仅为600克一斤。宋代斤重的变化,在市场交易中最为明显,遂有“官秤”与“市秤”的区别。最后官府在财政结算时也使用变轻了的“市秤”,这种“短斤少两”逐渐被社会接受,明清时期的1斤标准重600克即是受此影响。

明清一斤的标准值基本上为600克,清末时“黄金比重法”被放弃,改用一立方纯水之重为权衡比率,即“权水轻重法”,并制作了标准器。但现代测量发现,清末的一斤并不足600克,为接近值598.8克。

用水的比重为重量标准,此概念早在汉代已有,《汉书·礼仪志》即有“权水轻重,水一升,冬重十三两”的说法。到北宋时,这一概念被具体运用,据《宋会要》记载,当时的乐律学家李照发明了一种“乐秤”,此秤即以“一合之水重一两,一升之水重一升(斤),一斗之水重一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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