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低排放管控(限期超低排放改造)

2022年1月24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鼓励将高炉—转炉长流程炼钢转型为电炉短流程炼钢,预计到2025年完成5.3亿吨钢铁产能超低排放改造,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燃煤锅炉全面实现超低排放。预计到2025年,通过实施节能降碳行动,钢铁等重点行业产能和数据中心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比例超过30%。

随后,多省市发布“十四五”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其中多与钢铁行业相关——

河北省

超低排放管控(限期超低排放改造)(1)

2022年3月26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河北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的通知,河北省作为钢铁大省,在钢铁行业更应树立牢固的节能减排意识,本次河北省节能减排方案中明确了如下方面内容:

预计到2025年河北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煤炭消费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4.5%和10%。

加快推动1000立方米以下高炉、100吨以下转炉升级改造,推广高效精馏系统、高温高压干熄焦、富氧强化熔炼等节能技术,有序发展电弧炉短流程炼钢。

在钢铁、石化、电力等行业推广高效烟气除尘和余热回收一体化技术。

加快钢铁、焦化等碳排放重点行业工艺流程革新和清洁生产改造。

推进绿色数据中心、5G通信基站等新型基础设施绿色升级,加快提升新建项目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新建大型和超大型数据中心电能利用效率(PUE)不超过1.3。

到2025年,火电、钢铁、建材等行业大宗货物清洁运输比例力争达到80%。

重点区域节能减排工程,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黑龙江省

超低排放管控(限期超低排放改造)(2)

2022年3月31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黑龙江“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龙江省到2025年,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4.5%,针对钢铁行业黑龙江省注意有以下几方面重点工作:

重点行业绿色升级工程。以钢铁等行业为重点,推进节能改造和污染物深度治理,到2025年,完成930万吨钢铁产能超低排放改造。

加强统计监测能力建设。健全钢铁等行业能耗统计监测和计量体系。

浙江省

超低排放管控(限期超低排放改造)(3)

2022年4月24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中有关钢铁行业的内容如下:

开展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全省淘汰落后和整治提升高耗低效企业15000家以上。

以钢铁等七大高耗能行业为重点,开展公共用能系统能效诊断,每年组织实施百项省级重点节能减碳技术改造项目。

建立健全绿色低碳技术推广机制,探索氢能冶炼、氧气高炉、非高炉冶炼、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一体化等突破性低碳技术应用。

推进钢铁、焦化等行业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全面完成钢铁超低排放改造。

天津市

超低排放管控(限期超低排放改造)(4)

2022年5月10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天津市“十四五”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天津市到2025年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4.5%,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针对钢铁行业天津市做如下安排:

用好产能置换政策,引导钢铁企业内部退出转炉建设电炉,一并退出配套的烧结、高炉等设备。

开展钢铁、焦化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到2025年,全域电炉钢产能比例达到25%左右。

推动钢铁行业使用国六或清洁能源货车运输。

加强钢铁、焦化、化工等重点耗煤行业管理,推动工业终端减煤限煤。

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编制修订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等环保标准,制修订生活、工业、农业取用水定额标准。

内蒙古自治区

超低排放管控(限期超低排放改造)(5)

2022年5月25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自治区“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本次内蒙古地区节能减排工作到2025年全区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5%。针对钢铁等重点高排放行业提出如下要求:

推进钢铁等重点行业到2025年,全区80%以上的钢铁产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全面梳理在建、拟建、存量“两高”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

围绕钢铁等重点行业,推进余热回收、能源梯级利用等技术开发和应用。深化智慧能源管理,全面提升节能减排能力。

到2025年,通过实施节能降碳行动,钢铁等重点行业产能和数据中心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比例超过30%。

重庆市

超低排放管控(限期超低排放改造)(6)

2022年5月26日,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重庆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预计到2025年,重庆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4%,力争达到14.5%。针对钢铁行业重庆市作出如下意见征求:

以钢铁等行业为重点着力提升行业能效水平,钢铁行业鼓励长流程钢厂通过就地改造转型发展电炉短流程炼钢。

推动重点行业污染物减量化。加快推动工业废水资源化有效利用,对于钢铁等高耗水项目具备使用再生水条件但未有效利用的,要严格控制新增取水许可。到2025年,规上工业企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92%以上。

合理控制钢铁等重点用煤行业煤炭消费。有序推进“煤改电”“煤改气”工程,削减非电力用煤。到2025年,煤炭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下降至40%左右。

落实环境准入规定。禁止在工业园区外扩建钢铁等高污染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

唐山市

超低排放管控(限期超低排放改造)(7)

2022年6月1日,唐山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唐山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唐山市严格按照河北省“十四五”期间节能减排规划目标执行,争取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同比下降19%;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省下达指标,具体方案如下:

加快实施钢铁等重点行业的节能改造升级和污染物深度治理,严格执行能耗、环保、水耗、质量、安全、技术等方面有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强制性标准。

钢铁行业按期完成1000立方米以下高炉、100吨以下转炉升级改造,加快推进河钢集团氢能源开发和利用示范项目(唐钢新区)等非高炉炼铁技术示范项目,积极推进短流程炼钢改造。

焦化行业加快高效精馏系统、高温高压干熄焦等节能技术推广应用。

加快钢铁、焦化等碳排放重点行业工艺流程革新,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对“双超双有高耗能”和产废量超100吨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提升清洁生产等级。

率先在炼钢炼铁等领域实施能效提升行动,深入推进“创B争A促引领”专项行动,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到2025年,重点耗能行业能效达到标杆水平的比例超过30%。

加大钢铁、焦化等行业结构调整力度,推进化工企业治理改造,优先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

加大钢铁等重点行业减煤力度,全领域、全过程压减工业燃煤,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四川省

超低排放管控(限期超低排放改造)(8)

2022年6月1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布《四川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初步拟定“十四五”时期,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4%。针对钢铁行业涉及内容如下:

以钢铁等行业为重点,推进节能改造和污染物深度治理,鼓励将高炉—转炉长流程炼钢转型为电炉短流程炼钢

加强推进钢铁行业工艺革新,实施涂装类、化工类等产业集群分类治理,全面推进清洁生产。

推进钢铁等重点行业智能工厂、数字车间、数字矿山和智慧园区改造,提高园区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江西省

超低排放管控(限期超低排放改造)(9)

2022年6月6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江西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预计到2025年江西省全省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4%,力争达到14.5%,争取关键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具体措施如下:

针对钢铁行业启动新一轮技改方案,以钢铁等行业为重点,培育一批工业重点用能领跑者,打造一批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产品,推动重点行业绿色化发展。

钢铁等企业超低排放改造方面,到2025年江西省预计完成2390万吨钢铁产能超低排放改造。

江西省到2025年,钢铁等重点行业产能和数据中心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比例超过30%。

云南省

超低排放管控(限期超低排放改造)(10)

2022年6月9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云南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南省到2025年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3%以上,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确保如期完成“十四五”节能减排约束性任务,方案要求如下:

针对钢铁等重点行业实施钢铁、冶炼等17个高耗能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加快提升重点行业、企业能效水平。

云南省针对钢铁行业,重点推广电炉短流程炼钢工艺,持续开展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

来源 | 各地方人民政府、今日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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