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代的四大悲剧(元代斡脱水可载舟)
前言
在古代时,有许多在商业方面的创新,这就为当时古代的经济发展起到了一个重要的促进作用。而这些商业上的创举更是为现代的金融业做出了一些史无前例的壮举,也正是因为有这些商业部门的存在,也使商业发展更加稳定、规范化。
而本文所要和大家一起来了解的就是蒙古族为政时期的一种特殊的商业现象,这种尤为特殊的现象就是斡脱,这种特殊的现象也可以传递出当时的社会状态。要谈到斡脱是较为复杂的,因为这一词所包含的内容就很为多元。但是也是因为斡脱的特殊社会地位,所以它值得探究。
元代历代君王
本文主要是从斡脱本身的意义以及它与民事有何联系入手,进而去理解斡脱在商业上的重要作用,除了这些以外,也离不开斡脱本身的缺陷,这几个方面是本文要论述的重点。
一、“试玉要烧三日满”无论是对待任何词语,只要是进入当时的社会生活,它就会被赋予当时社会的意义,但是这也会造成在这个词在社会上有多重不同的意义。而在这里,主要是讲斡脱它最为初始的含义。
元代君王与他的臣子
斡脱原本的意思是共同、联合的意思,在原来是一种运输货物的联络组织,蒙古人用自己的语言来称之,就是“斡脱”,其实这个词语就是对商人的一种称谓。而对斡脱的本义,准确的来说是斡脱在使用上有着两方面的不同:一方面是蒙古族自己所使用的一种语言;还有就是从外部所传入的一种行言方式,主要是从西亚那一边传播。
在看过翁独健先生对斡脱的相关考察后,发现元代时对斡脱的称谓有三种:一是所谓的商人的意味,二是斡耳朵的不同语言的译文,三是“喝壶之斡脱”。而这里,最为常见,也是使用最为频繁的就是商人这一意思。
元代商人
总的来说,斡脱一词在蒙古语中早已存在,但多是用来称呼人名和行营的意思。
《辽史》中曾记载道:“有辽始大,设制尤密,居有宫卫、谓之斡鲁朵,出有行宫,谓之捺钵”。
从上面所述,不难知道“斡脱”在蒙元时期早就有此含义,主要是看它的外来意义是什么,而从众多文献查找中,发现其也译为伙伴。而对于商人这一群体而言,斡脱是特指那些远距离贩卖货物的商人,而并非是指所有的商人,由此就可以知道斡脱所指是一种特殊的商人。
斡脱在元代时是一种特殊的商业行为,而主要是怎样经营这种商业呢?其主要的经营途径有两种,分别是:一是发放高利贷,二是远距离运输货物,其实斡脱一词在商业上就是指一种尤为特殊的商业行为。
元代贵族涉猎
斡脱分别可指三个内容:斡脱商人、斡脱户、斡脱钱,而这几种是对当时元代的商业产生重大影响的几个方面,也是当时商业发展的几个重要因素。斡脱商人是在元代时期专门从事于“斡脱”商业活动的一种十分特殊的商人群体。在元代时,并非每一个商人都是从事斡脱行业的,从事斡脱之职的,都是一些“超人”。
在《元史》中是这样记录的:“世祖中统四年,用阿合马、王光祖所言,凡在京权势之家为商贾及以为官银卖买之人,并令赴务输税,入城不吊引者同匿税法”。
从这里的记载就可以看出在京城中的大富贵也不都是经营斡脱之业的,那些有经营西域之商的人也不是都为斡脱商业,而是其所长量其所要。
古代时的商业场面
而斡脱所经营的钱物就成为斡脱钱,又因为其来源于宫廷,所以又称为斡脱官钱。而这里
斡脱钱给当时的人们带来了不小的财政压力,这一点会在后面为大家主要阐述(其实后面会谈到的就是斡脱的另一层所指“高利贷”)。在这里,略述了有关斡脱的相关事物,下面所要了解的就是在元代时斡脱有何特权,其又有何危害?
