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羲之对什么动物十分偏爱呢(王羲之为啥不骑鹅)
叶行一这本《王羲之放鹅记》似乎蛮有意思的,光是书名就很容易让人看成“王羲之骑鹅记”,这都是因为塞尔玛·拉格洛夫有一本大名鼎鼎的书叫做《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在这样的暗示下,一下子便产生了对这本书的好感。再后来定睛一看,发现看走了眼,原来是“放鹅”,而不是“骑鹅”。也许“骑鹅”更满足那些对幻想有着大肆期待的读者吧,“骑鹅”是在天上飞行,在鹅的身上能够找到冒险的方向,而“放鹅”好像更有一种随心萧散的意味。会看错这名字当然也怪自己,毕竟王羲之与鹅的故事大概都能编一本书了吧,怎么还可以想到王羲之去骑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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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去想象王羲之像骑扫把的女巫一样去骑毛笔或许还可以,骑鹅就由于王羲之与鹅固有的故事而显得滑稽了。要做到不滑稽那就只好对旧故事搞搞新意思,这本书的宣传语言到“中国古代书画艺术家的‘故事新编’,居于芥川龙之介与王小波左右”,大概就是这意思罢。
提到“故事新编”这四个字,自然首先联想到的是鲁迅。在《故事新编》里,鲁迅倒也不是单纯地对那些古老的英雄名士进行全新的演绎,而是续写功成之后的故事,犹然关注的是“走后怎样”的困境。叶行之这本书当然不会这样干啦,因为书画家恐怕是没有“走后”的?就像他在《乞米》这篇中提到的,“那帮客居扬州的书画家似乎都过得很穷”,以金农为首的吃喝游乐书画艺术团的生活方式简直像是流浪的吉普赛乐团,今朝有酒毋须留待明日,挣得快,花得也快,何谈功成,何谈以后,以后倏然而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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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篇目作者想通过小说的形式来呈现,会在其中设置一个转述故事的角色“我”,但通常这个“我”并不重要,只是起到故事转述的一个功能,但在故事的最后好像又从小说的形式中抽离出来了,以杜撰的方式继续讲述故事的后续,然而这也只是起到了假意补充更多参考信息罢了。蒲松龄在每一篇《聊斋志异》故事结束时都会以“异史氏曰”来发表自己对故事的看法,但《王羲之放鹅记》显然并不想全部模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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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杜撰的方式来创作文学作品,已有很多作家做过这类实验,以至于杜撰书籍已并非多么有创意的事情了,莱姆都早已写过杜撰书籍的书评。叶行一在这书里煞有介事地引用文献资料,来讲述一段奇闻,同时营造出一种取材于多本古书的感觉。当读者将作者的引用信以为真时,便会觉得作者的写作只是在整理古代笔记而已,他的工作是搜集与编译;当读者将作者的引用判定为杜撰时,便会明白一切都为虚构,所谓的资料来源只是戏弄读者的一种方式,也是让故事讲得更为曲折些,营造出一种故事还处于尚未编排好且零散的感觉,但却并未对读者造成多大的冲击。被骗与怀疑之中,读者产生的反应都不会太过于强烈。若是足够精彩的故事,会让读者暂时忘记判定,显然,这本书暂时无法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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