蛊卦详解国易堂(蛊卦的一点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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蛊卦详解国易堂(蛊卦的一点见解)

蛊卦详解国易堂

䷑蛊元亨利涉大川先甲三日后甲三日

蛊,初文见于商代甲骨文,古字形像虫(或蛇)在器皿中。古人把许多有毒的虫子聚敛到一起,让它们彼此吞噬,互相残杀,最后剩下的就是“蛊”。引申而作名词,则指蛀虫、害人的邪术等。又引申用作动词,指人中蛊虫之毒,再引申则指蛊惑、迷惑,这个意义成为它的常用义。

艮为覆碗,巽为臭,碗内臭了,蛊之本象。下巽为风,上艮为山,风行遇山而止,打旋而邪,盛极而衰,凡事必须防患于未然,才有利于涉大江大川,用甲前三日和用甲后三日比喻天时之运转,时事之变化,最后天下大治,长久而治安。‘先甲三日后甲三日’原本意指吉日,甲日之前三日为辛日,甲日之后三日为丁日。辛日与丁日皆为吉日。辛又有‘改过自新’的意味,丁日则取‘丁宁(叮咛)’的意思。后世将此句引申之,认为甲指的是有事之后的整饬革新,重新制定与施行一件事,也就是重新开始的意思。因为‘甲’为十天干之首。‘前三日’与‘后三日’则是指施行要有规画与思虑。因为能够努力重新再来,所以事情虽然败坏,仍然讲‘元亨’,这代表事情绝对还是大有可为,还未病入膏肓。‘元亨’帛本作‘元吉亨’。《巽》卦九五有‘先庚三日后庚三日吉’,解释亦与‘先甲三日后甲三日’类同。卦辞与爻辞是一个整体,结合卦辞中的‘先甲三日后甲三日’,就比较容易理解爻辞中的五个蛊。先指往前,后指后退,甲指第一。‘先甲三日后甲三日’指往前开始了前进三天,再往后开始后退三天,反复探索。蛊本意为事,引申为多事、混乱。器皿久不用而生虫称‘蛊’,喻天下久安而因循、腐败,必须革新创造,治理整顿,挽救危机,重振事业。蛊是前人败坏的事业,所以各爻都说到父母。爻辞中三次提到‘干父之蛊’,一次提到‘干母之蛊’,表明其中有父母和子女的关系。上艮阳卦态度强硬,像座高山,可以理解为父母;下巽阴卦特性随和,可以理解为子女。上受到下蛊惑,尽管作了各种各样的事,甚至让他生活得更充裕,都没有用,不如不受下方蛊惑,不为下方做事,‘不事王侯’,这种才能维护自己的利益。居下者逊顺而不敢违逆,在上位者无所作为,弊乱由此产生,故须拯治弊乱。乱之终,治之始也。表示积弊已久,整弊治乱。蛊卦讲的是家道中落,子承父志以整饬家业的故事。蛊字形构为皿上有虫,或指肚子里的虫,原指下蛊、下毒之事,也就是‘以鬼物饮食害人’,引申为迷惑、蛊惑,也可做败坏、腐坏解,受女色之迷惑亦称蛊。但在《周易》经文中蛊字意思为整饬[chì],谓事情来了,必需整饬。这层意义是从‘故’或‘古’而来。精确的说,蛊假借为古(故)。《序卦传》:‘蛊者事也。’《杂卦传》:‘蛊则饬也。’象传曰:‘蛊,君子以振民育德。’《杂卦传》说‘随无故’,随与蛊为相综的一对卦,随无故则蛊为有故。故者事也。凡此皆取‘古’的意思。帛书蛊卦作箇[gè],箇俗作个,一个两个的个。箇应是假借为固,巩固之意,符合‘蛊则饬也’。依段玉裁,固也是故的假借,因此帛本箇亦通故。‘古’的甲骨文也是‘故’的初文,意指有事发生,现今说的‘事故’的意思。刘兴龙《新编甲骨文字典》:‘象置兵器盾于口,示大事发生,为古、故的初文。’‘卜辞作故,办事也。’归藏作‘夜’,夜从亦从夕,为天下休息的意思,在卜辞中或省作亦,因此王家台秦简中或作夜,或作亦。‘古’是以备好兵器待命以示有事发生,加一夜字或许是要强调待命的意思,意味至夜仍不敢松懈。在后来的发展中,有以‘古’或‘故’音假借者,而成今日之蛊。另有以字形简化者,变成了夜或亦。因此夜、亦应视为‘故’之假借。《左传》:‘女惑男,风落山,谓之蛊。’蛊卦上为少男,下为长女。长女之阴爻与少男之阳爻皆不当位,为长女迷惑少男之象。上卦为艮为山,下卦为巽为风,风落于山下。风以扰之,山下养扰乱之风,为腐败之象。又艮为硕果,风吹果落之象。下巽入(渐进、侵蚀)上艮止,逐渐受侵蚀而停止,慢性病之象。卦序上蛊是继随卦而来,随为顺其自然的意思,但顺其自然之流弊为怠惰、堕落而终至毁败,毁败之后就会出事而需要整饬就是‘蛊’,所以《序卦传》说:‘以喜随人者必有事,故受之以蛊,蛊者事也。’蛊卦有如人身体的慢性病,一旦发现时表示病情拖延已久,但还不至于立即死亡,因此若开始调养身体,改变成好的生活、养成习惯,则可以重新得到健康。卜到蛊卦,当知腐败已经产生,若能够尽快处理,重新规画新的未来,则亡羊补牢,时犹未晚,蛊卦也有亨通之道。但若有事还不处理,继续放任下去,那么就会一路坏到底,无法挽回。