二、“寓目暂为实,过者即为虚”虽然在元世祖时期,曾对斡脱之权进行过打压和禁令,但斡脱仍受着朝廷官方的保护,可以说还享有许多特权,这些特权也为斡脱的经营提供了便利之处:经营货物不纳税;斡脱商人可以携带兵器;斡脱的行商不遵行朝廷的行商时间;斡脱的采办货物不仓官所限等等,在这里将其中几点进行解释。
不一样的贷款——高利贷
经营货物不纳税这一点在史书中就有记载。《元典章》中是这样说的:“大德元年八月,福建行省准中书省、江浙行省咨杭州税课提举司申:‘马合谋行泉府司,折到降真象牙等香货官物,付价三千定,该纳税钞一百定,本人赍擎圣旨不该纳税。咨请定夺事。”
而斡脱不按官府之时间,自己行船出商,是有这个特权的痕迹,但是随着朝廷对斡脱的政策不断平常化,这一特权,更是随着时间而被禁止。到了文宗天历三年三月,又诏渝中外,重申不准斡脱有此特权,至此可见原来斡脱的特权之大。
在这里,另外需要补充一点的是,斡脱还享有骑乘驿站中的驿马的特权,这一点是前面所未涉及到的。元代时期驿站制度是尤为发达的,可以说是遍布全国各地。驿站最初的目的是为了军事而设,目的是为了快速的获取军事情报,所以在各个驿站中都配备有马车和马匹,以供有所需要的使者所用。
元代的军事力量
在大德元年六月有书上奏说:“斡脱每自己寻利息,骑着驿马坐买卖,是无体例有,将他的驿马圣旨拘收了。”虽然中书省所提的意见被世宗采纳了,但是这条规定却还是没有发挥什么作用。到了大德八年三月,这种情况没有减轻 反而是更加认为斡脱他们可以骑乘驿马经商以及催债,只不过在使用驿马的时间上做了一些更改。
从以上所述,可以将斡脱的“特权”大致的列出来:斡脱常常会逃脱关于他们所要交纳的货物税;可以携带兵器;可以骑乘驿马。虽然有朝廷对其加以限制,但是其效果却是微小的。
三、“向阳花木易成春”在翻阅了大量的书籍后,对斡脱在民事上的关系有了一点粗略的了解,主要是从斡脱在当今民事上所存在的意义出发:斡脱是在元代时期中,朝廷的王公贵族与斡脱商人之间的一种民事关系(民事关系是根据现代的意义理解来进行的)。
元朝时期的商人
王公贵族与斡脱商人之间的关系也就相当于是一种代理权的赠与,为什么会这样说呢?先来了解一下他们二者的在元代时,中亚地区的回教教徒在与蒙古人有了一定的交往后,蒙人开始委托这些教徒们帮助他们经营商业以及钱财的借贷情况,这样长时间下来二者就建立了一种密切的联系,在这里我们就称之为代理人。
在元代建立后,坐拥无数钱财的蒙古族的王公贵族们就委托这种经营特殊产业的商人为自己挣钱,发放高利贷,以此来收取高额度的利息,而这种发放高利贷的行为活动被称为“斡脱”。
有些书籍中认为这种特殊的商业关系是借贷的关系,这种关系的形成也要得益于当时的交通安全。正是因为如此,才会有源源不断地商队进入中国,这些具有聪明才智的商人依据他们的商业特长来进一步扩大自己的财富积累。
商人所要缴纳的税款
另一方面,手中掌握着更多财富的贵族们也是抓住了这样的机会,贵族们将自己手中的钱财借予斡脱商人,借用他们之手来发展自己的财富。这种关系在现代并不能称之为代理,那么究竟什么是代理呢?所指的代理就是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要求,以其名义向其他(这里指第三人)承担受领或者代领的一种关系。
而代理中最大的特点就是代理人、被代理人和第三人之间的民事关系。代理人的行为是要受到被代理人权限的一种约束。在对代理之意有了一定的了解后,再来看看在《黒鞑事略》中对斡脱这一事物的部分描述:
“自鞑主以下,只以银与回回,令其自去贾贩以纳息。回回或自转贷与人;或自多方贾贩;或诈称被劫而责于州县民户。”
蒙古贵族将自己的钱财交与这种特殊的商人,是因为他们知道斡脱商人是有能力将自己的财富变为更多,另外就是斡脱商人本身就是十分精明和巧于商业的。而就这需要贵族们对斡脱商人有着足够的信任和支持,斡脱商人如若想要为自己争取名利,也会将这些钱财“视如己出”,努力的为其增添更多的可能。
通行的货币
从这上面的论述,不难看出斡脱这一种活动,就承载着斡脱商人与王公贵族,即为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的相互关系,也相当于一种民事范畴的民事关系,斡脱这一活动也是元代时期在民事制度上的一种创新发展。
四、“瑕不掩瑜,瑜不掩瑕”元代是深受“斡脱”之毒害,为什么会这样说呢?在元代时,这些入主中原的蒙古贵族,是顺应发展的需要,大力推行商业,但是其错就错在不懂经商之门道。为了赚取高额的财富,这些贵族就寄托于“斡脱”。
正是因为“斡脱”独受贵族们的信任,斡脱开始“肆意妄为”起来,一时间官商勾结、为虎作伥的现象层出不穷。斡脱之下的高利贷给人们带来了极大的压迫,一家人一旦沾染上高利贷,最后的下场就会是“卖妻弃子,犹不能偿”。
元代斡脱商人的经营
百姓困于这样的高利贷之围,朝廷也曾为了恢复正常的商业贸易而出台过相关的政策措施,规定不能出现高利贷,只能是一本一利,这样政策的发布,在一定时间里遏制了“斡脱”所带来的一系列危害,但是时间一长就失去了它的效果。毕竟这样的政策是危及到了贵族的直接利益,肯定会被迫停止的。
渐渐地,斡脱所带来的弊端又一次的显露出来,而这一次的危害更加严重,甚至出现了“民贷于官”的现象,这就直接威胁到了中央集权的统治,人们大众的生活更是苦不堪言。而另一方面,斡脱这种高利贷的的形式也成为元代阶级矛盾进一步激化的导火线。再加上元朝末年繁重的苛捐杂税,进而使经济更加萧条……
没有经济的鼎力支持,则会直接影响到一个国家政治社会的发展状况,成为元帝国覆灭的一个原因,一个强大、定力一时的蒙元帝国在我国的历史舞台上也不过是昙花一现。
元朝时期的疆域
结语
一种制度的出现总有它出现的历史因素,而它最后的覆灭不是它失去了其效果,而是到了“物极必反”的境界。斡脱在元代的历史舞台上曾有它无限的光芒,但是也无法掩盖它失败后的凄惨之象。
但是,不可否认的是,斡脱在中国古代民事关系上是一种前所未有的创新之举。从民事角度上,这一种关系是值得提倡的,但是从社会角度而言,在斡脱中所经营的高利贷则是影响社会发展的一颗毒瘤,是需要正视的。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