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狗氰化钠(男子用氰化物毒死狗)

来源:澎湃新闻

6月7日,世界食品安全日,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通报办理危害食品安全案件情况。

毒狗氰化钠(男子用氰化物毒死狗)(1)

民警从陆某某租赁的冷库中查获一条待售的死亡犬只。 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 供图

该院于2018年1月1日起集中管辖上海市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一审刑事案件。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起批准逮捕的食品案件163件,327人;批准逮捕120件201人。该院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食品案件88件210人,经审查,提起公诉79件169人,已判决75件151人。

该院当前办理的食品案件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涉案食品种类多样、涵盖范围广。其中,较为突出的类型有:一是肉制品类,如冻品牛肉中检出瘦肉精、注水牛肉、毒杀禽畜等;二是保健品类,如非法添加了西布曲明等国家违禁成分的减肥产品;三是添加罂粟壳类,即为了提鲜增香在汤料、卤料中非法添加罂粟壳。

毒狗氰化钠(男子用氰化物毒死狗)(2)

二是食品犯罪呈组织化、链条化、跨区域化趋势。

三是网络化犯罪、家族式制假趋势凸显。不法分子往往通过建立网站或者利用第三方平台,发布广告吸引客户,依托当前便捷的聊天工具、电子支付、快递物流等销售劣质食品。

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介绍了其中一则典型案例:2020年12月29日,被告人陆某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在上海市某小区门前,以人民币780元的价格将二条被毒死的犬只出售给刘某某、黎某某用于食用。同日,被告人陆某某在家中被民警抓获,民警另从其租赁的冷库中查获一条待售的死亡犬只。经检验,上述犬只中均检出氰化物成分。

2021年4月26日,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以陆某某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2021年5月24日,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判决被告人陆某某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检察机关表示,本案系用剧毒氰化物毒杀犬只后对外销售的案例,具有一定代表性。氰化物是国家严格管控的剧毒物质,微量即可致人畜死亡。不法分子往往会在诱饵内混入氰化物,犬只食用后几秒内便会毙命。氰化物不仅会通过血液传递,还会通过渗透作用部分溶解到体液和油脂类物质里,同时这些被毒杀的犬只多为流浪狗,本身可能含有大量寄生虫或病毒,食用上述毒狗肉存在较大健康风险。

实践中,围绕制售毒狗肉已延伸出饵料制作、毒杀、仓储、销售等多个环节,检察机关表示,将与有关部门共同加大打击力度,斩断这条黑色产业链,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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