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全规范最新版(建筑安全技术与管理)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下面我们就来聊聊关于建筑安全规范最新版?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建筑安全规范最新版(建筑安全技术与管理)

建筑安全规范最新版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建筑工程安全玻璃的使用,事关用户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公众安全。但近期我市部分建筑工程责任主体在安全玻璃的设计和施工中,存在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不明确、建设及施工单位随意降低使用标准、监理单位验收把关不严等现象,严重影响了工程使用安全。为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使用安全,现就建筑安全玻璃的设计与施工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正确理解掌握现行技术标准及规定

(一)现行国家技术标准及规定

1、《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2、《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ll3-2003;

3、《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程》JGJ103-2008;

4、《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程》JGJ102-2003;

5、《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发改运行[2003]2116号;

6、其他有关标准和规定。

(二)安全玻璃相关规定

1、安全玻璃:是指破坏时安全破坏,应用和破坏时给人的伤害达到最小的玻璃,包括符合国家标准GB9962规定的夹层玻璃、符合国家标准GB9963规定的钢化玻璃和符合国家标准GB15763.1规定的防火玻璃以及由他们构成的复合产品,如安全中空玻璃等,安全中空玻璃应为组成安全中空玻璃的两片或多片玻璃都是安全玻璃。

2、下列情况必须使用安全玻璃:

(1)门玻璃和固定门玻璃(无框门玻璃公称厚度不小于10mm;有框门玻璃面积不大于0.5m2时,也可使用公称厚度不小于6mm的普通退火玻璃和夹丝玻璃);

(2)公共建筑物的出入口、门厅等部位(包括:门玻璃;安装在门上方的玻璃;安装在门两侧的玻璃,其靠近门道开口的竖直边与门道开口的距离小于300mm);

(3)七层及七层以上建筑物外开窗;

(4)单块面积大于1.5m2窗玻璃;

(5)距离可踏面高度900mm以下的塑料窗;玻璃底边离最终装修面小于500mm的其他落地窗;

(6)与水平面夹角不大于75°的倾斜窗,包括天窗、采光顶等内的顶棚,以及吊顶和雨棚;

(7)与水平面夹角不大于75°的屋面玻璃,其最高点离地面大于5m时,必须使用夹层玻璃;

(8)室内隔断、浴室围护和屏风;

(9)水族馆和游泳池的观察窗、观察孔;

(10)阳台、平台、走廊的栏板和内天井中庭的栏板;

不承受水平荷载的栏杆玻璃应采用公称厚度不小于5mm的钢化玻璃或公称厚度不小于6.38mm的夹层玻璃。

承受水平荷载的栏杆玻璃应使用公称厚度不小于12mm的钢化玻璃或钢化夹层玻璃,当玻璃位于建筑高度为5m及以上时,应使用钢化夹层玻璃。

(11)玻璃幕墙;

(12)电梯及其外围护;

(13)用于承受行人行走的地面板;

(14)小学、幼儿园、儿童娱乐场所等儿童经常活动场所的室内玻璃隔断、玻璃门;

(15)易遭受撞击、冲击而造成人体伤害的其他部位。

3、安全玻璃必须具有强制性认证标识,并不得遮盖。

4、安装在易于受到人体或物体碰撞部位的建筑玻璃,如落地窗、玻璃门、玻璃隔断等,应采取保护措施。

保护措施应视易发生碰撞的建筑玻璃所处的具体部位不同,分别采取警示(在视线高度设醒目标志)或防碰撞设施(设置护栏)等。对于碰撞后可能发生高处人体或玻璃坠落的情况,必须采用可靠的护栏。

二、严格执行现行技术标准和规定

(一)设计单位应当按照现行技术标准和规定进行设计,安全玻璃的使用部位、品种、规格及保护措施应在施工图中明确。

(二)施工图审查机构在施工图审查过程中,凡存在涉及安全玻璃使用部位、品种、规格及保护措施不明确或不按规定设计安全玻璃的,不得出具施工图审查合格意见书,并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三)建设、施工总承包及专业分包单位不得随意降低安全玻璃的使用标准。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审查通过的设计文件进行监理。

监理(建设)、施工总承包及专业分包单位应对进场的安全玻璃进行验收,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安装,并应形成相应的验收记录。

(四)施工中必须坚持样板领路制度。样板应经施工、监理(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后,报经工程质量监督人员现场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展开施工。

(五)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责任单位应立即开展在建工程玻璃专项检查,凡未按要求使用安全玻璃的,相关责任单位必须予以整改。

(六)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加强对安全玻璃使用的监督管理。对未按现行技术标准和规定施工的,不得同意进行竣工验收。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

    分享
    投诉
    首页