孔颖达曰:蛊者,事也。有事营为,则大得亨通,故元亨。有为之时,利在拯难,故利涉大川。甲,数之首、事之始也。治蛊之道,当思虑其前后三日,盖推原先后,为救弊可久之道。先甲,为先于此,究其所以然也;后甲,谓后于此,虑其将然也。一日、二日至于三日,言虑之深,推之远也。

《序卦传》:以喜随人必有事,故受之以蛊。蛊者,事也。

《杂卦传》:蛊,则饬也。

《象》曰:山下有风,蛊; 君子以振民育德。

《彖》曰:蛊,刚上而柔下,巽而止,蛊。 蛊,元亨,而天下治也。利涉大川,往有事也。先甲三日,后甲三日,终则有始,天行也。

刘沅曰:知蛊之可为,不以蛊而弃之,则必有见机之明,勘乱之略,则蛊不终于蛊矣,故曰‘蛊,元亨’,而天下治也。审于其始,慎于其终。盖终则有始,天道循环之自然,法之则吉。

初六,干父之蛊有子考无咎厉终吉

《象》曰:干父之蛊,意承考也。

不当位,不应,承刚。柔处卑下,能匡正尊上之弊病,犹如家中有善继家业的儿子,能谏诤、匡正父亲之过错,则其父必无咎害,虽或有危厉,终将获吉。初六承九二,有承父之象。又初爻动则成乾,乾为父,动而承父业。干为承担,现今我们说‘干事’的‘干’。‘父之蛊’,父亲的事,言家业在父亲手上就已败坏。干父之蛊,能够承担在父亲手上衰败的家业,接下父亲的重任。父亲死了称‘考’。考无咎,父亲死了也不会有罪咎。类似我们今天讲的‘死也瞑目’的意思。

