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霸主楚庄王(楚庄王春秋五霸之)

楚庄王,又称荆庄王(出土战国楚简作臧王),芈姓,熊氏,名旅,楚穆王之子,公元前613—公元前591年在位。南方的荆楚,在商衰周兴的时候,审时度势,率族及时投靠周武王,参加了灭商的斗争——牧野之战,受到周朝王室的重视。周成王时期,封楚人首领——熊绎为子爵,建立楚国。

春秋霸主楚庄王(楚庄王春秋五霸之)(1)

楚国与中原首次巅峰对决

春秋初年在齐国称霸时,楚国逐渐向中原挺进,它先后灭掉了申、息、邓等国,并伐黄服蔡,多次向郑国进攻。为了救郑,公元前656年,齐桓公率领中原诸侯联军进入楚国,陈兵楚境,质问楚国为何不按时向周天子进贡祭祀所用的茅草而导致祭祀大典无法及时进行,使得楚国承认自己的错误。第二年,联军再次伐楚,迫使楚国同意进贡周王室,同时齐桓公也看到楚国的强大,无隙可乘,只好在召陵与楚国结盟,史称“召陵之盟”,楚国因此受到齐国的抑制而停止北进中原。

春秋霸主楚庄王(楚庄王春秋五霸之)(2)

城濮之战后楚军退回本国,暂停北进

齐桓公死后,齐国开始衰落,失去霸主之位。楚国便继续向北扩张与晋国争霸。楚成王时,楚在令尹子文的治理下更加强盛。楚成王四十年(前632年)晋楚城濮之战,楚军大败,但是此战并未损耗楚国的实力,楚国中军全身而退,楚国仍然不断向中原小国扩张势力,陈、蔡、许、郑也并未一面倒向晋国,比如陈国一直向楚国进贡。此战后过了几年,楚穆王即位,为尽力改变楚国在城濮之战后的劣势,在晋国赵盾弑君后有利的形势之下继续北上扩张势力,先后灭亡江国、六国、蓼国等国,进一步控制江淮地区,攻打并迫使郑国与楚国请和,攻占陈国壶丘,陈国也便与楚国讲和。

楚庄王在位期间重用人才,善于纳谏。虽早年沉溺于淫乐,“自静三年”时发现并任用了伍举、苏从等人才,此后又提拔虞丘子、子孔、孙叔敖等人。此鸟不飞则已,一飞冲天: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庄王其在位二十三年,据史籍记载,楚国经济、政治、军事均有重大发展。兴修水利,发展农业生产;注重法治,稳固国内;整顿军队,增强军事实力,日后助楚庄王成为霸主。

春秋霸主楚庄王(楚庄王春秋五霸之)(3)

雄才霸略,问鼎中原的楚庄王

楚庄王八年(公元前606年),楚庄王亲率楚军北上,借伐陆浑之戎(今河南嵩县东北)的机会,把楚国主力大军开至东周洛阳南郊,举行盛大的阅兵仪式。当年继位不久的周定王闻讯忐忑不安,派其巧言善变的使者——王孙满去慰劳楚军。庄王接见使者,二人谈论天下大势,楚庄王一时兴起,向王孙满问道:“周天子的鼎有多大?有多重?”(问鼎中原)。其言外之意,就是要与周天子比权量力,挑战周王室权威,欲完成祖先“窥中国之政”的夙愿,其勃勃野心,昭然若揭。

春秋霸主楚庄王(楚庄王春秋五霸之)(4)

郑国成为楚晋两国争霸中原的焦点

楚庄王十六年(前598年),楚庄王伐陈灭陈,之后听从申叔时的谏言而恢复陈国,诸侯闻之皆朝于楚,也得到孔子好评。楚庄王在讨陈服陈的同时,也全力与晋争夺郑国。从楚庄王十年(前604年)至楚庄王十七年(前597年)的七年间,楚伐郑六次,几乎年年出兵,晋国有时救郑,有时因郑与楚和又转而伐郑,争夺极其激烈,郑国内外交困,深受其苦,难以支撑,被迫臣服于楚。

春秋霸主楚庄王(楚庄王春秋五霸之)(5)

楚军大胜,一雪城濮之战的耻辱

楚国围攻郑国期间(公元前597年),晋国派荀林父率三军救郑,双方在邲地(今河南郑州北)展开争夺,在作战中,由于晋军内部分歧不断,将帅不和,缺乏统一指挥而各自为战,且又顾忌秦军从背后偷袭。楚军利用其弱点,适时出击,大败晋军,从而一洗城濮之战中楚军失败的耻辱。史称邲之战,这场战后,楚庄王饮马黄河,雄视北方。鲁等诸小国又相继依附楚国, 楚庄王也开始成为了中原霸主。

春秋霸主楚庄王(楚庄王春秋五霸之)(6)

楚国围宋长达九个月,使中原谈楚色变

楚庄王在邲之战后,把矛头指向了宋国。宋国臣服与否,也是称霸的重要标志。在城濮之战中有宋国的叛楚,所以服宋是当时楚庄王的主要目标,宋服则可进一步控制中原。楚庄王十九年(公元前595年)楚庄王亲率大军围宋九个月,逼宋从楚,宋国君臣惊恐,赴晋告急,晋国认为“天方授楚,未可与争”。最后以宋国被迫与楚结盟,楚国退兵结束。自此长达九个月之久的跨年度攻坚战,虽以楚国无功而返而告终,但让当时的中原诸侯谈楚色变,楚庄王的霸业达到了顶峰。

楚庄王在位期间“并国二十六,益地三千里”,可见其武功之盛。可惜庄王死后几十年间,楚国的国势直线下滑,很快被晋国反超。楚共王在位期间,为缓楚国衰败之势,与晋国弭兵,平分霸权。至楚灵王时,欲重塑庄王之盛却好高骛远,身死人手。楚平王时,奸逆当权,继续沦落,至楚昭王时,差点被吴国所灭。楚国也彻底退出了争霸的行列,其霸业越走越远,名存实亡。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

    分享
    投诉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