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六科给事中制度概述(明代给事中为七品如果外放最低也是四品)

在宋代以前,一直都有重内官轻外官的风气,所以京城官员大多不愿到地方任职,出现这种现象其实也很正常,因为地方官们责任重,事务多,而京官责任稍轻,且接近权贵,容易得到提升。

明代六科给事中制度概述(明代给事中为七品如果外放最低也是四品)(1)

​明代时,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一脉相承,也是以中央官员分掌地方大权,实际上地方再无真正的分权可言。可是从仕宦者的价值取向分析,依然存在内重外轻的现象。

明仁宗即位后开始全面刷新各种制度,此前京官的权势并不显重,在中央机关任职的官员考核期满,一般多由吏部上奏派为一个地方的领导。随后改定制度,凡布政、按察二司和知府有缺,由三品以上京官联名保举授任。其实被举者大多是一些部员司官和科道官,都是京官中级别较低的官员。

明代六科给事中制度概述(明代给事中为七品如果外放最低也是四品)(2)

​如果从品级这个角度来看,像上面所说的这种京官外放就属于升官,以知府为例:明代知府皆为正四品,如正五品司官(郎中)外任知府就是升二级,从五品副司官(员外郎)是升三级,正六品的司官助理(主事)是升四级,正七品的监察御史和都给事中是升六级,从七品的左右给事中是升七级。

实际上,这些司官、科道官们外放时不仅仅是担任四品知府,很多时候还会被任命为省级大员的副手、助理,比如从三品的左、右参政(布政使副手),正四品的按察副使,从四品的左、右参议,正五品的佥事等。但是,由于内重外轻的体制存在和传统观念的影响,在升迁上京官就比地方官更为顺畅,所以追求仕途者还是看好在中央任职,就是升官也不愿到地方去。

明代六科给事中制度概述(明代给事中为七品如果外放最低也是四品)(3)

​正统以后,随着内阁、六部权势的日趋增加,官场上重内轻外的意识不断抬升,尤其是在朝可以弹劾权贵、外出可以奉旨巡按地方的科道官员们,更加不愿去地方任职。比如正七品的六科都给事中考满升转,通常总是升正四品京卿(各中直机关副职领导),或外任从三品参政(副省级领导)。

也就说,从正七品一下跃升从三品品,一下从县级干部跳到副省,按说这是天大的荣誉,可是明代的科道官们却根本看不上,圈子里的人竟是“人多厌薄之”。这种在外人看来求之不得的事情,在科道官眼中就是“官升七级,势减万分”,宁可不升转也要留在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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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京官们不愿到地方任职,所以明代的统治者们将京官外放地方作为一种惩罚手段,这种情况在史料中较为常见。如正德初年,权阉刘瑾独揽朝政,因京中翰林、科道大多不愿依附,他们中很多人被调外任;又如嘉靖初年,嘉靖帝为生父尊号与朝臣相争,将六科给事中、御史、翰林大多调离京城,把反对派统统赶到地方去。

不过内重外轻这种情况在明代后期,乃至清代时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最根本的原因是京官们的价值取向已经从建功立业转换成了以贵求富,换句话说就是做官被看成是发财的手段,做大官发大财,做小官发小财。说到发财,当然是地方官的优势更大了。

别的弄钱法门且不谈,仅以地方官住有公房、出有公车、所有公子小姐太太二奶丈母娘等,吃喝穿用皆可直接取之于民这一条,就足可羡煞京官。正想康熙时监察御史刘子章所说的:“各省官员赴任者携带奴婢多至数百人,衣食之费,皆取给于所属官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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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雍正朝,朝廷规范灰色收入制定“养廉”制度后,京官们一个个跃跃欲试,都想奔赴“养廉”前沿出任地方官。此后,内重外轻的局面被彻底打破,逐渐形成了外重内轻,这个时候也就倒过头来了,京城中的那些五、六品京官们,个个望眼欲穿恨不得马上到地方做一个七品知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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