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细雨中呐喊还是呼喊(在细雨中呼喊)

在细雨中呐喊还是呼喊(在细雨中呼喊)(1)

《在细雨中呼喊》是一本关于记忆的书,读了才知道主要是童年的记忆,是余华发表于1991年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它的结构来自于时间的感受,确切地说是对已知时间的感受,也就是记忆中的时间。人们在面对过去时,比面对未来更有信心。因为未来充满了冒险,充满了不可战胜的神秘,只有当这些结束以后,惊奇和恐惧也就转化成了幽默和甜蜜。这就是人们为什么如此热爱回忆的理由,如同流动的河水,在不同民族的不同语言里永久而宽广地荡漾着,支撑着我们的生活和阅读。

作品的主人公孙光林从小生长在一个不和谐的家庭之中,排行老二,哥哥受宠,弟弟会察言观色受到父母喜爱。而他木讷,不善言谈,属于那种吃饭都抢不上去的孩子。很多时候被父母忽视。五岁就被送到一个军人家中收养,在极度压抑的养父因生活问题断送了自己的性命,养母离家出走后,孙光林再一次陷入被抛弃的命运,在极度恐惧之中,十二岁的他又回到南门亲生父母的家。一个被抛来抛去的孩子,以第三者的身份再次观看着一切的发生,变化,接受着命运,暗自努力,最后去北京上了大学。那是个内心孤独,渴望亲情,友情的懵懂少年,太多的不幸终成为成长的动力,告别了原生家庭,走上了自己的人生之路。

一本严重的勾引起我的回忆杀的书,泪目了。童年有太多的幸福,太多的无奈。有几组图片在记忆深处,好多的都已模糊。

记得太爷爷那个时候拄着拐杖,天天去山上太奶奶的坟头上睡上一觉,再回家里,当时太爷爷和爷爷奶奶住在一起。长大了才懂得,那是对太奶奶无尽的思念。那时爷爷家院子里有一棵桃树,秋天桃子熟了,看得我们三个孩子眼馋,趁着爷爷奶奶不在家,准备去偷桃子。这时被太爷爷看到,告诉我们,赶快摘,摘完赶紧走。得到允许的我们把能摘到的桃子都摘跑了。现在才深深懂得那是隔代的爱。

上中学时,有一天放学和同学一起骑自行车回家,半路上遇到个40多岁的女人和我说话,我只是顺口答了声。因为近视我真的是没看出来,是我的一个远方的嫂子。结果嫂子逢人就说,我不懂事,遇到人都不知道打招呼。不是有心记住这件事儿,就是忘不掉了。可能也暴露出我的性格不善言谈。

母亲特别勤劳,那个年代分到田地,在田间地头都是大片的荒地,母亲就利用农闲的时候开垦荒地,我也跟着去帮忙,再种上糜子种子,结果那个秋天收了100多斤的糜子。有耕耘有收获。现在的母亲仍是勤劳。想想原来在那时我和母亲一起去劳作就种下了面对任何事情不惧,不怨,勇往直前的种子。

……

当人们无法选择自己的未来时,就会珍惜自己选择过去的权利。回忆的动人之处就在于可以重新选择,可以将那些毫无关联的往事重新组合起来,从而获得了全新的过去,而且还可以不断地更换自己的组合,以求获得不一样的经历。

当一个人独自坐在公园的长椅上,在日落时让嘴角露出一丝微笑,他孤独的形象似乎值得同情,然而谁又能体会到他此刻的美妙旅程?他正坐在回忆的马车里,他的生活重新开始了,而且这一次的生活是他自己精心挑选的。

#每天读点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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