苏轼曰:器久不用而虫生谓之蛊,人久宴溺而疾生谓之蛊,天下久安无为而弊生谓之蛊。蛊之灾非一日之故也,必世而后见,故爻皆以父子言之。

九二,干母之蛊不可贞

《象》曰:干母之蛊,得中道也。

不当位,有应,居中。阳处阴位,上应六五阴柔居尊,有刚而能柔之象,又其处内卦、居中位,犹如能以逊顺之道匡正母过。乃知母之过,不可以正道匡拂之,当其不从时,则应委屈权变,守正待时,委婉以劝正之。干母之蛊原意为承担母亲的事。但为何承担母亲的事?有两种解释。一是指为人子者去做了母亲的事,那是属于女人家的事,不宜由儿子来承担,所以‘不可贞’。而就卦象来看,九二为阳刚,与六五相应,六五为母,因此九二‘干母之蛊’。二是认为初六‘考无咎’,父死才称考。因此‘干母之蛊’意谓家道开始败坏于父亲,父死后由母掌管家业,然后由儿子来为母亲分担责任。以上两种说法以一较佳。不可贞,不可坚定此事。另一解释,贞者事之干,不可贞者,不可为事之干。

刘沅曰:六五阴柔处尊,母象。九二刚而处柔,上应六五,有子干母蛊象。正之则伤爱,不正则伤义,此干蛊之尤难者,故不可以贞自恃,当巽以成之。

九三,干父之蛊小有悔无大咎

《象》曰:干父之蛊,终无咎也。

当位,不应。阳刚得正,能匡正其父之不义,惟其上无应与,故虽内心稍有遗憾,然其意在成全尊亲之美,故无大咎害。九三处多忧之位,动而成坎,坎为心病为忧心,故有悔。九三阳刚又当位,故其悔不大而小。此言努力要挽救父亲手上腐败的家业,但难堪重任,因此而有些悔恨,但还不至于会有罪咎。

王弼曰:九三以刚干事而无其应,故有悔也。履得其位,以正干父,虽小有悔,终无大咎矣。

六四,裕父之蛊往见吝

《象》曰:裕父之蛊,往未得也。

当位,不应,乘刚。以阴居阴,柔弱无能,对父之弊,有宽延顺容,不能速治而蛊患日深之象,长此以往,必有憾惜。此言六四无能,让事态更加严重。父亲原本就已腐败,现在让它更加腐败。裕原义为宽裕,裕父之蛊,也可解释为以宽裕之方式来处理父亲之蛊事。

刘沅曰:强以立事曰干,怠以委事曰裕。六四以阴居阴,不能有为,怠缓则蛊日深,未得遂其治蛊之意,盖惜其才不足也。

六五,干父之蛊用誉

《象》曰:干父用誉,承以德也。

不当位,有应,居中。阴柔得中,高居尊位,下应九二,上承上九,应中而承刚,犹如能匡正父弊而得其中道者,故能使父子皆广受称誉。六五虽柔而无能,但居于尊位,五本为多功之位,动而成巽,巽为市利三倍,为申命,故有功,有誉。用誉,建立起好的名声。用以得到声誉。柔中而与九二相应,又承上九,得多方阳刚(喻君子、能人)之助,因此为吉。

刘沅曰:六五以柔居刚,又能得中,其干蛊也,善继善述,引咎于己而归美于亲,不彰其父之失,人因子而颂其父,故为用誉,此干蛊之最善者也。

上九,不事王侯高尚其事

《象》曰:不事王侯,志可则也。

不当位,不应。处蛊卦之终,蛊事已成,干之无益,变为坤顺,顺其自然。艮止之上,以阳刚之体,乘五阴而不下,与三刚而不应,身居位外,有致仕隐遯不奉事天子诸侯之象。惟其洁身以退,非仅以独善其身,其高风亮节,著书立说,垂教后世,亦足以兼善天下,而高尚其事。居蛊卦的最顶端,已经置身事外,天下本无事,所以不用再为王公贵族做事,可以开始做自己。做一些自认为高尚的事取悦自己。此为独善其身,自得其乐之义。

马振彪曰:孔孟皆不事王侯,而作春秋以明王道,着七篇以正人心,即其事也。守先待后,用之则安富尊荣,从之则孝悌忠信,大人之事皆由尚志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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