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犯管教所真实生活(进管教所的少年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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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EWORD
各国对于刑事责任年龄的界定一直备受争议。
在美国,有37个州不规定刑事责任的下限。一般的判断方法是:7岁以下不负法律责任,7-12岁需要提供证据证明有犯罪能力。
在英国:10岁以下不负法律责任,10-14岁需要提供证据证明有犯罪能力。
在中国、韩国、德国、日本等国家,未满14岁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然而各国常常发生要求“更改刑责年龄”的事件。
2016年,德国一名12岁的男孩被几名同学殴打致死,最终因未满14岁全部被判定无罪。
德国未成年人犯罪事例屡现,民众要求将刑责年龄更改为12岁,但这个争议争论了几十年也没有敲定。
1997年,日本14岁少年杀害两名小学生,他在给警察的信中写道:我享受杀人的乐趣,并自称“酒鬼蔷薇”,媒体称之为“少年A”。
少年A具有强烈的社会反人格倾向,从小学起就有杀害小动物的习惯,但是并没有引起父母的关注。
因为这件事,2000年,日本将刑责最低年龄从16岁降至14岁。
但是接下来,日本又发生了多起年龄低于14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例。2004年,一名小学六年级的女生将同班同学割喉身亡。
降低刑责年龄不能阻止青少年犯罪的发生,也不能让他们悔过。
在打击青少年犯罪最严厉的美国,青少年犯罪案反而越来越多。在美国有些州,甚至要求将最低刑责年龄提高至16岁甚至18岁。
德国一项长期研究表明:
曾经遭受过少年刑罚的未成年人
约有一半的人成年后重蹈覆辙
而只接受教育措施或惩戒处分的
14岁以下儿童或未被判刑的少年犯罪者
成年后再犯重罪的比前者要少很多
对于少年犯,该刑罚还是该教育,这是个问题。
上述案例中,日本的少年A在少年院中呆了8年,出来后仍然毫无悔改之意,并在2015年出版了一本描述自己杀人经过的书——《绝歌》。
少年犯被送进少年院,里面的生活究竟是怎样的?
少年犯出来后重蹈覆辙,他们真的没救了吗?
01 少年犯管教所中国的少年犯管教所,是对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少年犯进行改造、教育的场所。
少年犯在我们看来是一个“肮脏”的字眼。
他意味着未成年人犯罪、盗窃、伤人、强奸、杀人……
种种令人痛恶的罪行。
在80年代的中国,青少年犯罪率达到了犯罪人员的6成以上,青少年犯罪率居高不下。
在这个特殊的时期,1985年,电影《少年犯》上映了。
由现实中的少年犯主演的电影,一上映就轰动全国,所有学校、管教所纷纷组织观看此片。
《少年犯》里面的主演来自上海管教所,导演张良与妻子(编剧)亲自体验少年犯的生活过程,与他们促膝长谈,分析他们的犯罪心理。
电影讲述了《社会与家庭》杂志社的记者谢洁心为了调查青少年犯罪的情况和原因,到管教所深入他们的生活,与他们相处。
在里面她遇到了方刚、肖佛和陈金明三个不同性格的少年犯。
刚刚来到管教所的时候,谢洁心看到孩子们在修理花草,气息低沉抑郁。
他们日常的生活类似于军营生活,纪律严明。
早起叠被子。
操练正步。
集体洗漱、吃饭
上课。
自习。
锻炼工作技能。(大部分都是干工厂活,他们出去以后,也许能成为工厂技工)
在电影中,有三个重要的少年犯。
方刚,16岁,判五年。持刀伤人。
脾气暴躁易怒,常常在管教所中惹事打架。
他会因为不满班长克扣饭菜而动手打人。
在教室睡觉、扰乱课堂秩序,顶撞教官。
假装吞剪刀,制造混乱帮助鲍林新越狱。
肖佛,15岁,不知道自己家住哪,有三个父亲、三个母亲。
在狱中活泼机灵,但是常常由于做事粗线条而被人欺负。
他和谢洁心记者说到自己的身世:
三岁的时候,我爹妈就离婚了
判决那天,他们谁也不要我
是奶奶把我抱回来的
奶奶对我可好了,可她很快就死了
我爸爸离婚以后,找了个新妈
我妈也找了个新爸爸
可他们还是不要我
后来我爸爸把我送给另一家人
那个时候我5岁
我刚去,他们把我当成个小玩意儿
他们后来又生了两个孩子
从六岁起,我就背他们
把屎、把尿、买菜、买米
(谢洁心问:你那么小会吗?)
唉,人没有不会的
一打不总会了
每天,都是捡弟弟妹妹的剩饭吃
有一次,那个妈给弟弟煮了杯牛奶
我闻着那个味儿
可真香!就偷喝了一口
哎呀,好甜啊,我想再喝一口
可是哪知道最后喝光了
这下可完了
那个妈骂我是肥胚、王八蛋
就把我赶出去,让我找我的亲爹亲妈
(谢洁心:你去找了吗?)
找啊,找到啦
可我亲妈说,我那个后爹很厉害
绝对不会要我,让我去找自己的亲爹去
可我亲爹就说
我那个后妈更厉害,更不会要我
我那次哭着不肯走
我爹就把我领到大街上,塞给我两毛钱
对我说
你再也不要回来了,自力更生去吧
打那以后
我真的自力更生去了
肖佛的故事是导演在狱中听到的真实经历。
肖佛被爸爸赶走之后,到处流浪,后来被训练成小偷,专门偷人钱包。
沈金明,从小受到家庭的溺爱,后来由于沉溺于黄色书刊和不雅录像带而堕落犯罪。在狱中自学英语,还受到教官送给自己的英语录像带。
最终提前减刑出狱、参加高考考上大学。
沈金明的原型,根据当时的文献记载,他立志改过自新,在狱中得到了初中文凭,还学习小提琴和爵士鼓。
02 少年犯的家庭
《少年犯》中最让人感触的,就是他们的家庭差异。
家长见面日那天,方刚很开心,还特地洗澡收拾了一下自己。
但是方刚的父母最后没有来。
他哭了。
然后这个脾气暴躁的少年吞下了两把剪刀。
谢洁心去见方刚父母的时候,方刚的父亲说:我没有这个儿子!我们已经断绝父子关系了!
