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亦凡发律师函给帝师(继吴亦凡的律师函)
冯仑微博回应 “巴蜀独立评论”于2021年8月13日发布的“《商业大佬冯仑的暮年:涉嫌挪用资金罪被三亚警方立案》,称网文诽谤,诋毁将报警。很显然,去警方报案是选错了地方。
吴亦凡事件中,有人爆料说吴亦凡供出了一些同案犯。几个网民猜测有几个明星艺人可能参与案件,林俊杰,潘玮柏、井柏然、何炅等这些明星人员立刻去表态去报案,或者律师发律师函,晒出了警方的报案回执单。但,最终没有进一步的处理结果。很显然,这种事不是警察受案范围。
不堪网络谣言朱婷委托律师去报案,警方明回执明确不属于警方受理范围。自诉案件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随后,朱婷表示去法院控告。之前很多明星也是动辄就去公安报案,或者声称去派出所报案。有的还晒出了报案回执单。但最终警方进一步处理结果都没有了。吴亦凡的律师玩坏了律师函?让所有人对律师函的真实性,可靠性产生怀疑。现在公众人物派出所的报案回执单也要被玩坏了。
网络谣言,诽谤如果构成犯罪,罪名是侮辱诽谤,这个罪名是《刑法》规定是自诉案件。什么是自诉案件?自诉案件就是当事人自己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证据,直接指控涉案人涉嫌刑事犯罪。最终由人民法院根据事实和证据,以及涉案人的辩解判断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构成犯罪就判处刑罚,然后将涉案人逮捕入狱。
不过,自诉案件,多数情况是涉嫌犯罪罪行较轻,一般逮捕关押一段时间,法院主持调解,有涉案人员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了事。或者法院最终判处刑期较短,缓刑等。实际上,刑事自诉案件和民事诉讼立案程序差不多,只不过自诉案件对证据要求会高一些。
网络谣言,诽谤是不是一定构成犯罪呢?这个不一定,不能说一个人说了一些过火的话,就随便的判刑。对付网络谣言,诽谤,多数情况下还是民事责任,侵犯名誉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尤其是公众人物本身就要面临各种评价,不能一些网民不理智的过激语言就随便的追究刑事责任。
在公共热点事件中,正反两方面的评价都有,对于反面的评价都以追究刑事责任来处理,显然不符合公平正义之道。好的话都接受,不好的话都要大刑伺候?恶意的人身攻击,造谣诽谤,以民事诉讼追究其民事责任。对于热点事件关注点比较高公众人物,名誉权受到侵害的,法院可以判处较高的精神损失赔偿,公开赔礼道歉。这些足可以震慑网络上进行造谣,诽谤的人员。
被称为“喷子”的网民,很多是年轻人,经济状况不太好。法院判决几万元的民事责任承担就会让这些人上“失信黑名单”的。网络造谣,诽谤人身攻击他人,构成侮辱诽谤罪,要看信息的点击量,至少要5000次以上,同时要看产生的不良后果。因此,明星和公众人物,应对网络谣言,诽谤不用自己或者让律师去警方报案,那样明显是去错了地方,应该收集足够的证据,分析造成的不良后果影响多大多严重,再去法院起诉。
很多人对此也许迷茫了,为何警方发布一些通报,一些人辱骂受灾群众被行拘或者行拘,一些人诋毁疫区群众被行拘,理由是“寻衅滋事”;这里诋毁,辱骂公民个人和不特定多数人的后果是不一样的, 不特定多数人的时候损害的是“公共利益”,这个公安机关要主动执法给以惩处。但是,如果诋毁,造谣诽谤的是具体的个人,这涉及的公民自身的权益,公民要主动地向法院提出控告维权。
为什么有这样的区分呢?我们国家人口众多,如果警察处理大量的公民个人之间的人身攻击,诋毁,造谣诽谤,会浪费大量时间精力,资源有限,忙不过来。公民个人切身利益,对任何诋毁,造谣诽谤都可以向法院提出民事,或者刑事自诉,这个要根据事实证据,充分论证,避免因为损害程度达不到追究刑事责任条件,最终刑事控告失败。
一般情况下,对于网络造谣,诽谤提起民事诉讼,索赔损失就可以了。网上诋毁,人身攻击他人的很多人并没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承担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的民事责任,最终会上法院失信黑名单的。失信黑名单杀伤力很大,现在很多在法院败诉的当事人,有能力的就主动履行判决书了,避免上失信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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