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第十一回中的文化常识(揭开红楼梦千古之谜)
上节我说《红楼梦》是集体创作的结晶。所谓的集体创作,并不是说是几个作者集中在一起,商讨着去创作《红楼梦》的。而是一个一个地接续,又不断地加入一些自己的东西,是多人持续累积完成的。
《红楼梦》开篇便说,先是有一本《石头记》,被一和尚记去,易名《情僧录》,这说明在《石头记》的基础之上,一和尚已作了整理修改。东鲁孔梅溪则题曰《风月宝鉴》,最后才是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篆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阅《金陵十二钗》。这里说得再清楚不过了,那就是《红楼梦》并不是曹雪芹单独完成的,而是先有了一本由作者石头创作的《石头记》,再经由和尚情僧,东鲁孔梅溪的加工和二次创作,最后才经由曹雪芹批阅增删,整理揉和,再次地创作成《金陵十二钗》。最后最后,是脂砚斋又经过了四评之后,才是我们现在看到的不足八十回本的《脂砚斋重评石头记》。更不用说《红楼梦》了,百二十回本的《红楼梦》又经历了更多的人的修改。书中只是说曹雪芹于悼红轩“批阅十载,增删五次”,但并没有说曹雪芹就是原创,也没有署曹雪芹的名子。相反脂砚斋在批语中一再地强调:“石头即作者耳”,“皆石头之语”,是“石兄自语”等。“石头”、“石兄”、“玉兄”才是《红楼梦》的作者,可并没有说曹雪芹或芹溪之类是《红楼梦》的作者。而且曹雪芹也没有带“石”字或“玉”字的什么别称。
更奇怪的是:曹雪芹自“披阅十载,增删五次”之后,就再也没有碰过《红楼梦》了,基本上是置之不理了。从甲戌本的1754年到曹雪芹去世的1763年,近十年的时间。如果说《红楼梦》是曹雪芹“一字一泪,一字一血珠,哭成此书!”那这部书就是曹雪芹的命根子。为什么曹雪芹批阅增删完的近十年之间,却不管不问了呢?这不符合作者的一般正常心里。中国红学会副会长胡文彬也提出疑问:“《红楼梦》的作者是曹雪芹吗?这是目前红学研究中遇到的最大的问题!”而我们如果连作者是谁都搞不清楚,更不问作品的体裁,著书的本旨。还怎么大谈特谈什么《红楼梦》的艺术结构,艺术手法之类!一切都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无基之厦!
有人说这是因为曹雪芹怕清朝的文字狱才没有署名的,那么他把名子写在书中,自称“批阅删改”难道就不怕文字狱了吗?其实很简单,这部书不是曹雪芹的原创作品,最多就是夹带些私货而已。如:在开篇的“东鲁孔梅溪则题曰:《风月宝鉴》后,有脂批说:雪芹旧有《风月宝鉴》之书,其弟橖村序也。今橖村已逝,余睹新怀旧,故仍因之。”因此,我们不能说,曹雪芹没有参与创作。只是不能算作雪芹一个人的作品。那么也就是说,象第十二回的《王熙凤毒设相思局,贾天祥正照风月鉴》应该才是曹雪芹的手笔。而且在十二和十三回之间明显没有过度,显得非常突兀,就象木匠没有打好的楔子;就象裁缝在新衣上打的补丁;就象花卷馍一样清晰明显。而象这样的结构,明显就是为了加入而加入才造成的。从严格意义上说,如果放在今天几乎都不能发表,能被那些喷子们给喷死。然而《红楼梦》依然是一部伟大的作品,《红楼梦》之所以伟大,是其蕴含的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谁有这样博大精深的文化呢?难道作者就没有知识的盲点吗?欲知如何,且看我下节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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