谢洁心找方刚的母亲谈话:
我相信,所有的父母都爱自己的子女
都希望自己的子女长大成人
成为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可是,我到了少管所一看
那里边关押着有1000多名少年犯
大的不过18岁
小的只有14岁
这能不叫人触目惊心吗?
难道他们的父母都希望孩子成为罪犯?
这些孩子犯了罪,是可恨
对社会是有很大的危害
但是应当看到,他们也是受害者
政府也在全力挽救孩子
可是你们当父母的
怎么能不负责任
把孩子推出门外
(方刚母亲:我们一直在教育孩子的,
可是我们没用能力去阻止他犯罪呀)
我不同意你这种说法
我们每一个人生活在世界上
都好像在激流中行走
推一把则可能堕入江心
拉一把则可能上岸
试想方刚12岁第一次犯错误的时候
你们如果不是打骂、恐吓
而是说服教育
他会怎么样?
再想想,当方刚陷入犯罪道路的时候
你们如果不是把他推出门去
而是用父爱、母爱去融化他
他又会怎么样?
人,是需要拉一把的
方刚在狱中努力改造
他准备上岸的时候
又一次被你们做父母的推下水去
这一次,可是推上了绝路
最后,方刚被抢救了回来。
父母也悔过,去医院看他。
但是,不是所有父母都能悔过的。
家长见面日那天,肖佛有三个爸爸、三个妈妈,但是一个人都没来。
教官担心肖佛以后出狱了没有人照顾,就去找肖佛爸爸(法院判决他有抚养义务)。
肖佛的爸爸最终被找了过来,这一次见面是继上次给肖佛两毛钱之后,时隔7年的再次相见。
肖佛的爸爸要求单独和孩子谈话。教官在外面等,以为他们的关系会缓和。
但是肖佛逃出了房间。
没有人知道肖佛的爸爸对他说了什么。
但是肖佛崩溃了:
我再也不要爹妈了!
肖佛不再是那个会在纸上写“妈妈”、渴望被爱的孩子了。
03 罪恶的种子
著名的海恩法则指出: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
有多少孩子生下来就是精神变态的?
日本少年A是一个杀人狂魔。他在很小的时候,就表现出喜欢杀害小动物、精神不稳定的状态。在其他人都意识到、并且劝告的情况下,父母还是坚持抓紧他的学习,操心他的学业和升学问题。
最近13岁男孩杀害11岁女孩的事件,也是从小就形成的猥亵行为积累起来的。
没有一个杀人的恶魔是突然形成的。
很多时候,是因为他们在开始堕落的时候,没有人拉他们一把。
我突然想起我大学的时候,曾经在一个培训班当老师。
班里有一个小孩,才一年级,就喜欢掀女孩子的裙子,甚至连最严厉的老师的裙子也敢掀。
而且每次都是笑嘻嘻的样子,完全不觉得自己有错。
我没有见过他的父母来接他,每次都是奶奶来接。这种事对长辈比较难以启齿,所以我也没有太在意。
现在我回想起来,也许这些被我们忽略的小事,最终将会创造一个恶魔。
杀人的恶魔固然可恨。
但不是所有的少年犯都是魔鬼。
为什么少年犯出来后容易再次走上犯罪的道路?
是心中的邪念依然存在?
是因为家人不容纳他们?
是因为父母依然纵容他们、甚至促成他们犯罪?
是因为社会对他们的歧视与偏见,无法接纳他们?
是因为无法在社会中生存,最后走上极端?
在《少年犯》中,有这么一段话
犯了罪的青少年,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
但是政府对他们的政策
不是抛弃,更不是消灭
而是经过感化、教育、改造
将他们造就成为祖国有用的人才
他们同样是祖国的花朵
只是受了病虫的侵蚀
他们同样是祖国的孩子
只是像得过了一场传染病
所有的父亲母亲们
都应该负起挽救孩子们的责任
不要歧视他们,更不能抛弃
社会各阶层的人民
都应该欢迎他们改正罪错
要允许他们继续升学
要妥善安排好他们的就业
他们一定会为祖国做出新的贡献
最后
小恶魔伤害另一个祖国的花朵。
是让人痛心的。
而且,这种长期形成的行为和观念,不同于一般的偷窃、抢劫、伤人行为。
很难改变。
孩子的心灵已经受污染了。
就像我想起那个一年级小孩,他掀女孩子裙子时候的笑容,让我有点毛骨悚然。
如果父母没有能力管教、没有时间教育孩子。
求你们不要生孩子。
印度电影《何以为家》里面,小男孩杀了人入狱。
后来他起诉了自己的父母。
起诉的理由是:因为生了我。
有些人一出生,就注定了悲剧的结局。
就像那个14岁男孩,如果他出生在别的家庭,会是这样的吗?
作为社会人士,我们确实不能容忍犯罪行为。
但是我们应该认识到,孩子的行为都是一点点造就的。
作为孩子的父母、亲戚、老师、邻居朋友......
在意识到孩子行为反常的时候。
如果我们有机会阻止。
希望我们可以拉他们一下。
悲剧已经发生,我们能做的,就是尽量避免悲剧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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