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社交礼仪和禁忌(如何像英国绅士一样优雅地吵架壹读百科)
吵架是一门高深的艺术。对这一点,中国人常常有一种误会,以为吵架难登大雅之堂。
但在西方,吵架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西方国家议会经常开得既不胜利又不团结,经常吵架,于是总结出了许多吵架的门道。
其中,尤其以英国议会吵得优雅、有艺术性。在吵架这事上,壹读君(yiduiread)觉得可以借鉴一些英国佬的经验,怎样面带微笑跳着舞把对手呛得哑口无言。
能动手尽量不吵吵的值班壹读君丨小四
讨厌我的人多了你算老几
学识是吵架的基础,利益纷争决定了战争的凶猛程度。要是有一位主持人、十几条规则加成百上千的观众,那就更精彩了——壹读君(yiduiread)最佩服的吵架专业户就是一些国家的政治家们。
当然,肯定不是我们身边的某些国家地区。他们吵架时动不动就扎成一团,情到深处上桌子抓头发也是家常便饭,要是故意把衣服撕破了该有多尴尬呀……这种不纯洁的画面,壹读君(yiduiread)从来都是放到最大,狠狠盯着批判一番。
△衣服已被抓住,请打马赛克
但有技术含量的架,不是这么吵的。
比如今年1月底,英国下议院开会讨论“脱欧”问题时,有个不错的开头,工党领袖科尔宾正打算讲自己最近在欧洲的所见所闻:
“啊,那个,我上个星期,在布鲁塞尔,会见欧洲领袖和社会主义政党党魁时……”
会场的某个角落突然飘出一声:“你是谁?”
可怜的工党领袖当时就懵B了。是,这位兄台在党内一直默默无闻,没什么光荣政绩。保守党及时抓住痛点,嘲笑科尔宾竟也能代表工党辩论,真是一点面子也不给。
在貌似优雅文明的环境下,越讲究资格和本分。说话的资格和存在的资格是并存的,一个人连说话的资格也没有,就只能钻到地缝里——这叫釜底抽薪。
于是,会场内响起笑声、嘘声,持续了足足30秒。
不过,要是哪天你被别人釜底抽薪了怎么办?
向来讲理的法律界有一句格言:当事实对你有利时,多强调事实;当法律对你有利时,多强调法律;当事实和法律都对你不利时,把事情搅浑。
就在工党领袖nobody被质疑后的第二天,卡梅伦在下议院谈减少政府财政预算的影响时,也被人摆了一道。
卡梅伦正在讲话,一名工党议员突然大喊:“问你妈!”——悲剧的是,卡梅伦他妈在这个议题上,恰恰站在了儿子的对立面。把“母子”这层关系强调出来后,免不了引来一番唏嘘——你看这个不孝子。
卡梅伦毕竟见过大场面,面不改色来了招顺水推舟:“我知道我妈会说什么。她的视线会绕过公文箱,然后说‘穿件像样的衣服,系好领带,还要唱国歌!’”——讽刺的还是工党领袖nobody平时打扮不体面、国家活动中不唱国歌的事儿。
这跟议员问候卡梅伦的妈有什么关系?
一毛钱关系也没有。卡梅伦的回应是说给在场所有人听的,大家都懂这个梗,会哄堂大笑——这就是撒泼打滚和稀泥的打法,当一切都对你不利时,就把锅甩给别人。
另外,回复中最重要的一句话是“我知道我妈会说什么”,这是硬派女子吵架时最常用的招式——“我知道,你早就看我不耐烦了!”、“我知道,你们俩不是一天两天了!”、“你别以为我不知道……”
对对对,你比壹读知道都知道。
几条实用规则,却对付不了特殊物种
英国政客在议会上抨击对手的传统由来已久,上述两例还算是讲文明有素质。下面讲到一些高污词汇,有用处的同学赶紧拿本来记。
1988年,工党议员班克斯辱骂撒切尔夫人是“带着性饥渴的、蟒蛇般的敏感行事”(acting with the sensitivity of a sex-starved boa-constrictor),议员斯金纳把对手形容成“华而不实的贱人”(pompous sod),接着又补刀“收回‘华而不实’,但‘贱人’不收回”。1995年,时任首相梅杰抨击对手布莱尔是个“呆子”(dimwit),布莱尔则反击梅杰是“最弱链”(weakest link),讽刺他对团队的微薄贡献。
原本西服革履、人模人样,却在公堂之上口出粗鄙之语,为此,英国议会几十年来不断细化辩论词汇的禁区,包括不能攻击对手说谎、动机不纯,还把涉及人身攻击的侮辱性词汇归类为“非议会语言”,比如懦夫(coward)、鼠辈(rat)、叛徒(traitor)、流氓(hooligan)等等。哪些词能说哪些词不能说,由下议院当庭议长裁定。
然而,“敏感词”们并没有降低辩论的激烈程度,反而逼迫政治家们不得不绞尽脑汁苦练“嘴炮”,让语言更具想象力。
大多数人没机会去英国下议院发飙,也很难达到在交锋中抖机灵的高境界,但起码得学会分析对手到底说了啥。壹读君(yiduiread)这就把最近学到的“讲道理基本法”贴出来,方便大家使用。
所谓讲道理,就是论证别人在撒泼而你很优雅的过程,好的论证基本要符合这五条:
1.组织良好的结构;
2.前提与结论的真实性相关联;
3.前提对理智的人来说是可以接受的;
4.前提足够支持结论之真实性;
5.前提对各种可以预见的异议构成有效的反驳。
好像有点太学术了。
任何一种说法想要站稳脚跟,总得有一些常识性的、广为接受的说法来支撑,但从常识到结论,总得一步步推理归纳吧,而每一步推理归纳又得相互关联且合情合理,否则还有什么道理好讲。
其实一点都不难,举个栗子:
放假回家,父母催婚:“你们在一块儿这么久了,感情也不错,该结婚啦!”这是家长的常用逻辑,但“相爱”就得结婚吗?按常理来说,结婚的两人当然要相爱,但恋爱和婚姻的差别在于,婚姻在“相爱”之外又多了很多担负。所以,仅仅相爱是不能充分推导出结婚的必然结果——这番论证说的是,你的理由看起来有理,但实际上就是扯犊子。
well done(完蛋),父母就再也不会催你结婚了。
不过,更多时候,人与人之间的分歧并不出现在论证的过程中,而是在论证的前提上。本来,前提应是都认同的常识,但如果对峙的两个人在“牙膏应该从中间挤还是尾部挤”、“上完厕所后马桶圈是应该盖上和立起来”以及“吃完饭后先刷碗还是先刷筷子”等关乎价值观的问题上产生了分歧,对方还是和你有亲密关系的特殊物种,壹读君(yiduiread)表示,还是举手投降吧。
再好的辩驳也敌不过一句“哔——”
做人呢,最重要的是开心,吵架呢,并不是一件优雅的事,所以呢,不要妄想全身而退。如果深陷泥潭,那重点就是让对方看起来比自己丑,有力量的话语其实都是简短的。当对方引经据典、洋洋洒洒、逻辑严密一通后,最有力的回应其实就是一句“哔——”
情绪和攻击性词汇下的应激反应,更能兴奋人的神经,激发战斗力。
上面讲到,女朋友一通“我知道,我知道,我全都知道”后,杀伤力最强的莫过于一句掷地有声的“呸!”,当然,余音过后,感情就over。壹读君(yiduiread)鼓励想分手的人尽情使用。
这一点古人也很认同。亚里士多德把修辞分为3类:法庭判断的修辞(主要发生在法庭上,包括指控和辩护)、表露真情的修辞(主要发生在仪式上,比如赞扬或谴责)以及我们商讨辩论的修辞。一个人在公开场合演说时,可以展示具有逻辑说服力的论点、争取听众对其品质的信任感并唤起听众的某种情绪,也就是逻辑、性格和情绪这三种方式使听众的判断有利于自身,因为这三者正对应了人们相信的三种事物:智慧、美和良好的意愿。而顺应了逻辑、体现了性格且拿捏准了情绪的“哔——”就成了王冠顶端的明珠,当然一定要有理有据有所指,否则难登大雅之堂。
比如英国议会吵架时就引经据典读毛选,效果出人意料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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